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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五章

 

人的弱与基督的大能(五19

犹太人有三个节期一定要过的,即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律法规定凡是住在耶路撒冷二十哩以内的成年男子都要守这些节期。如果我们认定第六章应在第五章之先,我们就可将这节期当为五旬节,因为第六章的事迹发生时逾越节已经接近了(约六4)。逾越节是在四月中,再过七个星期才是五旬节,约翰时常记载耶稣守那些大节期,因为耶稣从不忽视犹太人崇拜的义务。对于耶稣这不是一项责任,而是喜悦于能和他的同胞一起崇拜。

耶稣到达耶路撒冷时他显然是独自一人;这段经文没有提到他的门徒。他走到一个著名的池子里去,这池子的名字叫毕士大(Bethesda),意思是怜悯的屋子;或更有可能的叫做毕兹大(Bethzatha)意思是橄榄的屋子。所有较好的手稿都有第二个名称,约瑟夫(Josepbus编按:主后一世纪犹太史家)指出耶路撒冷确有一处地方名叫毕兹大,池子的希腊字是Kolumbethron这字是来自动词Kolumban意思就是潜水。那池子的深度是可以游泳的。我们用括号(编按:和合中译本以小字作注。)标出的一段在最重要最好的手稿中都是没有的,可能是后人加上以解释人们在池里做什么。在池子底下有一个地下泉,每隔一会泉水就喷出泡沫,搅动池里的水。一般人相信是一位天使在搅动池水,而在天使搅动之后第一个下到池子里的人,不论他患的是什么病就可治好。

我们听起来这像是迷信。但在古时这一类的信仰普及全世界,至今仍然有些地方相信。古时候人们相信各种幽灵鬼怪,并且充满天空,这些幽灵鬼怪有他们的家,住在某些地方。每棵树,每条河,每条溪,每座山,每个池子都可能是幽灵鬼怪的家。

再者,古时的人们极重视水的神圣,特别是河水和泉水。水是这样宝贵,河水变成洪水时其威力是那样巨大,水也具有这样的危险性,无怪古代的人印像深刻。在西方,我们可能认为水就是由水龙头流出来的东西而已。但在古代,甚至现今仍有许多地方,水是最宝贵的东西,水也可能是最危险的东西。傅里莎(J. G. Frazer)爵士在旧约民间传说(Folklore in the Old Teetament)中引述许多例证是关乎水的。希腊古诗人海希奥德(Hesiod)说当一个人要涉水过河的时候,他应祈祷和洗净双手,否则会引起诸神的愤怒。当波斯王薛西斯(Xerxes)在色雷斯(Thrace)来到斯特鲁马(Strymon)河边时,他的术士们献上白马,举行仪式,然后大军才能渡河。罗马将军卢古鲁斯(Lucullus)献上一头牛给幼发拉底河然后才敢过去。时至今日,东南非洲有些班杜(Bantu)部落仍然相信河是有鬼怪或邪灵居住的,在过河时必需撒一把榖或其它祭品。人被河水淹死,就是“被邪灵召去”。中非洲的百千达(Baganda)人不会救一个被溺者,因为他们相信是鬼灵把他带走的。在耶路撒冷等待池水搅动的人是当时的人,相信那时代的东西。

耶稣在耶路撒冷走动的时候,可能有人向他指出这是个久病的,最可怜的一个病人,因为他衰弱,不可能在水搅动之后第一个下到池里去,也没有帮他忙。而耶稣常作没有朋友者的朋友,他帮助世上没有人帮助的人,耶稣不必向那人演讲,对他说等池水搅动是无用的迷信。耶稣的唯一愿望就是帮助他。就这样耶稣医好那等了这么久的人。

在这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耶稣要施行的力量的条件。他向人发出命令,按照他们服从的程度,能力就临到他们身上。

(一)耶稣开始时问那人是否想要医好。听起来那似乎是个愚蠢的问题,其实不然。那人已等了三十八年,很可能希望早已死去,留下的只是空虚的绝望。很可能在那人心灵的深处他满足于做个病人,因为如果他被治好,他就要自己肩负谋生的责任。有些病人认为患病并不是一件不愉快的事,因为有别的人替他做工作和担忧。但这个人的反应是迅速的,他想被医好,虽然他看不出可能性有多大,因为没有人帮助他。

接受耶稣力量的第一要素就是一个强烈的愿望,耶稣来对我们说:“你真的要改变吗?”如果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我们满足于现状,就不会有改变临到我们身上。

(二)于是耶稣叫那人起来,彷佛耶稣对那人说:“你要下定决心,你和我一同去做这一件事。” 神的力量不能没有劳力。当然我们要认识自己的无能,但当我们的意愿与 神的力量合作时神迹就会发生,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三)事实上耶稣是命令那人尝试那不可能的事,耶稣说:“起来!”他的床可能就是一个轻便的担架似的东西──希腊字是Krabbatos,一个口语化的名词,事实上是一种简陋的草席──耶稣叫他拿起来把它带走。那人原本可用受伤而带有愤懑的语气说三十八年来是那床载着他走,叫他带着那床走是没有什么道理的。但那人努力和基督一起做,那事就如此成就了。

(四)这就是到达成功之路。在这世界上有这么多事情打击我们,挫败我们;假如我们有强烈的愿望,有决心去努力,则虽然是看似无望的,但基督的力量因而便得机会,和基督一起,我们可以战胜那长久以来战胜我们的东西。

内蕴的意义(五19)(续)

有些学者以为这是个寓言。

那人代表以色列人。五个门廊代表五本律法书。在那门廊里卧着的都是病人,律法可以显示一个人的罪,但永无办法补救。律法可以暴露一个人的弱点,但却不能医治它。律法像门廊那样可以遮蔽有病的灵魂,但不能医治。三十八年代表犹太人在未到达应许地之前,三十八年在旷野漂流。或代表人在等待弥赛亚所需的世纪数目。水的搅动代表洗礼。事实上在早期基督教的艺术中,人时常被勾画成背着一张床从洗礼的水里上来。

我们现在有可能在故事里面读到所有这些意义,但约翰不可能把它当作寓言来写。整个故事都有生动的事实,但我们不妨记着这点──就是任何圣经故事都有比事实更多的意义。在表面之下有更深刻的真理,就是最简单的故事都是要我们面对永恒的事物。

医治与憎恨(五1018

一个人患了看来是不可医治的病,却被医好了,任何人都会认为这是件值得高兴和感恩的事,但有些人却用阴沉的面色看这件事。这个被医好的人正背着他的床褥子在街上走,正统派的犹太人制止他,告诉他安息日背东西犯了律法。我们在上面谈过犹太人将 神的律法搞成什么样子。律法原本是很大很宽广的原则,适合所有人去应用的;但经过若干岁月之后变成了几千条琐碎的规则。律法只是说安息日应该有别于其它的日子,人和他的仆人并牲口都要停止工作;犹太人就定出三十九类不同的工作,其中的一类包括背东西。

他们特别以两段经文为基础,耶利米说:“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谨慎,不要在安息日担什么担子进入耶路撒冷的各门;也不要在安息日从家中担出担子去;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只要以安息日为圣日,正如我所吩咐你们列祖的”(见耶十七2127)。尼希米担心在安息日做工买卖,又派出仆人在耶路撒冷的各门前,不许人背着东西在安息日进出各门(尼十三1519)。尼希米十三章十五节写得很清楚,有问题的是在安息日做买卖如同在平时一般,但耶稣时代的拉比们却严厉地指出,如果一个人在安息日在衣服上带一枚针都是犯罪。他们甚至为了一个人可否在安息日戴假牙和木脚而争论一番。无疑,任何别针都不可在安息日戴上。所有这些细节对于他们都是生死攸关的事──当然,这个人在安息日背着他的床褥子是犯了拉比的律法。

那个人的答辩是说医好他的人叫他这样做,而他不知道那人是谁。后来耶稣在圣殿遇到他,他立刻去向当局报告此事。他不是想耶稣有麻烦,但律法是这样写着:“任何人故意在安息日背着东西从公共场所到私人住宅就要被石头打死。”那个人只是想解释他犯法不是他自己的过失。

所以当局就将这罪控告耶稣。十八节的动词是未完成式的,它描写的不是过去的一次,而是过去的无数次。很清楚地这件事只是耶稣惯常做的事中的一个例子。

耶稣的答辩是惊人的。 神在安息日没有停止工作,所以他也不停止。这项答辩是任何一个有学问的犹太人都会见到它全部力量的。斐罗(Philo)曾经说“ 神永不停止工作,正如火的特性是燃烧,雪的特性是发出冷气, 神的特性就是要做事。” 神不停止地做工,正如另一位作家说:“太阳照射,河水倾流,生死的程序继续,在安息日如同其它日子,这就是 神的工作。”不错,根据创造的故事 神在第七日休息,但他只是休息不创造,他更高的工作如审判、怜悯和爱仍然继续。

所以耶稣说:“即使在安息日, 神的爱和怜悯仍然工作,所以我也如此工作。”就是这末尾的一段话使犹太人震惊不已,因为这正意味着耶稣的工作和 神的工作是一样的。在他们看来耶稣是看自己与 神平等,耶稣实在要说的是什么,我们在下一段将会讨论;现在我们一定要注意一点──耶稣的教训是,人类的需要一定要经常加以帮助,没有一件工作大于解救人类的痛苦忧伤。基督徒的怜悯应像 神的怜悯──永不停止。其它的工作可以放在一旁,但怜悯的工作不能放下一旁。

这节经文里还可以看见另一个犹太人的信仰。当耶稣在圣殿里遇到这人时,耶稣告诉他不要再犯罪,否则更坏的事将会临到他身上。对犹太人而言,罪和痛苦都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一个人有痛苦,他一定犯了罪,除非他的罪被赦免,否则他不会被治好。拉比说:“人生病不是由疾病引起,直至他的罪被赦免,他才可以好过来。”那个人可以辩论说他曾犯罪,但被赦免,然后可以说是逃脱了。他更可进一步说因为他已找到一个人可以解救他脱离罪的后果,他大可以继续犯罪而不致受罚。在教会里有人以他们的自由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也有人犯罪而深信恩典够用(罗六118)。时常有人用 神的爱,宽恕和恩典作为犯罪的借口。我们只要想想 神宽恕的代价,我们只要看看各各他的十字架,就知道我们应该全心憎恨罪恶,因为每一次犯罪都重新叫 神伤心。

伟大的宣告(五1929

现在我们读到第四福音长篇的谈话中的第一段,当我们读到这些经文时我们必须记得,约翰立意告诉我们耶稣讲道的用意多于告诉我们耶稣实在说的话。他在主后约一百年写这本书。七十年之久他想念耶稣和他所讲过的伟大教训。有许多事情,当日他听见由耶稣的口中说出来常是不明白的,在圣灵引领之下经过大半个世纪的思想,约翰明白耶稣的话含有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为我们写下不只耶稣说了些什么更而说明其意义是什么。

这段经文是这样重要,我们首先应该全面的研究,然后把它分成几个较短的段落,逐一探讨。我们先看全段。我们不止要想想这些经文在我们听起来时觉得怎样,而且还要想到犹太人第一次听起来时觉得怎样。他们有许多思想观念为背景,有神学和信仰的背景,有文学和宗教的背景,这些都与我们的背景距离很远。如果我们要明白这段经文,我们必需设想自己站在一个犹太人的思想角度,第一次听见这段经文。

这是段惊人的经文,因为它由许多思想、和表达的方式编织而成,旨在宣告耶稣自己为应许的弥赛亚。这种宣告对我们来说也许不甚了然。但在犹太人看来却是非常清楚的,而且会叫他们大大的吃惊。

(一)宣告中最清楚的一点就是耶稣是人子。我们知道这奇怪的称号在福音书中是十分普遍的。它有一段很长的历史,最初出现于但以理书七章一至十四节。钦定本把第十三节的“人子”(按:钦定本用大写,修正本用小写。)翻译错了。有一点我们要注意,但以理书是在恐怖逼害的日子里写成的。但以理所写的是一个光荣的异象,终有一天会代替人民正在经历的苦楚。在但以理书七章一至七节那见异象的人将当权的异邦帝国描写为兽类。鹰翼的狮子(七4)代表巴比伦帝国。有一头熊咬着三条肋骨正在吞吃死尸(七5),代表玛代帝国。有一只四翼四头的豹(七6),代表波斯帝国。又有一只大而可怕的兽,牠有铁牙和十角(七7)代表马其顿帝国。所有这些可怕的强权都会成为过去,所有权柄和国度都会交给一位像人子的。意思就是那些当权的帝国是这样野蛮、残忍、狂暴、破坏和可怕,惟有用野兽来形容他们;但将会有一种力量来到世界,那是这样温柔、仁慈,以致他只可以是一种人性的力量而不是兽性的力量。在但以理书“人子”这名词是描写将要统治世界的力量。

一定要有人带来这力量,行使这权能。犹太人便把这称号给予 神所拣选的一位,他有一天会带来温柔、仁爱与和平的新时代,因此他们叫弥赛亚做人子。在旧约与新约之间兴起一批文学描写将要来临的黄金时代。其中一本最有影响力的书叫做以诺书(Book of Enoch),书中再三出现一个伟大的人物称为人子,他在天堂等着 神差遗到世界来统治他的国度。所以当耶稣自称为人子时,他无异是称自己为弥赛亚。这个宣称是十分清楚而不会被误会的。

(二) 神的弥赛亚这称号不止是用这么多字句来描写与暗示,单是发生在这瘫子身上的奇迹,已足以成为耶稣是弥赛亚的一个表征。以赛亚描写 神的新时代为“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赛卅五6)。耶利米在异象中看见盲眼的和瘸腿的人都齐集起来(耶卅一89)。

(三)耶稣一再声称能使死者复生,然后做他们的审判者。在旧约中只有 神能使死者复生,只有 神有权审判。“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申卅二39)。“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撒上二6)。当亚兰人乃缦来求治他的痲疯时,以色列王在困惑的绝望中说:“我岂是 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王下五6)?生死之权只属于 神,审判也是如此。“审判是属乎 神的”(申一17)。

较后期的思想认为使死人复活,然后又有审判的权是被拣选者的一部分责任,那时他带来了 神的新时代。以诺讲到人子时说:“所有的审判都归给他”(以诺书六十九章廿六至廿七节)。在我们这段经文中耶稣讲到做好事的人复活得生,做坏事的人复活定罪。巴录启示书(The Apocalypse of Baruch)写出当 神的时代来到“那些现在行为奸恶的人境况会更坏,因为他们要忍受苦楚。”那些信任 神律法并照着行事的人将会穿上美丽与荣华的衣裳(巴录五十一章一至四节)以诺说那日:“整个地面都被撕破,地面的一切都要灭亡,人人都要受审判。”(以诺书一章五至七节)便雅悯遗训(The Testament of Benjamin)写道:“所有人都要起来,有些被高举,有些卑屈蒙羞。”

耶稣的这一段谈话,是他最特出而勇敢的行动。耶稣一定知道这样说话在当日正统的犹太领袖们听起来简直是亵渎神而且必招致杀身之祸。听到这些话的人只可能有两个反应──若非接纳耶稣是 神的儿子,就必恨他是个亵渎者。现在我们要逐节细看这段经文。

父与子(五1920)(续)

这是耶稣对犹太人控告他把自己与 神同等看待的答辩的开始,在这节经文里耶稣指出他与 神的关系的三件事。

(一)他指出他与 神相同。一个至为显著的真理就是在耶稣里我们得以到 神。如果我们想知道 神对人的感觉,如果我们忌见到 神对罪的反应,如果我们明白 神对人类处境的看法,我们一定要看看耶稣。耶稣的心思就是 神的心思,耶稣的话就是 神的话,耶稣的行动就是 神的行动。

(二)这同等不是基于平等,而是基于完全的顺服。耶稣从来没有按照他自己的意思去做事,而是常做 神要他做的事。正因为耶稣的旨意完全降服于 神的旨意之下,所以我们就在他身上见到 神。

(三)这顺服不是基于对权力顺服,而是基于爱。耶稣与 神的合一是爱的合一。用人的言语来说,我们有所谓两颗心一同跳动,产生一个相同的思想,这是 神与耶稣关系的最完美的写照。父与子之间的心与灵与旨意都这样完全相同,以致父与子是合一的。

但言节经文还告诉我们更多有关耶稣的事。

(一)它告诉我们耶稣完全的信心。他十分肯定人所见到的只是个开始。在纯粹人的基础上耶稣可以期望的一件事就是死亡,犹太正统派的力量正集合对抗他,结局是十分清楚的;但耶稣更肯定知道未来是在 神的手中而不是在人的手中,没有人能阻止 神差他做的事。

(二)它显明耶稣的无畏精神。无疑,他会被人误解。他的言谈只会使听者心里光火因而危害到他自己的性命。没有人为的处境会眨低耶稣的宣告或改变真理,不论人怎样恐吓他,他都要发出他的宣告,讲出他的真理。对他来说向帝真诚是比惧怕人重要得多。

生命、审判与尊敬(五2123)(续)

我们在这里见到耶稣作为 神儿子的三大职责。

(一)他给予生命。约翰的意思是双重的,他的意思是在时间上,没有一个人是完全活着的,直至耶稣基督进入他里面,而他也进入耶稣基督里面为止。当我们在音乐、文学、艺术或旅游上有所发现的时候,我们会说一个新世界向我们开启。一个人有耶稣基督进入他的生命就发觉生命是全新的,他自己有所改变,他的个人关系有所改变,他对工作、责任和娱乐的观念有所改变,他对 神的关系有所改变。约翰的意思是在永恒中,当这生命结束之后,接纳耶稣基督的人会展开一个更完满更美好的生命;对于拒绝接受耶稣基督的人,生命结束之后就有死亡,那就是与 神隔离。耶稣基督在今生与来世都给予我们生命。

(二)他带来审判。约翰说 神将整个审判的过程都交给耶稣基督。他的意思是这样───一个人的审判决定于他对耶稣的反应。如果一个人发觉耶稣是他应该去敬爱和跟从的,那个人就在生命的路途上。但如果他只见到耶稣是个敌人,那人就定了自己的罪。耶稣是每个人的试金石,对他的反应如何就决定了人是否受到审判。

(三)他接受尊敬。新约最令人鼓舞的一件事就是它那不可抑止的希望和不能推翻的确定。它讲述基督被钉的故事。但它从不怀疑最后所有的人都会被吸引而归向他,所有的人都会认识他,承认他,敬爱他。在逼害和轻视之中,尽管人数少影响弱,面对着失败和不忠,新约和早期教会都永不怀疑基督的后胜利。正当我们被试探,要灰心的时候,我们最好能记着人的得拯救是 神的计划与目标,最后没有什么能挫折 神的旨意,人的恶意可能延迟 神的目标,但绝不能战胜它。

接纳意即生命(五24)(续)

耶稣很简单地说接纳他就是生命,不接纳他就是死亡。听他的话而相信差他来的父是什么意思?有三个最简单的意思:(一)意即相信耶稣所说的 神;这就是说相信 神是爱,因而进入与他的新关系之中,恐惧从此消失。(二)即接受耶稣提供给我们的生命之道,不论是如何困难,要作怎样的牺牲,接纳这道就是通往平安与快乐的最终道路,不接纳必引至死亡与审判。(三)意即接受复活的基督所给我们的帮助,接受圣灵给我们的引导,因而有力量走基督的道路。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进入三种新关系之中;(一)我们进入与 神的新关系之中。审判者变成父亲,距离变短了,陌生变成亲密,恐惧变成爱。(二)我们进入与他人的关系之中。憎恨变为爱,自私变成服务,苦恨变成宽恕。(三)我们进入与自己的新关系之中。软弱变成力量,挫折变为成功,紧张变成平安。

接纳耶稣基督所给予我们的就是寻到生命。每一个人在某一个意义上说都是活着的,但很少人可以说是真知道生活。当格林菲尔写信给一位謢士讲到她决定来拉布拉多帮忙他在那里的工作时,他告诉她他不会给她很多钱,但她会发现,在服务基督和乡村居民的工作中得着生命的意义。布朗宁描写两个爱人相遇,他们彼此对望,然后“忽然地生命苏醒过来”。某近代小说家描写一个人物,对另一个说:“我从来不知道生活是什么,直至在你的眼中见到它为止。”接受基督道路的人就出死入生,在今世生活变成一件使人兴奋的新事,在来生与 神共享永恒的生命,这是肯定的。

死与生(五2529)(续)

耶稣在这段文中宣称为弥赛亚这事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他是人子,他是生命的给予者,他带来生命,他会使死人复活,当他们复活后,他会作他们的审判者。

在这段经文中约翰用死这个字似乎有两个意义:

(一)用它来描写灵性上的死亡。对那些灵性上死亡的,耶稣会带来新生命。这是什么意思?(1)灵性上死亡就是停止尝试。认定所有过失是不能革除的,所有美德是不可能获得的。然而基督徒的生活是不能静止的,而必然是不进则退。停止尝试就是后退到死亡。(2)灵性上死亡就是停止感觉。有许多人曾经一度对世界的罪、忧伤和痛苦都有很深的感受。但慢慢地他们变得感觉迟钝,他们看见罪恶而不感到愤怒,他们看见忧愁悲伤而无动于衷。当同情心消逝的时候人的也死了。(3)灵性上死亡就是停止思想。芬特黎(J. Alexander Findlay)引述他的朋友所讲的一段话:“当你得到结论时你就是死的了。”他的意思是这人的心是如此关闭,不可能接纳新的真理,即使他的肉体生存,但精神灵性上是死亡的。当学习的愿望离开我们的那一天,当新的真理,新的方法,新的思想变成骚扰,而使我们厌烦那一天,就是我们灵性上死亡的一天。(4)灵性上死亡就是停止悔改。当人可以平安地犯罪的那天就是他灵性上死亡的一天。我们第一次做错事的时候带着惧怕与后悔,做第二次的时候就容易些了,做第三次就更容易些,如果再继续做就几乎不必思想就做了。为了要避免灵性上死亡,人必需对罪敏感,对罪要敏感必须对耶稣基督的同在敏感。

(二)约翰在这段经文里也照字面意义用死亡这个字。耶稣教训人说将来必有复活,而来生发生在人身上的事与他今生所做的事是密切联系的。今生的极端重要性是在乎它决定永生。我们今生所做的一切,都是使自己适合不适合来世;也就是说是否适合 神的同在。我们可以能选择通到生命或死亡的道路。

真审判(五30

在前面的经文里耶稣已宣称他有权审判。人若问他凭什么权柄审判他人,也是很自然的事?耶稣的回答是他的审判是真实而最后的,因为他除了按照 神的旨意做事,他不凭自己的意思做事,耶稣声称,他的审判就是 神的审判。

人很难公平地审判他人,如困我们诚实坦白的检查自己,就会见到很多动机影响我们的审判。我们的审判可能因我们的骄做受了伤害而不公平,可能因偏见而盲目,可能因妒忌是而含有苦毒,可能因藐视而傲慢,可能因缺少容忍而苛刻,可能因自义而判罪,它可能受自大的影响,可能基于妒忌,它可能是不合理的,因为对受审判者的处境一无所知。只有心地纯洁而动机丝毫不含糊的人才能公正地审判别人,那就是说,没有人能审判别人。

另一方面, 神的审判是完全的。

只有 神是圣洁的,所以只有他知道审判人的标准。只有 神是完全仁爱的,所以只有他的审判带有慈悲,那是真审判所必需有的。只有 神有完备的知识,知道一切情况和处境。这样,审判才有可能完全。

耶稣审判的权利是建基在他具有 神至善的心思。他不会以人类不可避免的混杂动机来审判,他以 神完全的圣洁,完全的爱,完全的同情来审判。

对基督的见证(五3136

耶稣又一次答辩他的敌对者的控告。他们追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所声称的属实?”耶稣的话是拉比所明白的,他用他们的辩论法。

(一)耶稣一开始就用那公认的原则,只是一个人的见证不足以成为有力的证据,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申十七6)。“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才可定案”(申十九15)。当保罗说要带着责备及教训来到哥林多时,他说他要凭两三个人的见证指责他们。(林后十三1)耶稣说一个基督徒对他的弟兄有合理的控告时他一定要带些人来证实那控告(太十八16)。早期教会规定不能控告长老,除非有两个或三个见证人(提前五19)。耶稣一开始就承誋犹太人有关证据的律法。

再者,一般人都认为一个人对自己所作的见证不能被接纳。米示拿(Mishnah)(编按:犹太律法遗传集。)写道:“人讲到自己时他是不足信的。”希腊伟大的雄辩家狄摩西尼(Demosthenes)为公正写下一项原则:“法律不能容许人对自己作见证。”古时的律法知道得很清楚,维护自我利益影响任何人对自己的供述,所以耶稣接受犹太人公正的标准与规则,同意他自己若没有足够支持的见证,他的见证就不是真的。

(二)但他有别的见证。他说另有一位是他的见证,这另外一位指的就是 神。他会再回头来说明这点,但暂时他先引述施洗约翰曾多次为他作的见证(约一192026293536)。然后耶稣向约翰致敬,而责备犹太当局。

他说约翰是点着的明灯,这是对约翰的完美称赞。(1)一盏灯是借来的火。它不会自动着火,它要被点着。(2)约翰有温暖。他俴的不是冰冷理智的信息,而是从火热的心燃烧出来的信息。(3)约翰有亮光。光的作用是引导,而约翰引导人走上悔改通向 神的道路。(4)一盏灯要燃烧自己,它一面发光,一面消耗自己。约翰要衰微,耶稣要兴旺,那真见证者为 神燃烧自己。

在称赞约翰的同时,耶稣责备犹太人。他们暂时以约翰为乐,但他们从不认真听取约翰的劝告。像有人说过,他们“像蚊虫在阳光中飞舞”,或像儿童在阳光下游戏。约翰是个可爱的人物,只要他说些他们喜欢听的事物他们就听他,他一旦变得笨拙他们就舍弃他。有许多人听 神的真理也是这个样子;他们欣赏讲道好像欣赏表演。一个著名的讲道家讲到他怎样在讲完一篇有关审判的,阴沉的讲章之后,有人感谢他说:“这讲章真有趣!” 神的真理不是使人觉得有趣的,不是拿来享受的,而应该是在谦卑与悔改中被接受的东西。

但耶稣连约翰的见证都不引用,他说他不引述人的证据来支持他的宣称,因为人的见证容或有错。

(三)所以耶稣引用他的工作做见证。约翰从监狱中派人来问他是否弥赛亚,抑或要等另一位的时候,他已经引用了他的工作。他告诉约翰打发来的使者回去告诉他,他们所见到的事实(太十一4;路七22),耶稣引述他的工作为见证,不是指向他自己,乃是指向 神的权能如何在他里面透过他工作。因此耶稣至高的见证就是 神。

 神的见证(五3743

这段经文开始的部份可从两方面去了解。

(一)可能是指 神看不见的见证在人心中。约翰的第一封书信写道:“信 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约壹五910)。犹太人会坚称没有人能见 神。甚至在赐下十诫时“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形象”(申四12)。所以这意思可能是:“真的, 神既是不可见的,他的见证也是如此;因为那是人遇见基督时内心所起的反应。”我们遇见基督时见到在他里面有纯全的爱与完全的智慧,这个信念就是 神在我们心里的见证。斯多亚派认定最高的知识不是由 神而来,而是由他们所谓“被吸引的印像”而来。信念临到人的心里捉着他,就像有人用逮捕的手捉住他的肩膀。耶稣在这里的意思可能是指我们心中对基督至高无上的信念,就是 神在我们心里对基督的见证。

(二)可能约翰真的认为 神对基督的见证要在圣经中找到。对于犹太人,桯经就是一切。“得到律法的人訧得到永生”,“有律法的人在今生与来世都有一条恩典的带围着他”,“谁说摩西是用自己的知识写一句律法的人,谁訧是藐视 神”,“这是 神的命令和律法书,是存到永远的。紧守的人要获得生命,离弃的要死亡”(巴录一书四12)。“如果食物养活你的生命一小时,在食前食后都要祝福,那整个世界都要倚赖的律法岂不更要祝福吗?”犹太人查考律法,然而当基督来的时候,他们不认得他,有什么不对呢?世界上最好的圣经学生,最小心劝奋不断地读圣经的人,竟拒绝接受耶稣基督,怎么会这样子呢?

有一件事是至为清楚的──他们用错误的方法读圣经。

(一)他们用关闭的心来读圣经。他们读圣经不是为要寻找 神,而只是寻找理论去支持他们的地位。他们并不真爱 神,他们只爱他们自己关于 神的见解。 神的道进入化们的心里像水进入三合土那么难。他们没有谦卑地向圣经学神学,他们利用圣经为他们自己创造的一套神学辩护。读经的危险就是利用圣经去证明我们自己的信仰,而不是去考验我们的信仰。

(二)他们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他们以为 神给人一个写出来的启示。但 神的启示是在历史上的启示。启示不是 神讲话,而是 神行动。圣经本身不是 神的启示,而是 神启示的记录。但他们崇拜圣经的字句。读圣经只有一个方法──把圣经作为完全指向耶稣基督的书去读它。然后许多使我们迷惑,使我们失望的事都清楚地被视为必经的道路,这道路指向耶稣基督,他就是最高的启示,藉着他的亮光其它的启示都受到试验。犹太人崇拜一个写经的 神而不是行动的 神,因此当基督来到时他们不认识他。圣经的作用不是给人生命,而是指向他,唯独他能给人生命。

(一)第卅四节耶稣说过怹讲这些话的目的是“为要叫你们得救”,第四十一节他说:“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也就是说:“我不是为了要赢得辩论,我这样说不是要折服你们以便赢得人的赞赏,而是因为我爱你们,想你们得救。”这点非常重要。若有人反对我们,我们又回驳,我们会有什么感觉?是骄傲自大受了伤害吗?是失败的烦恼吗?是否要将我们的意见强逼他人接受,因为觉得他们愚蠢?耶稣只是像他所做的那样谈话,因为他爱世人。他的声音可能严肃,但在严肃中仍然有爱的声调。他的眼睛可能有闪着的火焰,但那火焰是爱的火焰。

(二)耶稣说:“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犹太人有过不少假冒的弥赛亚,每次都有人跟从他们(参阅马可十三622;马太廿四524)为什么人要跟从这些骗子?因为冒名的弥赛亚“自称是与人们的愿望相符的人”。他们应许带来帝国和胜利,共物质的富足;耶稣来了所呈献的是十字架。假冒者的特征就是向人提供易走的路,耶稣以 神艰难的道路应许人;假冒者灭亡,而基督依然活着。

最终的定罪(五4447

文士和法利赛人想得到人的赞美。他们所穿的衣服使每一个人都认得出来,他们祈祷时使每一个人都见到,他们在会堂里坐在最前面的位置,他们爱在路上受人恭敬的招呼,正因如此,他们听不到 神的声音。为什么?一个人若只与他人较量,他便很容易满足,问题就是我们不应问“我们是否像邻舍一样好?”而是“我是否像 神一样好?”“在 神看来我究竟如何?”我们只要以与人比较来量度自己,就有很多自满的余地,而自满是损害信心的,因为信心由需要而引起。但当我们与耶稣基督比较,我们就会谦卑得无地自容,信心由此而生,因为除了信任 神的慈悲以外再没有别的事可做。

耶煣用一个正中要害的挑战作结束。犹太人相信摩西给他们的书是 神的话语。耶稣说:“如果你们读得对,你们会见到这书都是指向我的。”他继续说:“你们以为因为有摩西做中保你们就安全,正是摩西要定你们的罪。也许不能期望你们听我的话,但你们要听你们所珍惜的摩西的话,而这些话都是指着我写的。”

这里就有个大而可畏的真理,犹太人最大的权利变成他们最高的定罪。尚未有机会的人不能被定罪。知识已给了犹太人,他们不善用那知识就定了他们的罪。权利的另一面就是责任。──《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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