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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十八章

 

在园中被捕(Ⅰ)(十八111

耶稣与门徒吃过最后的一顿饭,说完话,也和门徒一起作过祷告之后,就离开阁楼,向客西马尼园走去。他们出了门,走下陡峭的山谷,过了汲沦溪的沟渠,看到一件象征性的事:逾越节的羔羊都是在圣殿杀的,羔羊的血则倒在祭坛上献给 神。逾越节宰杀的羔羊,为数甚多,在耶稣升天之后三甚多,在耶稣升天之后三十年,有人统计,逾越节宰了廿五万六千只羔羊,你可以想象倒在祭坛上的羊血如注的情形。从祭坛有一条沟渠通过汲沦溪,羊血就从那里流走。耶稣行经汲沦溪时,必然还清楚地看见羔羊的鲜血,因此他代死的景像便在脑中浮现出来。

走过汲伦溪的沟渠,他们来到橄榄山。小小的客西马尼园就位于山坡上。客西马尼是榨油的池子之意,把山坡所出产的橄榄榨出油来。那儿的许多有钱人都拥有私家花园。耶路撒冷的地有限,不可能让私人开设花园,因此私家花园都设于山坡的顶方。再者,犹太仪礼禁止在圣城的地上施肥,因此富裕的人家才在城外橄榄山斜坡设立私家花园。

朝圣者今天仍能看见山丘旁边的客西马尼园。由圣方济修会的修道士管理着,内中有八株毛橄榄树,莫顿说它们不像是树,而像是岩石。它们非常老;据说在同教徒征服巴勒斯坦以前就已存在。但不可能是耶稣当时就已栽植的;然而我们确知橄榄山上交织的小路都曾经留过耶稣的脚印。

耶稣就是走进一个花园。某一个富有的市民──可能是一个我们所不知名的耶稣的朋友──把花园的钥匙交给他,让耶稣来耶路撒冷的时候有权使用它。耶稣和门徒常常到那里去默想、休息。犹大知道耶稣到那里去,因此他认为在那里捉拿耶稣最为方便。

使我们震惊的是,捕捉耶稣的兵力非同小可。约翰说犹大领了一队兵,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差仗就是圣殿的警察。圣殿当局设有警力以维持圣殿治安。犹太公会也设有警察,以执行法令。因此,差役是指犹太的警察。另外也有一群罗马兵。数目以speira来形容,这个字有三个意思。(1)它若相当罗马编制里的cohort,即指六百人。(2)它若是cohort的辅助部队,则有一千人,其中有二百四十个骑兵和七百六十个步兵。(3)有时这个字是指古罗马的步兵中队(maniple),兵力则为二百人。

就拿人数最少的步兵中队来说,罗马当局派出二百名兵力去应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加利利木匠,也未免小题大作。在逾越节期间,耶路撒冷的兵力往往增加,这些额外的部队驻守安东尼亚塔,严密监视圣殿的秩序,这些兵力可动用来捉拿耶稣。派如许庞大的兵力去捉拿一个人,对耶稣无异是一项恭维!犹太当局决定捉拿耶稣时,他们几乎动员了全军。

在园中被捕(Ⅱ)(十八111)(续)

圣经很少有像这一段在园中被捕的记载那样向我们显示出耶稣的性格。

(一)它显示出耶稣的勇气。逾越节期间正是月圆的时候,晚上几乎亮得一如白昼,为甚么捉拿耶稣的一群人还拿着灯笼与火把呢?如果这些是用来作行路的照明,其实是多余的。他们拿着照明工具的理由是认为必须在树林之间,或山丘旁的隐蔽处或岩石的缝洞里寻找耶稣。没料到耶稣非但没有躲藏,在他们到达时,他自己竟走出来,对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回答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就是。”这些人认为必须从隐匿处去寻找耶稣,不料他竟满有荣耀毫无畏惧地站在他们面前。耶稣是一个有勇气面对现实的人。在西班牙内战期间,有一个城被围攻。有些人准备投降,却有一个领袖起来说:“与其腼颜无耻的跪地求生,不如顶天立地的为国捐躯。”

(二)它显示出耶稣的权柄。他是手无寸铁单独的一个人;而捉拿他的那一群人有好几百人,都带着兵器和装备。但是他们面对着耶稣,却退后倒在地上。耶稣身上所发出来的权柄,使得他独自一人竟比一大群的仇敌更坚强。

(三)它显示出耶稣的死是出于自愿。如果他想逃生不是没有可能,他可以趁他们不防时逃逸,但他不愿意这样做。他甚至还帮着敌人来捉他。他的死完全是出于自愿的。

(四)它显示出耶稣卫护的爱。他所想到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门徒。所以他说:“我就是你们所要捉的,你们捉我吧,让其它的人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许多不朽的事迹,在塔拉瓦(Tarrawa)传道的英国宣教师阿尔弗雷·沙德(Alfred Sadd)的英勇表现是令人怀念的。日军来到这个岛上,命他和另外二十个人排成一列,那些人多半是纽西兰参加游击队的军人。日军放一面英国国旗在地上,叫沙德在上面走过去。当他走到国旗面前,忽然转向右边。日军命他必须践踏国旗,这次他竟转向左方。第三次日军强迫他在国旗上走时,他竟把国旗拥在怀里吻它。日军把他们带出去枪毙时,这些年轻人心里都很沉痛,只有沙德鼓舞他们。他们排成一列,沙德排在当中,但是他站了出来,对大家说些安慰的话。说完之后,就留在排前,愿意作第一个捐躯者。沙德不考虑自己的安危,而只想到别人的愁苦。耶稣卫护门徒的爱也在客西马尼园明显地让我们看见。

(五)它显示他完全的顺服。他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因为是 神的旨意,这就够了。耶稣是信实顺服至死的。

在这段记载中,有一个人──彼得──拔刀反抗好几百人,我们应以公平的态度来看他这个人。像麦考雷(Macaulay)所说:“一个人从容就义岂不比面对惧怕更胜吗?”彼得不久就要不认主,然而在这个瞬间,为了基督的缘故,他准备单独一人和那好几百名士兵拼个死活。我们常常提到彼得的懦弱和失败;但也不可忘记他在这个瞬间所表现无比的勇气。

耶稣在亚拿面前受审(十八1214

为了使亚拿审问耶稣的故事前后连贯,我们谨将这两段合并研究;以后我们也要把两段有关彼得的记载合并研究。

只有约翰福音告诉我们,耶稣首先被带到亚拿面前。亚拿是一个声名狼藉的人。艾德歆(Edersheim)描写他:“在当代犹太史上,没有人比亚拿更出名;没有人比他更幸运、更成功,同时也没有人像这位大祭司更受人咒的。”亚拿在耶路撒冷很有势力,他本身在主后六年至十五年担任大祭司。他的四个儿子也都当过大祭司,该亚法是他的女婿。有一个时期,犹太人还享有自由,大祭司是终身职;罗马政府统治犹太人时,这个职位成为众人角逐、密谋、贿赂、腐败的职位。如今这个位子落人最大的阿谀者、出价最高者、最愿效忠罗马官员者的手里。大祭司是最大的通敌卖国者,他藉着贿赂,以及密切与当政者合作换来舒适、安逸、声望、和权力。亚拿一家家财丰厚,他的儿子一个接一个密谋、贿赂抢到了大祭司的职位,而亚拿则于幕后操纵大权。

亚拿生财之道也是最卑鄙的。在外邦人院有人专门贩卖献祭所用的牲畜,这些人曾经受到耶稣的赶逐。这班人并非诚实的商人,而是一群勒索者。我们知道献为祭物的牲畜必须是没有斑点、没有瑕疵的。圣殿里有检验官专司合格验收的工作。在圣殿之外买来的牲畜十分容易挑出毛病。于是指示犹太人在圣殿内购买已经检验合格的,免得冒拒收的危险。这对献祭的人来说虽然很方便,但是其中却大有文章。在圣殿外一对斑鸠不过卖四分钱;圣殿里的售价竟高达七十五分。这种买卖纯粹是一种剥削的行为;这隀售卖献祭牲畜的商号就叫作亚拿商品陈列所。这些商号都是亚拿家族的财产,由于剥削敬拜 神的人,售卖献祭的牲畜,亚拿大发横财。犹太人对亚拿这一家恨之入骨。他勒目有一段话说:“亚拿的家有祸了,他们那如蛇般的嘶嘶声有祸了!他们都当了大祭司;他们的儿子是管库房的;他们的女婿是圣殿的监守人;他们的仆役仗势用棍打人。”亚拿和他们一家人是声名狼藉的。

现在我们知道何以亚拿特地安排让耶稣先带到他的面前受审。耶稣曾经伤害到他的权益;他洁净圣殿把售卖祭品的人赶出圣殿,损及亚拿的收益。亚拿要以幸灾乐祸的态度来看这个骚扰的加利利人被捕。

在亚拿面前受审,对司法界来说无异是一大讽刺。犹太律法规定不得对犯人质问会使他陷入罪状的问题。中世纪犹太学者迈摩尼得斯写道:“我们的律法的本意不是从罪人口供中来判他死罪。”亚拿审问耶稣此举已违背犹太司法的原则。耶稣说:“你为甚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也等于是说:“请按照法律正规的程序提出你的指控。你有权利查验你的证据;却无权质问我任何问题。”耶稣提醒亚拿无权审问他。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是教大祭司怎样审理案件吗?”耶稣回答:“我所说或所教的若不合法,你可以指证我的不是,我既然按照法律说话,你为甚么打我呢?”

耶稣对司法界不存任何盼望。亚拿和他的同僚的私利既然受到损伤;因此在审判之前就定了耶稣的罪。一个人若走入迷途,他会除灭任何反对他的人。假如他不能以正当的方式这样做,必然就会采取肮脏的手段来达成他的目的。

英雄与懦夫(Ⅰ)(十八1527

其它的门徒离弃耶稣逃逸,彼得却不愿意这样。他跟随耶稣,甚至在他被捕之后还跟随着他,因为他不愿意离开主。所以他跟到大祭司该亚法的家;彼得是随着另一个门徒去的,那个门徒和大祭司相识,因此能进到他的家里。

另一个门徒是谁?有种种的猜测。有人以为只是一个我们所不知名的门徒。有人以为是尼哥底母或亚利马太的约瑟,因他们都是犹太公会的议员,必然和大祭司很熟。也有人以为是加略人犹大;犹大为了安排出卖耶稣,在大祭司家里进出,和大祭司以及看门的使女很熟。但这个猜测很难成立。耶稣被捕之后,犹大出卖主的角色已很清楚,相信彼得必然不齿再与他为伍。传统的说法认为不知名的门徒仍是约翰本身;这个传统的推测普遍被人接受。问题是加利利来的约翰如何和大祭司如此熟稔呢?有以下两个说法。

1)后来有个名叫坡里克拉特(Polycrates)的人写书;评论第四福音书。他确信约翰是这本福音书的作者,也就是那位称为耶稣所爱的门徒的。他指出约翰出身自祭司的世系,因此他戴上刻着“归主为圣”字样的金带子(Petalos);大祭司的前额就是戴着这样的饰物。假如此说属实,那么约翰就是大祭司的亲戚;事实上这个说法很难采信,约翰不大可能出身自祭司的世系,因为圣经明明记载他是一名加利利的渔夫。

2)第二个说法比较可信。显然约翰的父亲西庇太在“捕鱼的事业颇有成就,始可能请得起雇工”(可一20)。加利利的主要事业是腌鱼。由于运输不便,鲜鱼是一项奢侈品。腌鱼则是主要的食品。约翰的父亲显然主要是贩卖腌鱼,并经常以腌鱼供应大祭司和他的仆役,所以和大祭司很熟。莫顿写道,他在耶路撒冷参观后街的一个小建筑物,如今是一家阿拉伯人经管的咖啡室。室内有一些属于初代教会所有的石块和弯曲的东西,这店的地点相传以前是西庇太的家。因此圣芳济修会的修道士相信,这一家人是加利利的渔民在耶路撒冷所设置的一个分店,好供应大祭司该亚法腌鱼,所以约翰能自由进出大祭司的家。

姑且不论此说是否属实,彼得算进了大祭司的庭院,并且三次不认主。

有趣的是,耶稣预言彼得在鸡叫之前会三次不认主,似乎有点奇怪。根据犹太仪礼法的规定,圣徒是不准养鸡的,当然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遵守这项律法。再者,罗马军队有一个习惯,他们把晚上划分为四更──即六时至九时,九时至午夜,午夜至三时,三时至六时。卫兵在三更之后换班,换班的时间是凌晨三时,准时吹号。拉丁文吹号是gallicinium,希腊文则为alektorophonia,这两个字也都含有鸡叫的意思。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解释耶稣的话是说:“彼得,今晚在卫兵换班的角声之前,你会三次不认我。”耶路撒冷的居民都知道角声在凌晨三时吹奏,因此当晚彼得听到角声就想起了耶稣的话。

英雄与懦夫(Ⅱ)(十八1527)(续)

就在大祭司家里的院子,彼得不认主。传道人或解经家对彼得不认主的行为都持有偏见,总是强调他的失败和耻辱。不过我们应记住另一些事实。

我们不要忘记,除了约翰(如果他就是那个不知名的门徒),其余的门徒都离弃耶稣逃逸,而彼得如何呢?只有他在客西马尼园拔刀来对抗仇敌,只有他跟随耶稣到最后。我们首先想到彼得的,不是他的失败,而是众人都逃逸之际,惟独他有勇气跟随耶稣。惟独具有最高勇气的人,才可能遭遇到像彼得那样的失败。不错,他是失败了;然而他失败时所遭遇的情况是其余门徒所不敢面对的。彼得失败,非因他是一个懦夫,而是由于他的勇敢。

(二)我们要记住彼得是多么爱耶稣。其余的人都离弃耶稣时,只有彼得站在耶稣这一边。他极其爱耶稣,而舍不得离开他。不错,他失败了;然而他失败时所遭遇的情况,是只有信实热爱耶稣的人才会碰到的。

(三)我们不要忘记彼得后来的改变。一时突发的情况,使彼得失败了。彼得不认主的事件很快地传开了,因为人总是幸灾乐祸喜欢谈论别人不光彩的事。传说后来彼得走到那里,都有人学鸡叫的声音来取笑他,这很有可能。然而彼得有勇气改过,从开始的失败而达到极高的理想。

在楼房勇敢作见证的是真实的彼得,月光之下在客西马尼园单独拔刀对抗顽敌的是真实的彼得。不忍让主单独,紧紧跟随耶稣的,是真实的彼得。在一时紧张之下不认主的,并非真实的彼得,这一点正是耶稣清楚知道的。耶稣的奇妙是他能在我们所有的失败之下,认识我们真实的本性。他清楚地认识每一个人。无论我们做甚么,耶稣仍然爱我们,他不是看我们一时的表现,而是看我们真实的本性。耶稣宽恕的爱非常之大,他看的是我们真实的本性,不是看我们是否信实,而是看我们本性是否忠心;不是看我们被罪所击败,而是知道在我们达到良善之后仍会失败。──《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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