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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五章

 

第五章 使软弱的变为刚强

  到了第五章,圣灵又从另外一件事例上来显明神的儿子,说出祂是生命弱的人的帮助,是胜不过罪的辖制的人的解救。人是在不自觉的为自己制造了许多的枷锁与捆绑,然后在这些枷锁和捆绑中挣扎,越挣扎就越绝望,因为没有找到真正的出路。全地的人都落在相同的情景中,尽管各人的文化背景不同,但那自以为是的光景却没有两样,都是以自以为有的去代替神,结果是在挣扎中不单是没有得着解脱,并且是越陷越深。

  事情是发生在耶路撒冷,是称为神名下的城,是犹太教的圣地,是宗教文化发展到极高的地方,只是这些都没有实在的用处,因为这些都不是神的自己。我不说发生在耶路撒冷的这事是个讽刺,但我不能不说这事是十分严肃的提醒人,要从一切主以外的人、事、物回转到单单的注意主的自己。说得更明确一点,连与主有关的事物,包括基督教的组织与工作,并基督教的传统与习惯,还有神学信念与内容,一概都不能作主的代替。不管是甚么样的代替,结果都是把人留在生命的弱中,并罪与己的辖制里。

拿你的褥子走吧!

  这事发生在五旬节的期间,那时,主耶稣上了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3)。这些人都是残缺不全的,他们在那里等候一个希望,因为传说有天使按时来搅动池水,水动的时候,谁先到池子里去,谁就可得医治。究竟这传说是否真实的,圣经没有明说,但这传说却是吸引了一大堆这些可怜的人,聚在那里等候机会。

存着希望,但永远得不着所希望的人。

  人的传说并没有真正的果效,若是真有果效,也就不会聚上那么多无望的人了。“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5)。三十八年真不是短的日子,也许是那人半生的年日了。半生在这种折磨里,天天在那里盼望得医治,三十八年过去了,他仍然躺在那痛苦的盼望里,很可能他永远不会得着他所希望的。

  “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么?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7)。那就是说,他永远不可能得着他所盼望的。这不单是他的病况的写照,也是人的生命残缺的写照。人不能解决生命上的难处,人自己也不能救自己,历世历代的人都对自己存着希望,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理想的等待中,但是每一个都不例外的,全是带同他自己的希望与理想进到坟墓里去。

生命弱的原因

  这人病了三十八年,为甚么他不早点死去,而能活得这样的长久呢?没有人能准确的回答这问题,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他的病不会是致死的病是可以肯定的,而他自己也不愿就此死去,这就造成他生命弱的光景。但是造成他生命弱的原因却是由于两个事实,从原则来看,这两事实不是只适用在这病人的身上,也适用在所有的人身上。

  当主医治了他以后,主再“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14)。罪是他的病的主要原因,也是使人生命弱的主因。罪引进病来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但又是给许多人故意去忽略的,或是存着侥幸的心去犯罪。不管人怎样想,罪一发生,病就有机会进来,生命的弱就亮不留情的现在人的身上。发病的原因一天不除去,生命的弱就天天成了人的缠累。

  主使那病人得医治的那天是安息日,犹太人大大的不高兴,“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16)。“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1718)。律法的真意是把人带到主那里去得安息,并不是捆绑人,更不是限制人。只是人自己的愚昧,却把神要赐人安息的心意变成人的重担。律法的本身并不是重担,人的自己才是使人承担不来的重担,自己一跑出来,人就给压得透不过气来,生命就只能天天的弱下去。

  罪与己使人生命弱,也使人生命瘫痪,三十八年的躺在那里,忍受肉身的折磨,忍受精神上的虚空和痛苦。脱不出罪和己的辖制,人活着就如同死一样,毫无意思。人若是遇不到主,人只能活在虚空的指望中等待死亡。

主给人的释放

  人只是把希望寄放在人所能作的事上,因为人并不认识神,也就不会寻求神。当主走到那病卧了三十八年的病人那里,他并没有求告祂,因为他根本不认识祂,也没有听见过祂。但这不是问题,因为从起初就是神来寻找人,不是人去寻找神。主耶稣就近他,“就问他说,你要痊愈么?”(6)这是神对人的体恤,神的儿子把这体恤显在人的身上,要叫受捆绑的人得释放。

  解开了罪的捆绑,人才能有真正的安息。要解开罪的捆绑,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听从神的话,尼哥底母所接受的带领是“信”,叙加的妇人和城里的人所接受的带领也是“信”,这个病人所接受的带领仍然是信,信神的儿子所作的和所说的。不要问有没有可能性,也不要问是甚么理由,只要是神的儿子说的,就毫不犹豫的跟上去。

  “起来,拿你的褥子走罢,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9)。神儿子说的话是带着权柄的,那人听从了,顺服了主所吩咐的,原来他不能作的,要作也作不来的,如今能作了。神乐意作一切叫人得释放的事,但人必须顺从神的吩咐,接受神所要作的,人的捆绑就脱落了。神的儿子是乐意释放人的主,祂要使人从弱变为刚强,从受辖制得了释放。

子是父的显出

  犹太人死守安息日的态度,使他们与主发生了极其厉害的冲突,他们只知道律法的字句,却不明白律法的精意,他们以为这样守着律法的条文,就是事奉神。“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7)。父喜欢人得安息,所以子就照着父的心意作事叫人得安息。子是父的显出,父的心意是藉着子来执行,所以子所作的,就是父所要作的。

  因着犹太人的顶撞,不明白父与子的关系,因此不能接受子与父是平等的事实,主耶稣就向他们宣告子与父的正确关系。这一次的宣告,是主头一次那么完整的表白祂自己,叫人知道祂与父的关系,并祂在神永远的计划中的地位。

子的所作显明父的所要

  犹太人拘泥在律法的字句里,他们不领会律法的精意是指向基督。他们一再的读过,“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传给他们。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申十八1819)。犹太人不领会神后来在他们中间兴起的那一位,权柄比律法更要大,这一位就是神的儿子,祂要把一切的所是与所作显给他们看。如今主向着他们宣告,祂就是神的儿子,祂的所作就是神的所要,祂藉着祂所作的将父向人显明出来。

  子的所作是根据父。安息日是父为人所定的,目的就是叫人享安息。所以主在安息日给人治病,为的是显明父赐人安息的心意。不只是治病,子一切的所作都是根据父的心意。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19)。子绝不越过父而作子自己所喜欢作的,子一切所作的全都是根据父所要作的。

  父藉着子来启示父自己。世人并不认识父,也不知道父的心意,而父却愿意人都明白祂的心意。但父与人中间有阻隔,人的罪使人不能直接见神的面,父就藉着道成肉身的子来向人启示祂自己。“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祂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祂看,叫你们希奇”(20)。甚么是“比这更大的事”呢?我以为就是指下文的赐生命与行审判的事,这些事当然比叫一个病人得医治更大。子就是这样的来启示父自己,启示父的所是与所作。

  父与子的心意都是要叫人活。人要死在罪中,这是命定的事,没有人能改变这事实。但神造人的目的并不是要人死,而是要人活着作祂的荣耀。所以父要挽回死在罪中的人,赐给他们生命,使他们可以活着作神的荣耀。这不单是父的心意,也同样是子的心意,祂们都是要叫人活,赐生命给人。“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21)。这不单是父与子同有的心意也是父与子一同显明的复活的大能,父所要作的藉着子来显明。

  父让子来执行审判的权柄。父虽喜欢人能活着,但祂却不能容让罪在人中间猖狂,也不允许罪人在祂面前放肆。祂的公义必定追讨人的罪,不叫神所造的世界(宇宙)充塞着不义,所以祂要在一切被造的物中施行审判,祂要按祂的公义审判万民,也要按祂的圣洁审判教会。审判的权柄在父的手中,但“父不审判甚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22)。父让子来执行审判的权柄。

  父与子是合一的。父藉着子从死里复活叫人得生命,又把审判的权柄交付给子,为要叫人看见父与子是不可分的,看见了子就是看见父,明确的使人知道,子就是父的显出。“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23)。父与子就是这样的合一,父高举祂的儿子,叫子可以全然的彰显父。我们不说父就是子,子也就是父,但是我们必须接受这个事实,父的所是与所有并所思都是在子的身上彰显,而子所表明的一切乃是父的荣耀。

宣告子所作的两方面

  父与子的关系表明了,主耶稣就对祂所要作的事作了具体的宣告。祂到地上来,一面是向人启示父,一面又是在人间成就父所要作的。因此,祂不单是向人说话,祂也在人中间作工。主在地上作过许多的事,但这许多的事都依据着父给祂定规的方向,这方向虽分为两方面,但却是彼此有关连的,是一而二,又是二而一的。

  头一方面是叫人得生命,跟尼哥底母的谈话是指给他得生命的需要,在叙加城与那妇人并城里的人接触是给他们指出得生命的方法,医治那三十八年的病人更明显的使人脱离弱要衰残的生命。主所作的一切都是领人往得生命的路上走,而祂自己经历了从死里复活更显明了祂就是赐人生命的主,赐给人生命就是祂所要作的工。“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2425)。这话所指的死人是指那些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他们听信主的话,就得着生命活过来。因为父自己是生命,子自己也同样是生命,生命就是在祂里头,接上了祂就得着生命。

  子所要作的另一方面,就是执行审判。“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27)。神审判人,人以为是以大压小,但神让成为人子的主耶稣来执行审判,连背逆透顶的人也没话可说了,因为“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四15)。祂是以完全人的身份来审判罪人。“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为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2829)。这里的死人是指那些已经埋葬了在坟墓里的人,到了那日子,都要复活受子的审判。接受定罪的都是没有得着生命的,得着生命都不会给定罪,因为“若有人的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二十15)。

  为了不使神儿女们生发困惑,在此要多说一点话,这里所说审判是指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审判历代以来的人,定罪的结果是永远的灭亡。但是教会却不是这审判的对象,教会所受的审判要比这审判来得早,这审判是最后的审判,审判是在国度的末了执行的。审判完了,新天新地也就来临了。主亲自执行的审判有三个,一个是审判教会,称为基督台前的审判,是决定神的儿女得奖赏或受亏损(参林前三1015;林后五10)。另一个审判是称为国度的审判,对象是经过主再来时的大灾难而仍旧存活的人(教会不在其中),结局是接受能否进国度的资格(参太二十五3146)。这两个审判都是发生在国度以前。末了的一个就是称为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这审判是发生在国度以后,结束了在旧造里的一切关系和现象,带进在新造里的一切荣耀与丰富。

  是叫人得生命也好,是执行审判也好,主并不凭着祂自己来作定规,祂只是以生命的大能来作供应。祂的生命使人得着脱离罪辖制人的能力,使他们能行神眼中看为美的事。又使得着脱离死的权势的能力,叫死亡不能辖制任何一个人。主是以生命的大能来显明神自己,又是以生命的大能去成就神所要作的。

四个严肃的见证

  主耶稣对众人说了许多关于祂(子)与父的关系的话,话是说了,若是不拿出证据来,犹太人是绝不会接受的。纵使犹太人能全部承认子与父的关系,但是谁是子呢?这是最关键的问题,这问题得不着答案,主所说的子与父的关系就全都落空。所以主接着就从四方面来说明祂就是子,因为不是祂自称为子,而是有几个严肃的见证,叫人必定要承认祂就是子。这些见证包括了历史,神的应许,和当时所发生的事,每一样都明明的指出主耶稣就是神的儿子。

为真理作见证的约翰所作的见证

  主说祂不为自己作见证,为自己作见证可以给人一个吹嘘自己的感觉。“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3133)。那时犹太人都以约翰为先知,都承认他是为神传话的人,他说的话都是真的。约翰曾再三的指着主说,“看啊!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又明明的根据在约但河为主施浸的事,指着主作证说,“这就是神的儿子”。他们若是真的承认约翰为先知,他们就没有理由拒绝承认主耶稣是神的儿子。

  对人来说,约翰所作的见证已经是够强了。但主说,“我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是点着的明灯”(3435)。他发的光也可以照亮人,虽然休发的光是微弱一点,但那光的功用是叫人知道主耶稣就是神的儿子,是神所立的基督。

主的所作见证祂自己

  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但主仍说他见证的光还是微弱,人可以满意于约翰所作的,但主要摆出更大更强的见证,这些见证不是从人来的见证所可比的。“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36)。主不用说话来为自己作见证,但祂提醒人去看祂所作的事,祂是用具体的行动来叫人认识祂是谁。

  主作过许多的事,或者说是神迹,也可以说是记号。神迹是说出祂的源头就是神,记号是说出祂的所是与所属。我们要注意一点,主所作的事都是父交给祂去成就的,为要把神显在众人的眼前,叫人明白神心意。所以祂所作的一切都是在把神的法则发表出来,不是只叫人看见神奇的事,而看不见神的自己。近代许多鼓吹神迹的人只叫人注意神奇的事,或是人在神奇事中可得的好处,却没有叫人看见神自己和祂的心意。这些都不是主所作的事,也不是主所要作的事。

  主作的许多事,在约翰福音记载的并不多,但所记载的都叫我们遇见神的自己,都在发表神的心意。以水变酒是说出创造的神,洁净圣殿说出了作成救赎的主,尼哥底母的交谈说出人与神相交的路,加城的经过说出了以生命供应人的主,毕士大的池子表明了神要人得安息的心意。主作的每一件事,都是使人碰到神的,因为祂是神所差来的,祂作的都是神交给祂,要祂作好的事。祂用祂所作的事来证明祂是神的儿子。

父神亲自为祂儿子作见证

  主是一层一层的提高祂的见证的份量从约翰到祂所作的事中所显的大能,并解开神的心意,现在又再把见证的份量提升到父的自己。“差我来父,也为我作过见证”(37)。只因人的不信,就忽略了神为祂儿子所作的见证,主一提说这事,当时在场的人应当都记得那一回事,也印证那一回事。

  主提到父为祂作见证的事,也许也包括黑门山上的那一次。我不能确实的知道主是在何时说这一番话,但不管怎样,至少在约但河的那一次神为祂的儿子作的见证,已经非常强有力的说出主耶稣是神的儿子。那时从天上来的声音在听见的人心中绝不会淡忘,那光景也不会在看见那事的人心里褪色,“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四17)。父为自己的儿子作的见证,人的不信也抹杀不了。

圣经──神从前说的话──为主作的见证

  不真实的认识神,就不会有神的地位,人就只注重人的所要和所得。“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3940)。犹太人很注重读经,他们每个人都读经,在殿里读经,在家里也读经,但因着不信,读来读去也读不出基督。主就明明给他们指出,神的话是指引他们到赐生命的主那里,只是他们不领会。

  那时的圣经只是指着旧约而说,但都是神从前说话的记录,里面的应许是带进基督的,一些生命经历的启示也是带出基督来的,所以主说,“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犹太人心里并不寻求神的荣耀,只是注重人的事,所以没有把神的话里所启示的基督领会过来。主明明的告他们,要回到神的话里去认识基督,因为圣经是为神儿子作见证的。近代称为基督教的人,也或多或少步上犹太人当日的后尘,表面是尊重律法(神的话),事实上并不以神的话为是。

  注意了人就看不见神,犹太人重视当时的约翰,更重视古时的摩西,却不领会律法和先知都是见证神的儿子的。子比当时的约翰大,也比历史上的摩西高,真正重视律法和先知的话,也必从其中看到神的儿子,从以撒身上看见神的儿子,从会幕中看到神的儿子,从献祭的条例上也看到神的儿子,从先知的预言上更看见神的儿子。在神的话中看见了基督就是对了,所以主说,“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的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46)。

  对真正寻求神的人来说,已经可以从这些见证里肯定主耶稣是神的儿子。人的偏见叫人的眼睛迷糊,愿主的灵时刻照明我们里面的眼睛,叫我们从主的所作中认识祂的所是,认定祂就是作神永远计划的中心的那一位。── 王国显《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翰福音读经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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