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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第四章

 

4125  因信称义的表样

 

以亚伯拉罕为例,说明神所赐的义有旧约为证。

(参117; 321注)

 

18

 

表明亚伯拉罕被神称为义,是因他的信心,不因他的行为。

 

3          经文引自创156;于该处神应许赐亚伯拉罕后裔无数,而亚伯

            拉罕相信神的应许,得算为义。

 

            “算为”:这字在第4章出现十一次 , 可作“断定”或“归诿

            ”。

 

45       神的恩典不是根据人的行为而定出人应得的报酬,乃是根据人

            对祂的信心而裁定人为义(5)。

 

68       在行为以外,因倚靠神的怜悯而蒙神算为义的另一例子。

            经文引自诗3212

 

912

 

表明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割礼只是他得称为义后与神

立约的记号。因此 , 凡拥有同样信心之人 ── 不论是受割礼的犹太

人或是不受割礼的外邦人,都能以亚伯拉罕(意指“多国之父”,见

175)为他们信心之父。

 

1316

 

表明神赐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 ── 承受地土 (见创1818),

是在摩西律法以外(参加317)。 有了律法的明文规定,人对神的叛

逆和过犯就更为清晰,更惹神忿怒,所以对亚伯拉罕的后裔来说,神

的应许不是藉人守律法而得的,乃是出于神的恩典,是因信称义的结

果。

 

1725  以亚伯拉罕的例证作为我们的榜样

 

亚伯拉罕的信是一种无望中之指望 (1718) , 不是倚靠人的能力,

乃是倚靠神的应许,深信神能使无变为有 (1921) , 且叫死人复活

 (见创22119; 111719) 。 今日人若效法亚伯拉罕的信心,且相

信耶稣为我们的罪死而复活,就同样得以称义,承受应许。

 

思想问题(第四章)

 

1·保罗坚持人称义是因着信,而不是借着好行为的“立功之法”。

  雅各书(见21426)所持的论点与保罗的是否有出入?

  二者的重点是否不同?

 

2·保罗在第4章所强调因信称义的道理 , 往往为人误解,例如中世

  纪教会强调修德、苦行,以此为立功、得救的途径。

  你今日用什么代替了单一的信心?

  常规?理性?日常经验?

  你是否重蹈犹太人企图藉行为赚取救恩的覆辙?

 

3·外邦人根据什么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呢?

  你今天凭什么成为神的儿女?

 

4·亚伯拉罕的信心超越了什么自然常理呢?

  有人说信心是相信神能把“不可能的变成可能。”

  你同意吗?

――《罗马书串珠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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