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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义——(第四讲)

 

  从三章廿一节到五章廿一节称义的道理中,可以分为五个小段,昨天已经把它排列起来,保罗在这一小段当中把称义的原则宣告出来,有两节圣经是我们要特别注意的,第一处就是三章二十节:“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又三章二十八节:“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昨天我已经讲过,人靠三一主口中所说的话就是信。神口中所出的话很多,不过我只能提出几节,彼得前书二章二十四节:“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当了我们的罪……”我们信这句话,耶稣死是为了我,这就是信。神又在约翰三章十六节那里说:“神爱世人,什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合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你相信保罗所讲因信称义的道理吗?我信。在保罗的时候,犹太人不信因信称义的道理,所以他们跑到加拉太对那地方的人说:“保罗这道理是靠不住的。只靠因信称义是不够的,单信耶稣也是不够,必须要守摩西的律法,行割礼,否则还是会灭亡的。”加拉太人听这些说话,就对因信称义的道理失去了信仰。所以保罗在罗马书第四章提出七个铁证,证明因信称义的道理是对的。保罗以亚伯拉罕为例,因为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所最敬重的,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祖宗,他是神的朋友,以色列人以亚伯拉罕为其祖宗为荣耀。保罗说:“现在我以亚伯拉罕为例,如果我证明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你们就不能再反对因信称义的道理了。反之,如果亚伯拉罕是因行律法称义,我的因信称义就站立不住。我们用亚伯拉罕为凭据,如果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我们更应该要因信称义。”

  第一个凭据请看四章一节:“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亚伯拉罕从神得很多的恩典,既然是恩典,就不是因行为,乃是因信而得。亚伯拉罕从神得的福气不是因他肉体的活动得来的,有什么证明呢?请看四章二节:“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保罗并没有说亚伯拉罕无好行为,因为他实在有好行为。亚伯拉罕不但他自己个人敬拜神,也吩咐儿女仆人们敬拜神,他又虔诚又热心。他虽然有好行为,只是亚伯拉罕不能靠好行为在神面前称义。亚伯拉罕在人面前实在是有可夸口的地方,因为他特别蒙神赐福。可是他在神面前绝对不敢站起来说:“神啊!你看看我的好行为吧!我虔诚,我敬拜祢,我每早都有家庭礼拜,我在外面做事也没有骗人。所以求祢只要看我的功劳,不要看我的罪,因为我是个好人。”如果讲这种话的人就是夸口,夸口就是骄傲,就是罪,且是最大的罪。撒旦所犯的罪就是骄傲,他说:“我要与神同等。”神就把他摔在地上。神抵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亚伯拉罕蒙神恩典。可见他不是一个骄傲的人。谦卑的人是不夸口,不靠他自己的功劳,因有人做好事是应该的。神造人并不是叫人犯罪,故此讲好话做好事是人的本份而不是功劳。从来没有一个孩子对他的亲说:“妈妈,我今天做好孩子,我好好的预备我的功课,我也听你的话,所以现在请你把工钱给我。”儿子向母亲取工钱是没有这回事的,儿子怎样孝敬他的父母都是本份而不是功劳,服事神没有可能过了本份,只有亏欠,但是神绝对不会亏欠我们。人向神只能存报恩的心,不能存要钱的心。如果你敢向神讨账,神先向你要账你又怎样呢?你说:“天堂是我应该得的,因为我的父亲是牧师,母亲是传道人,我不杀人,也不做坏事,所以神应该拯救我。”谁知人在神面前只有一样东西是该得的,就是永远的地狱。所以亚伯拉罕在神面前不能夸口,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

  保罗证明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第二个理由请看四章三节:“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保罗在这里引用创世记十五章六节所说的话,对加拉太的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是怎样称义的呢?旧约创世记十五章六节那里怎样说呢?“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犹太人听见这些话,就无话可说,因为圣经明说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

  保罗证明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第三个理由请看四章四节五节:“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保罗第二个证据,犹太人是驳不倒了。不久他们又想出一个理由,于是他们就对保罗说:“神因亚伯拉罕的信就称他为义,这个道理我们驳不倒了。但圣经有没有提到别人是因信称义的?只有亚伯拉罕而已。当然神称亚伯拉罕为义,因为他有好行为,所以神特别把恩典赐给他,平常人不能因信称义,因为人亏欠神太多了,亚伯拉罕得称为义,是因为神特别重看他。”保罗说:“犹太的弟兄们!如果你们这样说,就是把亚伯拉罕看为是一个工人,把神看是他的主人了。一个工人服事他的主人,后来主人给他工钱,这算不算是恩典?当然不是,因为工人做工要出力流汗,他得工价是应该得的,所以亚伯拉罕所得的不是工钱。你们犹太人也说亚伯拉罕蒙神恩典很大,既是恩典就不是工价,为什么你们现在又说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因为神特别重看他呢?你们所讲的说话岂不是互相矛盾吗?”可见亚伯拉罕得称为义不是赚得来的,乃是因信心得来的。

  保罗证明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第四个理由请看四章七节八节:“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对了!保罗在这里把大卫在诗篇卅二篇一至二节所说的话引出来了。犹太人承认或者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他们说创世记十五章六节说的话是单独与亚伯拉罕有关,与其它人就无关系。但保罗说:“在圣经中还有一处证明人可以因信称义的,就是大卫所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这句话不单是指亚伯拉罕一人而讲,无论何人,有信,神就不算这人有罪,这里又把因信称义的道理推广了。无论你是那一国的人,只要信,大卫都把你包括在这一句话之内了,因为在这里并没有指定什么人,只要信神,一信就可以称义。保罗就是用圣经的道理证明因信称义的道理是对的。

  既然保罗证明亚昝拉罕是因信称义的,我们就更应该因信称义。亚伯拉罕不靠自己的行为,我们更不应该靠自己的行为。只要靠神口中说的一切话。神在约翰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什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又在彼得前书二章廿四节那里说:“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当了我们的罪。”我听见了就完全靠这些话,神见你靠祂的话,祂就因你的信称你为义,把祂的义归在你天上的账上。从那时时起,神永不以你为罪人,乃是儿子,永远与祂来往。我们是因为信,很简单,可在主那一方面并不简单,祂舍命流血,才能把这福气赐给我们,不用我们出力。这就是保罗讲到因信称义的原则。

  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我们照样信神的话,我们也可以称义。

  (附注)因时间关系,未能将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七大证明完全讲出,故将其大纲录出,以完成其整个意思。

  罗马人书第四章的分析(亚伯拉罕所留下“因信称义的榜样”)

  (一)一节二节,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不然他只有靠行为。靠行为就难免自夸,自夸就骄傲,骄傲只能惹神抵抗,万不能令祂赐称义的恩(参彼前五5)。

  (二)三节: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因为创十五6明明的记录“亚伯拉罕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三)四节五节: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因为罪人以行为为功劳去求 神的酬报,是不合理的,好行为是本分不是功劳。

  (四)六至八节:亚伯拉罕因信称义,不是一件独特的事,更不是 神因亚伯拉罕作好人就特别优待,因大卫在诗三十二2将“因信称义”的道理当作一个普遍的原则。

  (五)九至十一节上半节: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并不是因受了割礼,因为他先因信称义,十五年以后才受割礼。这样割礼是他藉义的“果”,不是他称义的“因”。

  (六)十一节上半节至十二节: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不然他的名的意义(多国之父)就要落空。假设只有受割礼的才算为其子,那末,只有以色列人一国可称亚伯拉罕为父,但因他因信称义,所以各国之中凡有信心的人都可称亚伯拉罕为父。

  (七)十三节至十六节:亚伯拉罕是因信称义的,因为他从 神所得的,只能是因信了神的应许,不能是因遵守了摩西的律法,因律法是在亚伯拉罕死后才有的。── 费述凯《罗马书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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