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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几个教会的教理问题(下)

 

九至十一章

  (乙)九章 保罗说明自己的立场。

  保罗在本章,说明他所以不受哥林多人的物质供应,就是因为八章一节所提的原则,爱心能造就人。他放弃自由和权利,而不享受,乃是因主的爱体贴软弱的人。

  (一)说明自己的自由。(一至四节)保罗为主工作,本来毫无拘束,不受捆绑,但因爱的绿故,宁愿自己捆绑自己。他是使徒,蒙主选召,在大马色的路上,主向他显现,差派他为执事为见证,以后更蒙恩,上过三层天,在乐园里,听过隐秘的言语,以后创办哥林多教会,为主勤劳工作,所以他肯定的说,别人是使徒,我更是,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因此就可以享受一切权利,靠福音养生,但他都甘心放弃。

  (二)说明自己的权柄。(五节)有权柄娶妻,而且一同往来传道;但因不愿累人负担,所以放弃不享受。

  (三)说明自己的自给。(六节)保罗与巴拿巴一同作工,以维持自己的生活,正如他对以弗所的长老们所说的(徒廿章卅四节):“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

  (四)说明靠福音养生的原理。(七至十四节)保罗用各种例证,证明传道人享受教会的供应,是合理的。好像当兵领粮,种果得食,养牛取乳,甚至踹谷的牛,也不可笼住牠的嘴,这一条律法,也是指证工人应得工价(太十章十节)。所以保罗与巴拿巴在教会中,撒了属灵的种子,若收养身之物,不是一件意外的事,乃是理所当然的。同时别人如矶法等有这样的权利,我们也能享受,因为哥林多教会,是我保罗亲手创办的,我更应享受这权利;但我完全放弃,免得被人借口毁谤或误会,“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挡。”

  最后引用祭司食坛上的物为例证,和最高的权威,“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十四节)以为结论。

  (五)说明传福音的目的。(十五至十八节)保罗不享用应得的权利,就是因为哥林多人属肉体,不明白奉献的真义,若接受他们的供应,或者会发生莫须有的议论,以致真理被毁谤,所以“宁可死,也不叫所夸的落了空。”(十五节)因为传福音,没有甚么可夸,若不传道,就叫罪人没有机会听福音,而因罪灭亡。这真是对不起主,因为主既然救我,赦免我的罪,更将重大的使命托付我,这样,我就欠了福音的债,一定要把福音的债偿还。“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保罗的赏赐,就是叫人不花钱得福音。

  (六)说明对人的态度。(九至廿三节)“向怎么样的人,我就作怎么样的人……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保罗不享用他的自由和权利,甘心作众人的奴仆,为的是要多得人,同时亦不致叫彼属肉体者跌倒。在上海有一位未重生的信徒,和我作朋友,一次,他要送些钱给我,好像是要以友谊关系帮我的忙,但我推辞不受,他决意要送,我就将这款替他捐助在某工作上,寄回收条给他,我这样作,就是因为我知道他不是存心奉献给主的,不能荣耀主。亚伯拉罕不愿受所多玛王的馈送,免得被人议论。神的仆人要以神的荣耀为前题,宁愿牺牲受苦,不愿叫神的荣耀受亏损。保罗不享用使徒的权利,就是为此。

  “在律法以下的人”(廿节)就是犹太人,他们要保守洗手食饭和种种礼仪上的规矩。保罗在他们中间,也照着同样生活,免生隔膜。在外邦人中也作外邦人,“软弱人”-就是品性不良,被人轻看的人,但保罗仍是和他们亲近往来,好像主耶稣接近税吏,为要得着他们,“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七)节制的比喻:(廿四至廿七节)哥林多地方,每三年举行一次海峡运动会,许多人热烈参加,比赛竞技,赛跑冠军,得着一个树叶冠冕,尊贵荣耀,好像中国从前科举时代中武状元一样。参加的人,个个都加意准备,节制自己,太肥太瘦都不可,一切都有一定的标准,平时食物要有节制,生活也要整肃,我们奔跑天程,也要这样小心的预备为要得那永不衰残的冠冕。

  “攻克己身”──叫他服我,这“我”──是新生命的我,一般信徒得了救赎仍以肉体为主,正与保罗为反比例,我们要以灵命为主,叫身体服在灵之下,才是合理,前次我提到三种人,一是属血气的,不听道,不悔改,不信主,没有生命,二是属灵的,顺服圣灵行事,三是属肉体的,专为肉体打算的信徒。有些传道人,用外邦人的方法,联络各种人,没有灵修,不根据圣经讲道,甚至传道的工作,也是为肉体的饭碗打算,我在坎拿大读神学的时候,某次与将要毕业的同学们谈话,有的愿意在大城市传道,因有大官长大财主来听道,不喜欢到乡间去,因为怕受苦,有的想作奋兴家,以为奋兴家又得人钦佩,又有人送礼,真够享受,我看见这种情形,大为伤心,因为这些自称为属灵的学生,竟然专为肉体打算,我们要顺从圣灵,不随从肉体,将来到 主前,才能站立得住,所以保罗不以自己的自由和权利,随意享用,乃是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我服在主之下,为主所用,凭爱心行事,荣神益人。

  (丙)十章,保罗引证先祖的经历。(十章一至十一章一节)

  (一)蒙恩的情形(一至四节)

  这里有几个“都”字,都在云下,都海中经过,都受洗归了摩西,用新约的洗礼,引证旧约的先祖过海后完全归从摩西,我们也是一样的归从 主,食一样的灵食,就是天上降下来的吗哪,“喝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盘石”有人误会以为以色列人在旷野,盘石跟他们走,其实乃是神为他们预备地下的水,预表基督而已,这表示神的恩惠够用不缺,一个倚靠 主的人,神必为他预备一切的所需,所以要体贴 主的心,常常顺从他的命令,但可惜先祖们辜负了神恩,没有感谢的心,反而任意发怒发怨言乃被神责罚。

  (二)五个鉴戒(五至十节)

  一 贪恋恶事 民数记十一章四章:“他们中间的闲杂人,大起贪婪的心,以色列人又哭号说:谁给我们肉吃呢”?又卅四节:“那地方便叫基博罗哈他瓦(就是贪婪的人的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那起贪婪之心的人”。

  二 拜偶像 出埃及记卅二章:摩西登山四十天,百姓们乃拜金牛犊,大大得罪 神,甚至神想要灭绝他们。(出卅二章十节)。

  三 行奸淫 (民廿二章一节):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九节:那时遭瘟疫死的,有二万四千人。”这里是说倒毙二万三千人,二万四千是总数,二万三千是一日之中死的数目。此地应抄经文。

  四 试探主 参民数记廿一章五至六节。

  五 发怨言 体贴肉体怨天尤人,(民十六章四十一节)以致被神责罚,遭瘟疫死的,共有一万四千七百人。(四十九节)

  (三)试探的避免(十一至十三节)

  以上的事实,都是作后世的人的鉴戒,我们要脱离这些试探,就是要“逃避”,逃避拜偶像的事,(本章十四节)逃避少年的私欲,(提后二章廿二节)逃避淫行,(本书六章十八节),一切贪婪,嫉妒,纷争,毁谤,都要远远逃避,甚至保罗为人的缘故,连所享的自由和权利,也都逃避。

  (四)食祭物问题的结论(十四至十一章一节)

  保罗在这里,再将八章一节(爱心能造就人)的原则讲论,来结束他们所问的这问题。

  一 要逃避拜偶像的事(十四章五节)若是到庙里赴宴者,或是随意食祭偶像的东西,那就不是逃避,反而亲近了。

  二 藉着圣餐和主交通(十六至廿二节)以色列人食祭物,就是和神有交通,食祭偶像之物是和鬼有交通,因为外邦人祭偶像是和鬼交通的,我们食圣餐是同领基督的血,和他的身体,就是和主有密切的交通,所以“你们不能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二十一节)

  三 “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二十三至卅节)市上所卖的食物,只管食用,不必理他的来源,但倘若有人指出这是祭过偶像的,当然他的良心以为是不应当吃的,才来告诉你,那么,为他良心的缘故,我就宁愿放弃不食,体贴他的软弱,谨慎行事,叫神得着荣耀。

  最紧要,“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参卅一至卅三节

  末了,“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十一章一节)这是这问题的结论,不是凭知识,乃凭爱心,不是自己发明,乃是效法主。“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卅三节)

{\Section:TopicID=184}第七段:论妇女在会应否蒙头的事(十一章二至十六节)

  保罗在本章开始先称赞哥林多人坚守他所传的教规,(二参二十三节又十五章二节,帖后二章十五节)但以后又责备他们忽略了,其它教规,其中有:

  妇女蒙头的事(三章十六节)大概当时希腊的一种风俗,妇女在公众场所,必要蒙头,只露出脸面,好像日本妇女的背袋。从前中国妇女的穿裙,一样道理,只有下流的人,才不照这规矩,当时哥林多女信徒,有些在聚会的时候不蒙头,以为是与男子平等,或以为信主加入救会,好像一家兄弟姊妹,同在家中一样,不需要蒙头,保罗虽然也说过男女平等的教训,(加三章卅八节)但是乃指着救恩方面说的,并不是说凡事不分男女,而破坏当时社会制度,以致令一般不了解的外教人士,毁谤教会,说在信徒当中,有许多不规矩的下等女人,不蒙头的一同聚会,唱歌谈话,所以保罗为避免这一切误会,就吩咐他们仍要照常蒙头,防备外面的误会,遵守这不碍于真理的风俗,参看彼前二章十三节“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

  在第五节:“若不蒙着头,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当时女子以剪发或剃发为羞耻,只有外邦掳来的女子才剃发,(申二十一章十二节),这是一种风俗,现在时代不同,女子剪发,不再觉得是羞耻,反而感到好看和漂亮了,在我年轻的时候,男人也留头发,结成一条光滑的辫子,自觉斯文美观,但若有犯奸淫,就被本夫,割了辫子,使他没有脸面出街了,所以这是风俗,也是服权的记号,(三,八,九,十节)但现在呢?女人男人皆短发,不以为耻了。

  “为天使的缘故”──指到天使常在信徒当中,鉴察他们聚会次序是否合宜,所以要服从权柄,也有人想是指着一般恶天使,即魔鬼的使者,魔鬼曾经引诱女人对神反叛而犯罪,现在聚会蒙头,表示祖母夏娃已上当犯罪,现在我们蒙恩得救,乃服从神权而蒙头,把以前之事有为羞耻。

  看十一节就叫男人不要过分自尊,以为女人属我,可以任意欺负,所以特地解明,要彼此尊重,因为只有一次是女人出于男人,以后永远是男人出于女人,“但万有都是出乎 神”。(十二节)不可骄傲,只要自己省察,在真道上是否合宜,信徒总要顺服,当时的制度和权柄。(彼前二章十三节)。

{\Section:TopicID=185}第八段:论食主圣餐应当如何的事(十一章十七至卅四节)古时教会,常时举行爱席(参犹大书十二节),弟兄们不论贫富,各人各带食物,拿到教会,大家食爱的筵席,甚为快乐,在食的时候,有人拿饼祝谢擘开,分给大家,又举杯分饮,以记念主,是为圣餐,但是后来那些有钱的信徒,因为工作的关系,来得迟些,到时已没有食物,以至弄成这个饥饿那个酒醉的情形。这样把爱的筵席,彼此交通的事,成为自私自利的勾当,所以主大不喜悦,以致叫他们,软弱患病,……甚至死亡的也有。(三十节)因为他们藐视圣事,使贫者羞愧,不按理吃喝,就成为“吃喝自己的罪”。

  “所以弟兄们,你们聚会吃的时候,要彼此等待”。生活比较丰裕的弟兄们,有甚么好的食物,当送到“爱席”去,给穷苦残病的弟兄,也有一尝的机会,大家享受,一同快乐的记念主,凡事凭爱心而作,对付自私的肉体,因为肉体内的私欲,是罪恶的产生之所,也是魔鬼的巢穴,我们要防备它,甚于洪水猛兽。但有时不当心,为罪所胜,所谓“行出来由不得我。”那时,对付的办法,就是要自己审判,“分辨自己”(卅一节)不要等到主的审判,若受主审判,必要后悔莫及了。赶快在主的恩座前自己审判,分辨,就不致受主的惩治。所以不要随便原谅自己,因为等到主的“惩治”临到,或者叫你患病,下冤狱,受损伤,或甚至死亡,那就苦了。主惩治我们,乃是要我们免得和世人一同定罪。世人定罪,乃是下永远的地狱,痛苦哀号,咬牙切齿,永无出头之日。但我们信徒不下地狱,所以有罪必须惩治。我们若有罪,当立即悔改。假若你任意妄为,以为自己经信主得救,好像一个人在船上,手中拿着救生圈,以为保险不死,但随意乱行,若落到海中,必致灌饱盐水,受尽痛苦,人虽然救你起来,但你已经全身受伤,心胃痛苦难当,受尽无谓的苦了。所以我们得了救恩,而有永生,更要护慎保持这地位,才是一个智有福的人。盼望大家将卅一至卅二节的真理,推广到各人的日常生活上。

{\Section:TopicID=186}附:答复三问题:

  (一)林前五章九至十一节说,信徒不可与犯罪的人相交,但主耶稣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岂非冲突么?

  答:所说不可与犯罪的人相交,这不是指一切世上的犯罪者而言,乃是指称为弟兄,而又犯罪的而讲。这种人既然犯罪,又不听劝告,只有革除出会而远离他(九至十一节)。当时犹太人规定有三种人不能入会堂:一,流氓;二,妓女;三,税吏;而且一般民众,也不肯和他们来往,但主耶稣反而和他们接近。保罗也说,向怎么样人,我就作怎么样人,不论是律法下,或软弱的人,都接近他们,乃是要他们悔改,同这里所讲,要远离的话完全不同。

  (二)林前十一章讲,女人在聚会中要蒙头,既是当时风俗,现在还需要蒙头否?

  答:不需要,因为中国没有这风俗。当时女人以短发,前发为羞耻,现在则不然,乃是习惯关系,不必批评。

  (三)林前十四章卅四至卅五节,女人不准开口讲话,须“闭口不言”何意?

  答:十一章五节论女人可以讲道,不过要蒙头,并不是完全不准讲,此地所谓不许说话,乃指“闲话”的意思。圣经多次用两个字,一个是“来个” lego 即实实在在的讲。耶稣在约翰福音中有二十五次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这告诉就是 lego。其次是“拉来奥” lileo,即随便谈话的意思。当时有一些无知识的女人,见人讲道作见证,她也站起来,大发议论,莫名其妙。好像一次在贵州教会开会的时候,正讲完了道,大众在灵感之中忽有两位女传道,站起大作见证,拉拉扯扯的瞎说,以致全会大受影响,不欢而散。现在这些受过粗浅教充的女传道尚且如此,古时那些未受任何教育的女人想必更甚,所以保罗叫她们闭口不言。但这和现在有知识的妇女,当然不同。我知道有几位女教师,学识,口才,恩赐,都很好,我也很愿意听她们讲道,但怎样知道当时的妇女无知识呢。看十四章卅五节:“他们若要学甚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可见不准讲话的,乃指无知识的妇女。── 周志禹《哥林多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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