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加拉太书第四章

 

孩童的时代(四17

在古代的世界里,成长的阶段比我们现代的要来得清楚。

(一)在犹太人中,儿童到了十二岁后的第一个安息日,父亲要带他到会堂,在那里他成了律法的儿子。那时父亲要祝福说,‘哦, 神呀,求你赐福,此后你从我接受照顾这孩子的责任。’那孩子随即献上祷告说,‘哦,我的 神和我列祖的 神!在这庄严神圣的日子,我从童年进入了成年。我谦卑地举目仰视你,衷诚地,真实地宣告,此后我要守你的命令,一切举止行动我要向你负责。’在这儿童的生命中,有一清楚的分界线,几乎在一夜之间,他成了成人。

(二)在希腊,一个男孩自七岁至十八岁由父亲管教。于是成为一个ephebos,或可译为见习官,有两年时间,由政府训导。雅典人共分十个phratriai或氏族。在他成为一个见习官之前,设立一个筵会,称做Apatouria,接受他加入氏族;并且有一个仪式,剪下他的长发,献给神祗。在希腊,成长的阶段也是很明显的。

(三)在罗马的律法之下,成为成年的年龄,没有清楚的规定,不过往往是在十四岁至十七岁之间。在一个称为Liberalia的家庭圣筵上,他脱去儿童的袍子(toga praetexta),这袍子的下缘有一条紫色的挟带,穿上成人的袍子(toga virilis),下缘没有甚么狭带的。他的亲戚朋友带他到公众场所,开始参加成人的社交生活。主要的,这是一种宗教的仪式。在这里又是最明显的有一定的一天,由孩童转变成为成人。有一罗马的习俗,在成丁的一天,男孩要把他的球,女孩要把她的洋娃娃交给阿波罗神,表明他们已经放弃了孩子的事了。

在法律的目光之下,一个孩子虽然拥有很大的产业,他不能够作甚么在法律上的决定;他不能自主;每一件事都由别人决定;因此,他像奴隶一般,没有自由;不过当他成为成人,他就有产业的完全所有权。所以保罗辩论说,在这世上的儿童时代,律法有它的势力。不过律法不过是启蒙的知识(世俗小学)。保罗所用的是stoicheia一字。Stoicheion原意是一排列的东西,例如一排列的兵丁。不过这也可以是一排列开始的字母ABC,因此指任何启蒙的学识。

不过有的人在这个字里,看见另外一个意义──这个世界组成的基本原素,尤其是星宿。古代的世界相信天体对于人的影响。一个人生在某一星宿之下,就决定了他的命运。人们受到星宿暴虐的统治,渴求解放。有的学者想,保罗在这里是说,有一个时期,加拉太人受到相信星宿灾祸影响的支配。(现代中文译本,加四3,‘同样,在灵性幼稚的时候,我们也受世俗所谓星宿之灵的支配。’)不过从整段经文来看,stoicheia似乎应当是启蒙的知识。

保罗说,当加拉太人──实际上众人──还是孩提的时候,他们是在律法的苟政之下;时候到了,基督来救人脱离苛政。因此人不再是律法的奴隶;他们已成为儿女,承受他们的产业。孩提时代属于律法,应当成为过去;人的自由已经来到。

我们是儿女的证明来自内心天性的呼叫。在人最需要的时候,他向 神呼叫,‘父呀!’保罗用双重的呼叫,‘阿爸!父!’亚兰文阿爸意即父亲。这必定常在耶稣的口上,这声音很觉得神圣,就保持原来的声音。保罗相信这天性的呼叫是圣灵的工作。如果我们心里这样的呼叫,我们知道我们是儿女,一切恩典的产业是我们的了。

在保罗看来,一个作为法律奴隶的人生,他仍然是孩童;一个依 神的恩典而生的人在基督信仰上,已长大成人。

退回原状(四811

保罗仍然根据他的观点,律法是宗教的初阶,成人是已经站在恩典中的人。律法在以前是好的,因为在那时他们不知有比律法更好的东西。不过现在他们知道了 神和祂的恩典。于是保罗较正他自己──人不能凭他自己知道 神; 神因着祂的恩典,把祂自己启示给人。我们不能找到 神,除非祂先找到我们。因此保罗向他们提出:‘你们现在要回到好久以前,已经离开的阶段么?’

他称那些根据律法的宗教初阶的事为懦弱和贫穷不堪的。(一)懦弱因为它于事无补。它能说明罪;它能叫人知罪;但是它无法赦免过去的罪,也没有力量制服将来的罪。(二)贫穷不堪与恩典的华彩比较的时候。律法按照它的本性,只能应付一种情况。每一新的情况需要新的律法。恩典的奇妙,在乎它的poikilos,意思是多样的外观和多样的色彩。那就是说,人生的任何情况,恩典都能应付;有了恩典,万事俱足。

在犹太人的律法中,有一件事就是守节日。在这段经文中,日子是指每周的安息日;月分是新月;节期是每年的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等;年分是安息年,即每第七年。依恃特别节期的宗教,它的缺点是几乎无可避免的把日子分为神圣的和世俗的;几乎无可避免的会更进一步,当一个人努力谨守一切圣日以后,往往会想他已向 神尽了一切责任。

虽然那是律法主义的宗教,这与先知的宗教的距离太远了。有的人说:古代希伯来百姓,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与今天通用的“宗教”相等的字。他们看整个人生是从 神而来,受祂的律法和统治。在他们的思想里,没有甚么东西可以分开来,加上宗教的名称。

‘耶稣基督没有说,“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宗教”,而是说“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把宗教变成节日的事是把它变成表面化。对真正的基督徒来说,每一天都是 神的日子。

保罗惧怕他们已经知道了恩典的荣美,又要回到律法主义中去;他们已经时刻得在 神的面前,又要把祂放在特别的节日里。

爱的恳求(四1220

保罗并不作神学上的要求,只是作个人的恳求。他提醒他们,他为他们的缘故,成为一个外邦人;他和他从小长大的传统割离,成为和他们一样;他恳求他们,不要因为要像他一样,想成为犹太人。

在这里,有一段有关解释保罗‘身上一根刺’的参考资料。这是由于病,他头一次到他们那里福音。在研究哥林多后书十二章七节的时候,我们很详细的讨论这一根刺。有的以为是他遭遇的逼迫痛苦;有的以为是他不能抑止的肉体试探;有的以为是他的外表,哥林多人称他气貌不扬(林后十10)。最古老的传统说是剧烈的,使神经衰弱的头痛。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见有二种可能性。

如果能够的话,加拉太人愿意把他们的眼睛送给保罗。有人以为保罗的眼睛时常搅扰他,因为自从在大马色路上,那强烈的光照射他的眼睛以后,没有完全恢复,在看东西的时候,总觉得痛楚,模糊不清。

‘你们并没有厌弃我’,可直译为‘你并不向我唾沫。’在古代,一个人遇见了一个患癫痫病的人,就要向他唾沫,去消除恶魔的魔力,因为他们相信有恶魔住在患癫痫病的人身上。因此有人以为保罗是一个癫痫病的患者。

如果我们能找出保罗在甚么时候到加拉太,或许我们可以推论到他为甚么到那里。很可能徒十三1314说到他来到加拉太。这段经文呈现一个问题。保罗,巴拿巴,马可从居比路到大陆。他们到了旁非利亚的别加;马可离开他们;他们直接往彼西底的安提阿,那是在加拉太的省份内。保罗为甚么不在旁非利亚传道?这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地方。他为甚么拣选彼西底的安提阿?这一条引入中部高原的路是世界上最艰难危险的道路之一。或许这就是马可回家的原因。那么为甚么突然之间要离开旁非利亚呢?这理由很可能是这样,旁非利亚和沿海的平原是疟疾猖獗的地方,保罗传染到了这种疾病,其惟一获得医治的办法是往加拉太高地去,所以他到加拉太人中间去的时候,是一个病人。这种疟疾无法治愈,往往去而复来,来时剧烈头痛,犹如‘一条赤热铁条插入头额’,令人万分沮丧。或许保罗所说的身上的一根刺,就是这种令人沮丧的疼痛;也就是保罗第一次到加拉太时疾病的苦楚。

保罗说的那些向加拉太人,大献殷勤,去迷惑他们,他所指的就是那些试图说服他们,采取犹太人的方式。如果他们成功的话,加拉太人要转而向他们献殷勤,以冀获准接受割礼,成为犹太人。他们唯一向加拉太人献殷勤的目的,只是要管制加拉太人,要他们顺服他们和律法。

到最后,保罗用一个生动的比喻。他带领加拉太人归向基督,所付的代价,犹如一个妇女所受的生产的痛苦;现在他要再一次受此痛苦。基督在他们里面,犹如胚胎;他必须把他们生出来。

没有人不会看到在他最后的几句话里,深的真挚的情感。我小子阿──在拉丁文和希腊文里,由加语尾于他字而把他变小,往往表示深的情感。约翰常用这种语法;保罗只有在此处用一次。他的内心,洋溢着情感。我们很可以注意保罗没有用严厉的话责骂;他切望迷途的孩子们归回。有人请到奥斯康(Florence Allshorn),一位著名的宣教士和教师,说如果学生犯错,她一定要责罚她,不过她的责罚好似在她的拥抱里一般。爱的声调能透入人心,忿怒的詈声很难收效。

旧故事与新意义(四211

当我们要寻求解释像这样一类的经文时,我们必须记得,对于虔敬的及有学问的犹太人来说,尤其是拉比,圣经的解释,不止一个意义;依据字面来解释被认为最不重要。犹太的拉比以为圣经的经文有四种意义。(一)Peshat,简单字面的意义。(二)Remaz,从字面联想的意义。(三)Derush,从查考引申出来的意义,(四)Sod,用寓意解释。这四个字的第一个字母是PRDS。它们是Paradise(天堂)的子音。如果一个人成功地深入这种意义,他达到了天堂的喜乐!

我们要注意这四种解释的顶点是寓意的解释。拉比们常常从旧约中提取一小段简单的历史故事,作深入的解释,在我们看来似乎是已失去原意的幻想,不过在当时却认为十分可信的。保罗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拉比;这正是他在这段经文里所做的。他拣选的一段经文中,有亚伯拉罕,撒拉,夏甲,以实玛利,以撒。(创十六,十七,廿一章)。在旧约中,这是一段率直的叙述;保罗给以寓意的解释,以证明他的论点。

这故事的大要如下:──亚伯拉罕与撒拉都已年老,撒拉却没有生孩子。撒拉,按照当时族长时代一般妇女所常做的,要亚伯拉罕和他的使女夏甲洞房,为她生子。夏甲生了一个儿子,名叫以实玛利。就于其时, 神来,应许撒拉要生一个孩子,这件事很难相信,在亚伯拉罕与撒拉看来,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不过到了时候,以撒生出来了。那就是说,以实玛利是由于一般人的血气生的;以撒是由 神的应许生的;撒拉是自主的妇女,而夏甲是奴隶使女。起初夏甲有傲视撒拉的意向,因为不生育乃是妇女的羞耻;家里有一种不和的气氛。以后撒拉看见以实玛利戏笑以撒──保罗把逼迫替代了戏笑──撒拉坚持要把夏甲赶出,如此则使女所生的不会与自主的妇女所生的分享产业。还有一层,阿刺伯是夏甲的后裔所居住的地方,被认为奴隶之地。

保罗采用这旧故事,以寓意的方法解释。夏甲代表律法的旧约,在西乃山立的,事实上西乃山乃是在阿刺伯,夏甲后裔的地方。夏甲是一个奴隶,她的子孙也就生而为奴隶了;那约的基础是律法,因此也把人变成律法的奴隶了。夏甲的孩子只是从人的冲动而生的;律法主义尽其量不过是人竭其所能。另一方面,撒拉代表在耶稣基督里的新约,是 神采取对于人的新方法,并不是用律法,乃是用恩典。她的孩子是自主的──且依照 神的应许──他所有的后裔也必然是自主的。正如奴隶使女的孩子逼迫自主妇女的孩子,律法的孩子现在逼迫恩典和应许的孩子。不过到了最后,奴隶使女的孩子被逐出去,不能承受产业,到了最后,律法主义者也是这样,从 神面前被逐出去,不能承受恩典的产业。

这种说法,对我们看来,或许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在这里面秘藏一端重要的真理。以律法为人生原则的人是处于奴隶的地位;以恩典为人生原则的人是自主的人,因为有一位伟大的圣徒说了一句基督徒的箴言,‘爱 神,你可以随你的意思做事。’这是爱的力量,不是律法的约束,使我们做得好;因为爱总是比律法强。──《每日研经丛书》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