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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书第三章

 

俗世圣徒(三17

 ·基督徒公民的责任(12):我们虽是天国子民,但同时生为世上的人,在国家、政府的管治下生活,有自己所属的民族和国家。虽然传扬天国的福音、为信仰作见证、引导人相信救主等都是我们的天职,但作为公民的基本责任,我们也当承担。保罗要提多提醒众人三件事:

   对政府的态度:尊重、合作、守法。当然这是指正常情况下;不过当政府违理管治、施政不公义时又如何呢?保罗在这里没有正面回答。不过,他又提出以下两个原则。

   生活的目标: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这善事当然不是指一般的善行,而是指神完美的旨意(参二10;提后三1617)。换言之,对政府或其它的事情,我们有一个目标,就是成全主的美意。

   行事的原则:不恶意批评、不采取对立态度,我们的做法是不流血和不抵抗。

 ·“我们从前也是……但祂救了我们……好叫我们得称为义”(37):我们要十分彻底地领悟两件事:第一,我们基督徒与其它的人并没有两样,我们都是可耻的罪人。第二,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并且成为祂的后嗣,完全由于神恩典的拯救,我们个人一点功劳也没有,更不是因我们的德行比别人好。若非神的爱,我们会与别人一同在罪中灭亡。故我们对未信的亲友也不能存有轻视心态,相反要关切他们,叫他们与我们同得福音的好处。

 ·“重生的洗、圣灵的更新”(5):神对人的拯救,由耶稣的死与复活而完成,因教会的传道和圣礼的施行而为人所看见,由人的信和接受而临到人,藉圣灵的工作使新生命活现在人的生活中。

 ·“因祂的恩得称为义……或为后嗣”(7):神的拯救不单将我们过去的罪赦免,今天叫我们得称为义,过圣洁的生活;尤有进者,祂叫我们有盼望,期待未来与主同享天堂的快乐。

 

结束的话(三815

 ·“留心做正经事业”(8):在克里特这个邪恶、淫乱的社会中,保罗特别注意信徒的生活。信神就是信祂的话,按祂的指示过一个有秩序的生活。在这里保罗提到在职业上彰显我们的信仰。对邪恶不义的世代最有力的责备,不是言论而是行动,尤其在工作上所表现出来的尽责。“留心做正经事业”可能有两个不同的解释:其一是选择那些对人有益的职业或工作,其二是好好实践那叫别人得益的职责。

 ·“要远避无知的辩论……这都是虚妄无益的”(9):我们的信仰不在乎雄辩。古怪奇突的理论和繁文缛节、神迹奇事等都不是我们所强调的。正如保罗说:希腊人要智慧、犹太人要神迹,我们却传钉十架的耶稣。我们并不高举高言大智,乃是运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参林前一18~二5)。我们要记住:那些没有结论和不能达到目标的讨论,只是徒然浪费时间精力的空言,应尽量避免。

 ·“分门结党的人……”(1011):这是指那些自以为懂得一切真理而目空一切,不考虑其它意见的人。他们将自己所想的强加于别人身上,勉强别人跟随自己的想法和做法,这等人要警戒。如果他们仍固执己见,便要与他们保持距离,免受其祸!

 ·结束的话:保罗书信结尾常涉及个人的问候和一些信徒的消息。关于亚提马,我们一无所知。推基古是保罗忠信的信差,曾替保罗送信到歌罗西和以弗所(参弗六21;西四7)。亚波罗是有名的教师,是我们所熟悉的。至于西纳,保罗称他为律师,这“律师”一词,如按希腊文一般的解释,是指从事日常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但亦可指犹太人的拉比(文士)。如保罗选择前者的意义,则西纳是新约中唯一从事日常法律事务的律师了!

祈祷 求神帮助我,在日常职务中尽忠职守,叫祢得荣耀,叫别人得益处。──《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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