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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第十三章

 

D 从海上来的兽(十三110

  整本新约圣经有个一贯的思想,就是在末世的时候,魔鬼的势力将会空前的张狂。名叫“敌基督”(约壹二18)或“大罪人”(帖后二3)的这个人可能就在这时候应运而出。本章一开头便出现的就是这样一个敌基督的人物,约翰称他为“兽”。这兽形状狰狞,罪恶齐天,与撒但关系密切,甚至可称为魔鬼的化身。有人认为这兽代表罗马帝国,未免过度简化了这个异象。罗马帝国固然可以稍微预表末世将要到来的敌基督,但兽所代表的绝对不只限于古罗马帝国。

  1. 当约翰看见那兽从海中上来时(参但七3),兽的主人那龙,站在海边的沙上。古时候,海往往被视为恶之所在,因为有谁可以测透海之深渊的秘密呢?变化万千、波浪翻腾的海,正好比“一个大锅子。国事的变化,社会的变迁就像锅中之物沸腾不已,冒出来的就是历史上的各种大运动”(Swete;并参十七15;赛十七12)。有关兽的解释,详见十一7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5,Name=iv. 兩個見證人(十一114}。这兽的形状叫人想起但以理书(七27)中的四兽,但比那四兽更加恐怖,因为是集四兽可怕的大成。这兽像撒但(十二3)一样,有十角七头:可能是说明,世上的罪恶,乃是那恶者魔鬼的一个影印。

  在这一章中,龙出现得不多,只是站在背后。魔鬼很少是光明磊落,公开作恶的,牠只是在后面主使别人。这儿约翰所讲的恶,是超过了一般人类的恶,但这超然的恶仍然是通过人类的恶行来发挥。历史上不论古今,这些例子比比皆是。Hendriksen 一书中,以兽代表“逼迫教会的政府”,兽的多头代表历代不同的政权,诸如巴比伦、亚述、罗马等等。

  兽“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角上挂冕(撒但的冠冕戴在头上,十二3),确是古怪。相信这是强调兽的结治是靠强权(角代表力量,见十二3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8,Name=. 身披日頭的婦人(十二16})。角上冠冕是皇权的冠冕(diademata,参注如上)。角戴冠冕还有一个理由,因为头要留下来戴亵渎的名号。名号是单数还是众数,古卷并不一致,如是单数,七头戴同一名号,否则各不同名,但总而言之,单名或七名,同是亵渎之名(参6节)。

  2. 的形状又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口”是单数,有点奇怪,因为头共有七个。无论如何,我们要记得,约翰的描写不是为兽的刻画,而是为兽的预表。事实上要将所有约翰列出的特征归在同一兽上已是不可能,而他也不是要我们这样去做。他把但以理四兽的特征拿过来,总结成为一兽,集四兽可怕之大成,结果是一只恐怖得难以形容的动物。但以理书中四兽是代表不同的帝国。这儿的兽可能也是一样,若然,这兽是代表最后一个帝国,这帝国集历代可怕帝国之恐怖于一身。但这兽本身分明没有权力,是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牠。龙所给的总结起来,权势非常可观;与善斗争之恶势力绝不是微不足道。

  3. 约翰又看见兽的七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那死伤却医好了。兽是如何受的伤(14节说“刀伤”),伤是否上到陆地后才得到的,以后又是如何医好的,我们全不知道。约翰唯一要着重的有两点:第一,伤是致命的伤;第二,复原也是个事实。“受了死伤”和五6形容羔羊“像是被杀过的”用字相同,原文都是 hos esphagmenen。兽的复原也可能意味着死而复活。在圣经中有好几处叙述魔鬼可以用模仿来讽刺基督教;此处是其中之一。

  以兽代表罗马帝国的学派,将头解释为罗马皇,而受伤后复原的那一头则认为是指尼罗复生的神话。尼罗的罪行深重到一个地步,许多人不相信他就此一死了结,而认为他还会带尸还魂、重现世间。也另有人说这个死伤复原的头是指卡理古拉,因他曾患大病几乎至死但却又好了。这样解经的人都忽略了一点,死伤复原的不是兽的头而是兽本身:兽受了死伤,伤口在七头中的一头,但后来又医好了。医好的是兽。没有任何地方说兽的头也复了原。我们只可以这样去思想:有从那龙来的大恶,这恶住在人心,也运行在人之间。这恶是百杀不死的,虽受重伤,仍会卷土重来,令人惊讶(全地的人,都希奇);这情况会持续到世界的末了。

  4. 与兽抗战分明是徒劳无功,世人于是转过来敬拜那龙(因为“兽”的权柄是从龙而来),也敬拜“那兽”。“龙”与“兽”甚为密切,不分彼此。

  主张兽是代表罗马帝国的遂特这样说:“罗马不是以德感人,而是以力叫所有的行省朝拜臣服。罗马帝皇,即使是最可憎可鄙的人,也能藉强权而嬴得 神之尊的敬拜”(Swete)。虽然我们不必将解释局限于罗马帝国,遂特这一番话还是值得我们深省。

  全地的人一面拜兽一面说:“谁能比这兽?”这可能是旧约圣经中“耶和华阿……谁能像祢?”(出十五11;诗三十五10)的一个反讽。还有,天使长米迦勒(“米迦勒”即“谁能与神相比?”)在上一章中曾在空中领战,将魔鬼和牠使者摔到地上。如今世人向在地上夸胜的兽颂赞:“谁能比这兽?”也有可能是讥笑米迦勒的名字。

  5. ……又有权柄赐给牠……,说明兽本身并无权柄,乃是牠的主人“那龙”给牠的。约翰的读者更深知道,最后的主权是在神;神有祂划定的界限,恶者不得越过。57节中共有四个赐给NIV 译本中,第5节在权柄前面略去一次。中文圣经第7节中的“任凭”原来也是“赐给”),强调主权在神。再者,兽任意而行的日子也有四十二个月(参十一2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5,Name=iv. 兩個見證人(十一114})的限制。最可怕,最难抗战的兽也不能越过神允许的期限。圣徒不可灰心,他们受苦的日子也是神所计算好,而不是兽所能控制的。兽虽然满口夸大亵渎的话,但牠的权能是有限的。

  6. 兽到底亵渎些甚么,这儿列出来了。牠“亵渎神的名”,这和亵渎神没有两样,因为“名”就是代表全人(参二3注释{\LinkToBook:TopicID=122,Name=A 致以弗所教會信(二17})。兽亵渎神的名,并祂的帐幕,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以及一词是许多古卷中没有的。如果我们将之保留,那么兽亵渎的是神、天,和住在天上的。如果依照较好的古本,删去“以及”,神的居所(译者按:“帐幕”在英译本中均为 dwelling,“居所”之意)就等于神的子民了。也就是说,兽亵渎的是神,和有神居于心内的天上子民。以国家为最高权威(因而把帝皇当神来敬拜,例如第一世纪时,罗马皇所要求的)不但不是一个可以通融的立场,而是彻头彻尾的亵渎。这个讲法对约翰当时的读者必有很大的震撼。

  7. 又再一次,任凭、赐给(原文中,二者同用“赐给”)这些字眼表明兽的附庸地位。即使敌基督也要得神的允许才可以活动,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刚刚我们才看见人把兽当神来拜,而这兽又非得到小小教会所敬拜的神的允许,不能活动!

  此刻,有权柄赐给兽“与圣徒争战”(参但七21)。有些古卷略去这一句,其实是应该保留的(理由见 GNT 的批注)。兽争战得胜,得到了权柄,制服各族各方各国(参五9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2,Name=. 猶大支派的獅子(五514}),换言之,全世界,所以实不可能只是预表罗马皇尼罗的逼迫。

  8. 这儿文法改用将来式;将有一天,凡住在地上(参六10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7,Name=. 第五印(六911}),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参帖后二4)。这是一个必有的现象。“历代屡次出现令人陶醉迷惑的国家,有魔鬼的势力由这些国家崛起,使世人希奇。除了名字从创世以来,记在被杀之羔生命册上的人,大家都一同敬拜那兽”(Torrance)。

  不错,世人都起来要敌挡神,都甘心乐意的去拜兽。但请注意:这些人的名字是“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参三5,二十一27)。约翰要那一小撮备受逼迫的信徒知道,统管万有的不是罪恶的权势,而是神。名字在生命册上的,神不会忘记,神会保守。

  生命册和“在创世以前被杀的羔羊”是相提并论的:救恩是由被杀的羔羊基督而来。这儿的要点有二:第一、基督赎罪的死是一切的关键;第二、救赎的计划不是临时拼凑,而是早已预备。“创世以前”在此不是指信徒的拣选(例如在弗一4),不应该与“名字”相连,而是应该与“被杀之羔羊”放在一起(参彼前一1920)。无论如何,神的计划是一贯的、永远的,与昙花一现的魔鬼势力成一个鲜明的对比。

  9.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这一句在四福音中常见(参二7,并该节注释{\LinkToBook:TopicID=122,Name=. 致以弗所教會信(二17});在此似是应用在以下将要讲述之事。

  10. “掳掠人的必被掳掠;用刀杀人的,必被刀杀”,这两对句子有结构上的疑问。AV 译本,如上,将句子引用在逼迫人的人身上;但 NIV 译本刚刚相反,认为是指被逼迫的人之从容就义。我认为 RSV 的译法最好:“被人掳掠的便接受掳掠;用刀杀人的,必被刀杀。”第一句是指接受现实,换言之,倘若神的旨意是要信徒被掳掠,那么信徒便坦然受掳(参耶十五2)。第二句则是指报应: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参太二十六52)。信徒如果动刀,不只对信仰无益,因为基督的真理不是用暴力来维护的,动刀的人反会自食其果,倒在刀下。但是受逼迫的人可以放心,仇敌不会永远夸胜,伸冤在神。这不是宿命论,而是确信神是统管万有,祂的旨意必定成全。在患难逼迫的日子中,这是何等大的安慰。

  “信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AV 的译法(与中文圣经相仿),较 NIV 的更忠于原文,但“忍耐”一词译为“坚固不动摇”会更加贴切(参十一2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5,Name=iv. 兩個見證人(十一114})。信徒因为知道神是如何一位神,所以不会失去信心。

 

E 从地中上来的兽(十三1118

  以上所讲的兽不是唯一的兽。约翰至此又看见另一兽,是前者之帮凶。这兽似是一种祭司,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都拜先前的那兽。若前兽是代表罗马皇帝的话,此兽就是祭拜皇帝的皇家祭师。国权与假宗教朋比为奸,结果总是凶多吉少。有人认为这第二只兽是圣灵的讽刺,因为牠也模仿圣灵行神迹,并由天降火(63节)。

  11. 第二只兽从地中上来。地是大家所熟悉的,从地上来的兽自然就没有前一只从海上来的兽那般神秘莫测了。这兽也没有那兽可怕,那兽七头十角,这兽只有两角。两角又像羔羊的角,极可能是模仿基督,下面(十六13,十九20,二十10)更称此兽为假先知,更可证明这一点。这两个角又可和两个见证人(十一章)对比。总而言之,这头两角兽是可怕的冒充真理。牠的说话好像龙,与魔鬼同出一辙。

  12. 这兽凶险得很,能施行头一兽所有的权柄,但分明不是该兽的竞敌,因为牠叫“地和住在地上的人”向头一兽下拜。“地”和“地上的人”有何分别不易看出,可能两词并用乃是表示“全体”之意。普天下人都敬拜那死伤医好的兽。死伤复原分明叫人惊讶得五体投地。

  13. 头一世纪的异教祭师广行魔术以愚无知之民。这兽就是这样广行大奇事:“行”字是现在式,即惯性的广行“奇事”。“奇事”这一个名词在启示录中间用来形容约翰所见的异象(十二13,十五1),别处“神迹”也称“奇事”。但在启示录中,以“奇事”来形容的“神迹”是清一色出于魔鬼(除此处还有本章14节,十六14,十九20)。这一点是启示录与约翰福音很不同的地方:在约翰福音中,耶稣的神迹亦用此处“奇事”的这个名词。这可能又是进一步证明魔鬼精于假冒。“奇事”一词非指兴到而乱行的奇迹,而是行者有意,撒但有牠一贯的计划(参可十三22;帖后二9)。这儿举出一个“奇事”的例,就是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这火不是用来吞吃仇敌,而纯粹是要叫人惊讶叹服。

  14. 因此所行的奇事,地上的人便受了迷惑,而兽的势力也就巩固了。“地上的人”在启示录中似乎是指不信主的人(参六10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7,Name=G 第五印(六911})。兽能够欺骗的只是非信徒。这是一点重要的属灵真理:尽心事奉神的人是不会被虚空的神迹所欺骗;但离弃神的人则最易上这第二只兽的当。这兽的权柄也是“赐给”,而非自有的。他行奇事是在第一只兽“面前”行的,是代该兽行事。“面前”(原文 enopion)一词与两个见证人立在主面前(十一4)的“面前”是同一字,有随时听候使唤的喻意。这一幕很可能又是一个讽刺的模仿。第二只兽吩咐跟随牠的人为第一只兽造像,该兽的特征又再重复一次,就是受刀伤还活着

  15. 约翰不容许我们一刻忘记,兽的权柄是赐给的。第二只兽“有权柄”给牠叫第一只兽的造像“有生气”,可以说话。古代故事常有记载造像开口讲话。克度尔提醒我们,生气是表示神的创造,“当敌基督的祭司将生气赐给他们的偶像,他们所犯的是空前的亵渎之罪;行邪术的罪莫大于窃取神创造之权”。这一节在文法上看,杀不肯拜像的人似乎是兽像,但我觉得主词应是第二只兽:是第二只兽叫兽像开口讲话,也是牠杀害拒绝拜兽的人。

  16. 第二只兽又叫众人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所谓大小贫富,自主为奴(参十一18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6,Name=I. 第七枝號(十一1519})就是包罗所有人之意,没有一人可免。“右手”和“额”大约是旨在一目了然,无法隐藏。也可能是讥笑犹太人在左手(或前臂)和头上佩戴经文小盒。又可能是讽刺模仿神的子民接受印记(七3,十四1)。到底兽的印记意义何在实不易肯定。

  关于兽的印记,伯克利还列出下面几个可能的意义。印记若是出自家奴烙印的典故,意思就是“拜兽的人就是兽的奴隶,兽的私产”。典故若是出自兵丁以深爱的将军的名字为自己的烙印,那么“拜兽的人就是兽忠心的跟随者”。另一个典故是契约的印记:接受兽印记,“拜兽的人,就是接受兽的法律和权柄”。钱币上也有印记:“有兽记号的人就是兽的财产”。此外还有敬拜证的典故:肯向罗马皇献祭的人可获得敬拜证。“兽的印记可能是敬拜的证明。要得到这样的证书,信徒必须出卖信仰,出卖他的主。手持证书的人表示是否认基督,敬拜该撒”。

  17. 印记的目的是,除非有此记号,没有人能作买卖。字(原文 dynetai)不是光指“拦阻”,而是喻意完全的禁止。换言之,没有印记的人连粮食等必需品也买不到,也就是束手待毙了。印记此处解释作兽名兽的数目,详见下一节。

  18. 在这里有智慧:这几个字构成片刻的沈寂,是为加重语气(参十七9)。下面接着供给一些细节,让聪明(有洞察能力)的读者可以计算出兽的数目。约翰所给的唯一提示就是,兽的数目就是人的数目,该数目是 666(有古卷作 616)。一般解经者均以古代的字母与数字的关系作为这 666 的解释。古人没有我们今日非常方便使用的阿拉伯数字,那时他们是用字母来代表数目。希腊字母中,头九个字母代表个位,次九个字母是十位,如此类推92。所以秘诀就在拿到一个名字,其字母所代表的数目加起来刚是 666

  这一来,可能的猜测真是无穷无尽。近代比较多人赞成的是“尼罗该撒”('Nero Caesar',即尼罗皇)。如果我们采取“尼罗该撒”拉丁的拼音,就是说,将最后一个字母删去,其余字母所代表之数目的总和是 616616 是一些古卷所给的人的数目。但要达到这个结果,第一,我们必须用这个拉丁名字的希腊写法;其次,又要将之音译成希伯来字母,而希伯来的拼音中又得删除 y 这个字母(这也是该名字的另一个通行的拼法)。这一连串的巧合是相当诱人的,但没有人能解释为什么一个比较少用的希伯来名字的拼音法要出现在希腊写作之中。还有,在古代世界,尼罗虽是个知名的人(许多解经家还认为启示录某些部分是涉及尼罗复活的神话),却分明没有人想过 616 的数目是指尼罗。第二世纪的爱任纽提过,这个数目是指“拉丁人”(Lateinos),也可能是 euanthas,又更可能是 teitan(译注:即提坦 pitan,希腊神话中之巨人。这三个名词的字母若换成数值,总和都是六百六十六)。但他的建议都没有被正式接受。

  此外,其它还有种种的推测,但都缺乏赞成的人。事实上这类猜想恐怕都是错误徒劳,而数目的解释应在其预表的意义上着眼才是明智之举。在希腊文中,耶稣(Iesous)这个名字的字母总和是 888,每个数字都超乎圣经中代表完全的 7 字之上。如此推论,人的数目 666 就是表示不完全。也许 666 不是代表某一个人,而是代表人的亏欠。如果我们将“这是一个人的数目”这一句译成“这是人的数目”(译者按:这正是中文圣经的译法),这个预表的意义就更加合情合理了。换言之,约翰所说的是,不重生的人是罪恶的,凡他所作的都带着兽的印记。没有基督的文化必然是那恶者所管辖的文化。

 

92 因为希腊字母不够使用,所以要加进其它几个符号,详见 W. Gunion Rutherford, First Greek Grammar Macmillan, 1891, pp.143145。希伯来文也有类似,以字母代数目的系统,详见 Gesenius' Hebrew Grammar ed. E. Kautzsch, rev. A. E. Cowley Oxford, 1910, p.30。──《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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