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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录第十七章

 

巴比伦和其灭亡

 

{\Section:TopicID=202}绪论

      十八章和十七章顶好合为一章,而不分作两章。十八章一至三节是承先启后的,说到三件事:(一)列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倾倒了,只有在十七章说到(十七2)。(二)地上的客商因她奢华太过而发了财,只有在十八章说过(十八1115)。(三)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则十七和十八章都有记载(十七2,十八9)。

      十七至十八章有些处应更准确的翻译如下:(1)十七章一、五和十五节的“淫妇”当译作“妓女”。(2)十七章五节“奥秘哉大巴比伦”当译作“奥秘大巴比伦”。(3)十七章八和十一节“先前有”亦可作“先前在”。(4)十七章十一节“牠也和那七位同列”当译作“牠也是那七位中之一”。(5)十八章二节“巴比伦大城”当译作“巴比伦那大者”;十四章八节亦同。(6)十八章十四节“果子”原文是“熟果子”。

      “巴比伦”三字是从“巴别”来的,记在创世记十至十一章,是宁录建造在示拿的一个城,他是靠自己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巴别塔”的起源,则记载在创世记十一章一至四节,后来神把他们分散到各地,并变乱了他们的语言,因此那城名叫巴别(创十一9)。“巴别”或者“巴比伦”乃是纷乱的意思。

      巴别塔的原则是从地上造到天上。人造巴别塔是用砖头的。砖头和石头有一根本的不同,就是石头是神造的,砖头是人造的,是人的发明。凡打算用人的能力从地上通到天上去的,都是砖头。巴比伦所代表的,就是人能:是一个假冒的基督教,不让圣灵有权柄,不求圣灵的引导,而只凭人意在那里作一切的事工。亚干偷一件示拿衣服(即巴比伦)来装饰(书七21),在人前得荣耀。到新约时代,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用假冒的奉献来欺哄圣灵(徒五4),要在教会里得人的荣耀和地位,均是巴比伦的原则。

      此外,巴别也是拜偶像的,是和神相反的。她越过越大,达到极盛时代──就是尼布甲尼撒时代。那时神因以色列百姓的背逆,将他们交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一日尼布甲尼撒作了一个梦,经过但以理的解梦,才明白原来他就是那巨大的金头,代表巴比伦极盛时代。后来玛代和波斯(是银臂所预表的)把巴比伦灭了,这城就荒废了。此后希腊(铜腹)灭了玛代、波斯,而罗马(铁腿)又灭了希腊。巴比伦是头一个帝国,罗马则是最后的一个,但这四国都是苦待犹太人的。前三国皆已过去了,惟独罗马国的影响力一直延续到现在,那十个脚指头还未显出来。巴比伦拜偶像最厉害,所以最恨恶犹太人,罗马亦然。

      罗马不只是政治上一个大城,在宗教上也是一个中心。教会初期时代,在罗马的基督徒最多,但罗马又是最恨恶基督徒的。直至主后第四世纪康士坦丁入了基督教,他不只奖励人民入教,并接受其为国教;也就在此时,政治中心由罗马迁至康士坦丁堡,从此罗马服从康士坦丁的管理直到主后七百年。但当教皇利奥(Leo)于主后七百二十年,在康士坦丁召开会议时,判定拜偶像为异端,是不合法的;这遭致罗马的反对,竟进而与康士坦丁分裂。自此基督教分为东罗马教(希腊正教)与西罗马教(即今日的罗马天主教)。东罗马教越过越衰微,西罗马教反之越为发达。后来因罗马教掌权,忠心爱主的信徒很多被杀。

      在十七至十八章预言到罗马教将来要有一空前的发达,势力大为伸张。等到敌基督起来,他不只要设立自己的像命令人拜,并要与附属于他的十王起来除灭罗马教。虽然罗马的宗教过去,但罗马的政治(罗马帝国)却还存在,并且罗马帝国要以地中海为中心,三年半后神才把罗马的政治废掉。

      然而为何十七至十八章不明写罗马而写巴比伦呢?因为约翰那时是在罗马管辖之下,如果明指罗马,这本书就不得印行了。这并非因约翰怕明写,乃是圣灵有意隐藏;但圣灵又不愿人以为巴比伦不过就是历史上的巴比伦,所以在十七章五节说到:

      (一)“奥秘大巴比伦”,因为是奥秘的,所以必须用灵意解,不能按字面解。就如十一章八节若明写耶路撒冷,就要立遭犹太人的反对,所以用灵意的写法。

      (二)不说巴比伦而说大巴比伦,可见这巴比伦比历史上的巴比伦更大。这样一读就知道这巴比伦不是旧日的巴比伦,乃是指罗马了。

      启示录中的巴比伦就是罗马,其理由有三:

      (一)全世界只有一座城是建在七座山上,那就是罗马,因此历史上称罗马为七山之城,这完全符合十七章九节。

      (二)十七章十节的“倾倒”是“不得善终”之意,果然有的皇帝是自杀,有的是被杀;约翰写本书时,在位的君王无疑是罗马的皇帝。

      (三)除了罗马以外,没有第二国是管辖地上众王,而得以应验十七章八节的。

      巴比伦与罗马的相合处至少有下面四点:

      (一)巴比伦是第一个攻入犹太圣地,并进入圣所的,罗马在其后也是如此。

      (二)巴比伦意即纷乱,罗马本身也是纷乱。他们把教会和国家,教会和世界,法律和恩典,人的遗传和神的话,异教徒和基督徒,犹太教和基督教,神对教会的应许和神对犹太人的应许,属肉体的和属灵的,属地的和属天的,现今被弃绝的将来要得荣耀的都搀杂在一起。所以是一切混杂的中心,其混乱可说到了极点。

      (三)古教父也认为罗马即巴比伦。特土良(Tertullan)曾说:“巴比伦就是罗马。”耶柔米(Jerome)曾说:“当我住在巴比伦,就是住在那个腥红淫妇的围墙里时,我有罗马的自由来写一本讲圣灵的书,献给那城里的一位监督。”奥古斯丁(Augustine)说:“巴比伦是一个已过的罗马,罗马是一个后来的巴比伦。”

      (四)有几位罗马教出名的作者,比方:巴勒民(Robert Bellarmine)、巴若尼(Cesare Baronius)、柏恕(Jacques Bossuet),和胡格(Hug)等,也都承认巴比伦是指罗马。如巴勒民就说:“约翰写启示录时,每一次都以巴比伦指罗马。”〔注:戈怀德着《启示录详解》,一九二年出版,第四四二页。〕

      有一派人说:巴比伦不过是指罗马的政治,而不是指宗教说的。但这是一个错误,如果巴比伦仅指罗马的政治,就一次倾倒即可,同以十四章八节说到倾倒,十六章十九节又说到倾倒呢?并且前者的倾倒是在设立兽像之前,是在三年半前的事;后者的倾倒则是在倒第七碗时,是在设立兽像之后。所以这两节圣经必是指巴比伦的两方面:

      前者指罗马的宗教(巴比伦即混乱的意思,是宗教方面的),后者指罗马的政治(“罗马”的希伯来文意义,即“那个自高者”,是高抬自己,反对神的)。

      奥秘的大巴比伦是指罗马的宗教,理由是:

      (一)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十七1)。这妇人是指城说的;但罗马城未建造在众水之上(罗马城只有一条河),所以这妇人必定不是指罗马的政治说的。

      (二)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十七9)。罗马城是建在七座山上,既然历史上七山之城是指罗马城──即罗马的政治,这里的女人就不能是指罗马的政治了,因为城不能坐在城上,所以这女人必是指坐在罗马政治上的罗马宗教。

      (三)我看见她就大大的希奇(十七6)。若果这女人是指罗马的政治,有何希奇呢?必定是指罗马的宗教说的才希奇(外教人逼迫基督徒不希奇,惟当罗马教逼迫基督徒才希奇)。

      (四)十七章二节的“淫乱”在此是指道理方面,而非肉体方面说的;物质的城不能行淫乱,所以这里必定是指罗马的宗教。

      (五)因罗马的政治是辖管地上的君王,她自然不能与地上的君王行淫,所以十七章二节必定是指罗马的宗教。

      另一方面巴比伦有时也是指罗马的政治,理由是:

      (一)十七章十六节的淫妇之结局是被兽(敌基督)和十角(附属十王)烧死。但在十八章八节却又说到神审判她,所以可知十七章十六节是指宗教的,十八章八节是指政治的。

      (二)十八章七节说到“因她心里说,我坐了皇后的位。”可是在十七章十六节先说到女人已被敌基督和十王废掉,就十八章七节怎么还说她作了皇后呢?所以必定一是指罗马的宗教,一是指罗马的政治。

      (三)十七章多用表号,而十八章的下半章差不多都是按字面说的;因此十七章的部分,天使须为约翰解释,因为是寓言;十八章下半不必解说,因不是表号。

      (四)八章十三节说“祸哉!祸哉!祸哉!”三遍之后,刚好有三祸临到;十八章二节既说“倾倒了!倾倒了!”也是指两次的倾倒:一次必是罗马宗教的倾倒,另一次则为罗马政治的倾倒。

      (五)本书一共有两个耶路撒冷(一是地上的,一是天上的);同样的,罗马也有两方面,一是政冶方面,一是宗教方面;罗马的政治与宗教有分别,但是不可分开。

综合而论:十七章的巴比伦就是指罗马天主教,而十八章的巴比伦是指将来要复兴的罗马帝国。

 

{\Section:TopicID=203}大妓女和所骑之兽(十七118

 

十七章一节: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来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刑罚指给你看。

      这是在倒七碗后的事。顶希奇!二十一章九节也是七碗中一位天使指示新妇给约翰看,与本节遥遥相对。淫妇未受审判前,神就不能将羔羊的妻指示给人看。“众水”指多民、多国和多方(十七15),这淫妇是坐在多民、多人、多国和多方之上;换言之,就是罗马国的势力遍及全世界。罗马教的人常自称为所有教会的母亲和管家。

      神何以说她是妓女呢?因为她和世界往来调和。她把与圣徒的交通公开扩充到与世人交通。她所得的是世俗的快乐与世界的荣耀,她变成了失味的盐。妓女乃指未经婚姻的手续而行淫的;淫妇则指已结了婚而行淫的。神说她是妓女,可见神从来不承认罗马教与基督发生过关系。妓女在未结婚之先就已行淫,同样罗马教也没有为基督保守她的贞洁。

      她是一个“大”妓女,如果她遵守马太福音五至七章就不可能大,她只会在地上成功一个“小群”作见证说:世界是悖逆神的,基督要再来审判这世界。这个“大”正是主在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二节所预言的──芥菜种竟长大成为树,但在创世记一章十二节却说蔬菜和果树各从其类。“大妓女”是真大,罗马教皇是比皇帝还大,皇帝只能管人身体,教皇却管人灵魂,连皇帝的灵魂也被教皇所管,这不是教会在地上所当有的情形。

 

十七章二节: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乱的酒。

      请看:

      (一)罗马教为要讨地上君王的欢喜,只要他们肯受洗就给他们施洗。他们把基督的原则和神的圣经都贱卖了。

      (二)他们把教会和国家弄成一样大小,他们把基督教变成罗马国教,生为罗马人就可以是一基督徒。本来教会比国家小,他们竟把教会弄成同国家一样大。

      (三)他们使教会和政治联合。罗马教犯淫乱,最大的就是藉皇帝和君王的力量把教会强加之于百姓。不只罗马如此,也有不少的国家也是如此,其结果只是造出一些有名无实的基督徒而已。

      她和君王行淫是说她与他们直接发生关系;使地上的人喝她淫乱的酒,则是指她和地上的人是间接发生关系。“淫乱的酒”是异端的道理,她用异端的道理叫地上的人失去自主,变作胡涂。罗马教的道理,一方面教人作基督徒,只要出一点钱到神父面前认一认罪,就可得赦免;另一方面并不教训人当有圣洁的生活,好让信徒仍享受世界的福乐。淫乱的酒醉了全世界的人,世人没有宗教不能过日子,而罗马教最迎合世界人的口味,一方面不顾属灵的实质,另一方面用宗教的种种仪式给人以情感的安慰,及将来的盼望。

      罗马教已过是如此,将来还要更兴旺。像一九三年代在中国的更正教信徒不过只有三、四十万,但罗马教的信徒却已达二百多万,并且罗马教徒至死仍是罗马教徒。在美国有几个大公会,曾有一年中一个教友都没有增加的记录,但罗马教却有几百万的会友加入。

 

十七章三节:我被圣灵感动,天使带我到旷野去,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有七头十角,遍体有亵渎的名号。

      “旷野”可按灵意解,因世界本是旷野(诗一3334);亦可按字面解,因罗马城的近郊早已被称为“大理石旷野”(Marble Wilderness)。〔注:戈怀德着《启示录详解》,第四二八页。〕

      “女人骑在兽上”就是罗马教和罗马帝国联合起来,由女人(罗马教)利用罗马帝国,不知作出多少坏事!例如县官得罪了神父,教皇就下令不许在该地礼拜堂举行弥撒,激动百姓反对县官。若有甚么辣手事,罗马教不出面,都让罗马帝国出面。兽的势力有多大,她的势力就有多大,因她是骑在兽上。

      “兽”是红色,龙也是红色,可见这兽是出于龙,也是像龙一样。

      “亵渎的名号”与“亵渎的话”有别。“亵渎的名号”是把用于称呼神的来自称。罗马皇帝都是以神自命的。

 

十七章四节:那女人穿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乱的污秽。

      “紫色”在罗马帝国是“权贵”的象征,好像前清以“黄色”象征权贵。罗马帝国元老院议员胸前必有一条紫色宽带,武士胸前也有一条紫色窄片,皇帝则穿紫色皇袍(好像中国皇帝登基)。“女人穿紫色”是指她得世上的荣耀(路十六19的富人也是穿紫色袍)。

      紫色不是正色,乃是蓝色和红色调和而成的。蓝色是属天的,红色是属地的(创廿五30“以东”是红色意思,是属地的)。紫色是把天和地混合起来。

      罗马教也顶注重红色。巴尼斯弟兄(Barnes)在他的批注里说:“在罗马所见最显著的是甚么?是‘红’。‘红’是教皇和主教的特色,主教中有资格被选为教皇的,称为红衣主教──他们的衣、帽、袜和马车都是红的,教皇则连里衣及器具都是红的,每当教皇出来的时候,是把红的地毯一路铺过去,百姓则用红色的结彩来欢迎。他的队,四分之三都是穿红色的制服。

      “金子、宝石、珍珠”都是预表神的真理。但罗马教却把这些都镶配在外表,所以在神看来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金子、宝石和珍珠按字面解亦有意思。参彼前三3;提前二9。)难得有人有这么多的金子、宝石、珍珠,像罗马那样。举一例:教皇有一颗金钢钻,值八十三万三千英镑,叫作客汝金钢钻(Krugger Diamond)。

      “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这女人头上无冠冕,因她不是皇帝;手中无杖,因她没有属世权柄。“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是指她诱惑人的一种势力。她的得逞,并非因她有何直接权力,乃是施行引诱的手腕。所有读圣经的人都知道,可憎之物就是偶像。“可憎”这字在全部圣经里都是指偶像说的(代下卅三2;结二十8;申七26)。

      罗马帝国有一金属牌,上面即刻一个女人手拿金杯,杯底下写“坐在宇宙之上”。可见罗马人不期而然的承认这女人是指罗马教。

 

十七章五节:在她额上有名写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应作妓女)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既是一个奥秘,而这奥秘又写在额上(是人可见的),这就是说,你如果有眼睛,你就能看出这奥秘的意思。

      神只承认耶路撒冷是祂治理全地的中心(政治的),也是人敬拜神的中心(宗教的)。罗马教的错误,乃在宣告神设立她代替了耶路撒冷,以致罗马成了政治与宗教的中心。她把耶路撒冷在千年国度的地位挪到今天来。

      “世上的妓女”虽然不就是“大妓女”,但要问她们是不是从罗马教而出。小妓女必是一种的国立教会。安立甘会是英国的国教,所以安立甘会(在英国以外则称圣公会)必是一个小妓女。在英国管理安立甘会的监督长必须由皇帝设立,控告监督长也必须呈到皇帝那里去。同时,教会若要规定某一种的仪式,必须由议院通过,教会始能执行。

      不只国教(教会制度均模仿或承袭罗马教)是个小妓女,凡一切与世界联合的教会(行为败坏像罗马教的)也是一个小妓女(比方所谓“教友”,并非以重生得救为标准,只要他肯捐钱就可以作教友。又如领圣餐,不问其得救否,只看是否已收他作教友而定。此外如经过婴儿洗礼的也变成教友;青年会的契友也算作教友等,这些都是妓女的行为)。

      “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可憎之物”在旧约都是指偶像说的(申七2526)。罗马教是出名拜偶像的,她拜玛利亚、天使、使徒和圣徒等。她之所以与康士坦丁分开,就是因她要拜偶像。

 

十七章六节: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我看见她,就大大的希奇。

      这告诉我们,这女人从前所作的,将来还要再作,并且要作得更厉害,更凶。要注意!这女人没有“流”圣徒的血和“流”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里只说她“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可见她并非亲手杀人,就如同未得救前的保罗因司提反受害而欢喜。罗马教从不亲手杀人,都是藉罗马帝国的权势去杀人。发动的是她,但是直接迫害基督徒的是罗马帝国。

      罗马教中出名的圣阿奎纳斯(St. Thomas Aquinas)说:如果有一个人相信了异端,经第二次劝诫后,就得把她交给属世的官员来毁灭他。其后罗马教廷公开承认他的话乃是直接受圣灵默示的。一八九五年教皇宣布:如果暗杀一个更正教徒,就能赎他暗杀一个罗马教徒的罪。另一位教皇更颁一律令:一切奉神甫命令去杀人的,都不算杀人罪。

      “圣徒”在此兼指犹太人说的,将来犹太人必受罗马教的迫害;一切为耶稣作见证的人,也必如此受迫害。

      约翰所以希奇,是因逼迫基督徒的,竟公开自称是信基督的。以信基督自命的人竟迫害基督教徒,怎么不希奇呢!自一五四年,罗马耶稣会(Jesuit)设立以来,在罗马一个地方就杀死更正信徒一百九十万人以上。实在说,信徒死在罗马教底下的人,超过死在罗马帝国底下的人。〔注:参考佛克斯(Fox)所著的《殉道者》(Martyrs)。〕

      十七章一节至七节是约翰看见的异象,八节起则是天使解说异象,所以八至十三节应按字面解。

 

十七章七节:天使对我说,你为甚么希奇呢?我要将这女人和驮她的那七头十角兽的奥秘告诉你。

      这说明了天使要将七头十角的奥秘告诉约翰。

 

十七章八节: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

      天使告诉约翰所看见的兽有四段历史:(1)先前在,(2)如今不在,(3)将要从无底坑上来,(4)又要归于沉沦。

      本书前述的兽,一是指罗马帝国,一是指敌基督。在此是指一个人,不是指罗马帝国。理由如下:

      (一)这兽是先前在。罗马帝国怎么是亡在约翰的时代前呢?

      (二)这兽是如今没有。在约翰的时代,怎能说没有罗马帝国呢?

      (三)这兽是从无底坑上来的。无底坑是禁关灵的地方,怎能说罗马帝国是从无底坑上来的呢?

      (四)这兽既是又要归于沉沦的,怎能说罗马帝国将来要下地狱呢?

      这里的兽既不是指罗马帝国说的,所以必定是指敌基督说的。

      “先前有”,可见牠是在约翰之先曾经在世界生活过的一个人。

      “如今没有”,就是当约翰时,牠已经死了,不在世界。“没有”的意思在创世记四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节是指死了。

      “将来要从无底坑上来”,可见牠现在不在世上,而在无底坑里。牠“将要从无底坑上来”,是说牠将来要复活。

      “又要归于沉沦”,是指牠虽会复活来到世上,但不能永久在世上,不能永远掌权,牠的结局是下火湖(见本书十九章二十节和二十二章十节之批注)。

      牠先前在,如今不在,将来还要在,是假冒神的“昔在、今在、以后永在”。

      人们“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的结果是来拜兽(见十三12)。惟独神所拣选的人,才能蒙神保守脱离试探,就是名字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才能被神保守不拜兽。

 

十七章九节: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

      十三章十八节也有同样的话,不过在那里“智慧的心”所知道的,是兽的“数目”;而本节“智慧的心”所知道的,乃是兽的“头”。这七头有两个意思:一、指地方;二、指人,详述如下:

      (一)按“地方”说:“七头”是七座山。山是地的头,也是有势力的意思(民廿一20;耶廿二6;摩一23)。

      吴渥斯博士(Dr. Woodworth)说:“在约翰时代,罗马是称为‘七山之城’。”许多罗马的古诗,都称罗马为“七山之城”。还有人指出,自约翰以后五百年来,罗马诗人都异口同声称罗马是“七山之城”。罗马帝国的金稗刻看一个女人坐在七山之上。再者,罗马皇帝伟士霸(Vespasian)时代的钱币,上端印看建在七山之上的罗马城,下面则是两个被狼所养育的人(Romulus' Remus)”,前面有泰伯河。〔注:参戈怀德着《启示录详解》,一九二年版,第四四二页。〕

      诗人豪瑞期(Horace)写道:“诸神以恩慈看顾这七座山。”另一诗人提伯勒(Tibullus)也写道:“你们这些牛来这七山上吃草吧。”

      七山之名如下:

      1.Aventine2.Esquiline3.Coelian4.Capitoline5.Palatine6.Quirinal7.Viminal

      (二)指“人”说,则“七头”又是七位王,因王是人民的头。如同山为地的头是同时存在,且存留下去的,则人民的头虽是暂时的,也是继续不断的,是一个过世,一位再继任。以赛亚书七章八至九节最可表明这双重作头的例子──同时作地和人的头:“亚兰的首城是大马色,大马色的首领是利汛”。首城与首领的原文均是“头”,所以头的意思,一面指京城说的,一面又是指人说的。

 

十七章十节:人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

      弟兄会的某些解经家认为七王是指七种政体,这是不合解经原则的,理由如下:

      (一)因七王之意义已由天使自己解释,不能另加解释。

      (二)圣经从来没有把一个王用来代表政治的,就是外教人的著作也无此说。

      (三)王已经是一种政体的表明(王可代表专制或君主立宪的政体),每一个王怎能再代表其它的政体呢?

      (四)虽然有人分析出罗马帝国有七种政体,但这里的七王是承继不断为王的,而罗马帝国的七种政体不是承继不断的,乃是断断续续的。

      (五)若七王是指七种政体,那十王是指甚么说的呢?岂非十王也代表十种政体吗?若这样讲,罗马岂不是有了十七种政体么?

      (六)十七章九节既说女人是坐在七座山之上,则每一座都是山,不会有些座是山,有些座不是。同理,这七王必然都是君王。

      (七)圣经里所用的“头”字,通常是指人说的。但以理书七章六节的“四头”是指“四王”,并非指四种政体,何以在启示录反说七王是七种政体呢?

      (八)若说王是指政体,则基督徒皇帝(如康士坦丁大帝)也应被算为一种政体;但本书十二章三节的“七头”是长在龙身上,说出一切的头都是属乎撒但。所以怎能说基督教也是属乎撒但的呢?

      或有人批评道:罗马共有十二位该撒,而约翰时代的多米田已是第十二位该撒,怎能说罗马只有七王呢?我们则可以反问启示录二至三章里怎么只说到七个教会呢?当然是以这七个教会代表所有教会。

      或也有人问说,即使可接受从罗马历史中找出七个皇帝来作代表的解法,但如何知这七王是十二该撒中的那几位呢?我们可以根据下面几点找出来:

      (一)十三章一节说: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所以这七王必都以神自命,叫人拜他们如拜神一样。

      (二)十七章十节的“倾倒”是指“不得善终”的意思(参士三5;撒下一192527),所以这七位王都是不得善终的。在约翰之前已有五位王:1.犹留(Julius Caesar),2.提庇留(Tiberius),3.克提鸠来(Catigula),“革老丢(Claudius),和5.尼罗(Nero)都是以神自许,命令人们拜他们像拜神一样的,他们的结局不是自杀就是被篡杀的。

      多米田(Domitian)则是第六位,在约翰时还在,他也以神自命,并且被人杀死。

      第七位就是那“一位还没有到”的。圣经没有告诉我们第七位王会在第六位王后多久才出现,只说到这第七位王在地上不过暂时存留(十七10),后来要被杀死(十七10,十三314)。第六位与第七位王所间隔的时间是让宗教的罗马来掌权。而一至五位,以及七至八位都是由政治的罗马来掌权。因此现在是以宗教的罗马来代替政治的罗马掌权。

      当西底家被巴比伦掳去后,空了一段时间,以色列一直没有王直到基督的降生。照样,罗马亡国后,也将空一段时间,敌基督才生出来。

      敌基督来时,全世界必都已经预备好,所以敌基督者一上台,就能在三年半之内作出许多事,因为第七位王早已预备好了。

 

十七章十一节: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就是第八位。牠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

      这一节要与本章第八节比较读,八节讲到兽的历史分为四段,而本节讲到兽的历史也是四段,即(1)先前在,(2)如今不在,(3)牠也是那七位中之一,(4)将来归于沉沦。

      既然本章十一节第一、二和四段的历史特点与八节的第一、二和四段完全相合,则十一节的第三段自然与八节的第三段相呼应,所以牠必定将从无底坑里上来。

      这里一面说牠是第八位,又是七位中之一;另一面又说牠是从无底坑上来的,所以牠必定是七位中之一位复活后作第八位的。

到底牠是七位中的那一位呢?

      (一)牠不是第七位,因为第七位是还没有来到世界过的(10节),而这兽是先前在过世界的(8节)。

      (二)牠也不是第六位,因为第六位在约翰时代还在世界。而当约翰在世时,这兽并不在世界(11节)。

      牠既不是第七位,又不是第六位,就必是前五位中之一。牠到底是五位中那一位呢?从十三章十八节,我们确知牠是尼罗了。

      第八节告诉我们:将来敌基督在地上的地位是如何。而十一节则告诉:敌基督的王朝地位是如何。

      第七位是作敌基督的先锋,第八位是藉第七位的身体还魂。“八”是复活的数目,但牠的复活与主的复活不同,主是自己复活,牠是藉尸还魂的复活。

      主在世上,犹太人拣选活的该撒,不要活的基督。就是基督复活后,人还是不接受。将来敌基督是一位该撒的复活,则人们将又要拣选这复活的该撒,而弃绝复活的基督。

 

十七章十二节: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

      “七头”是七王,“十角”也是十王,但头与角有分别:

      (一)角是生在头上,所以角必定比较小。头是指整个的罗马,角不过是罗马一个分封的王,就是罗马帝国附庸之王。

      (二)头,一时只有一个,是继承为王的;角,是同时作王的,即同时可有十角,是同时作王掌权的。(三)七头中只有一位还没有出现,而十角都还没有出现。“他们还没有得国”,是指在约翰时代还没有得国。这十位要与第八位同时得权柄。

      有许多人说,十王是指十个国度说的,这是不准确的,理由如下:

      (一)因为十王的事天使已作解释,不能再有其它解释。

      (二)本章十二节和十七节的“王”,若改为“国度”,读起来不成话。

      (三)兽既是一个“人”,所以十王也必是“人”。

      这十王与地上的君王是不同的,因为:

      (一)地上的君王,在这十王未来之先,已早在地上,但当十王在位时他们仍在。

      (二)地上的君王始终与大妓女有联络,但十王从未与大妓女联络过,并且大妓女最后是被十王灭掉的(16节)。

 

十七章十三节:他们同心合意,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

      “他们”指十王。有人说兽是指教皇,断无此理,因从来没有十王把权柄给教皇的事。另有人说兽是罗马的一位皇帝,亦无此理,因从来没有十王将权柄交给罗马的一位皇帝的。

      十王所以把能力权柄给兽是因:1.见兽从死复活,是一超然的人。2.见邪灵惊人的工作。基督死而复活后,圣灵就降临建立了教会。敌基督从死复活后,那邪灵也模仿之,叫十王把能力权柄交给兽。

 

十七章十四节: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避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也必得胜。

      按记载次序来看,是先说本节,后说十六节,但按时间的次序来看,十六节是发生在十四节之先。十九章十一节是细说十七章十四节的争战,而争战的过程是记在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节。虽然有许多人是跟随羔羊的,但得胜的是羔羊自己──是祂口中出来的利剑胜过仇敌,并将牠踹在脚下,而非靠跟随者。羔羊能胜过仇敌,并非靠能力,乃是靠权柄。祂得胜,是因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是权柄,并非任何能力。

      羔羊的有三种人:(1)蒙召的,(2)被选的,和(3)有忠心的,这三等人与大妓女是对峙的。跟羔羊的,必须是蒙召的。蒙召是神凭自己的定规来召我们。本来拣选都是在蒙召之先,但这里的被选是在蒙召之后,可见这是在信徒中的拣选。主说蒙召的人多,被选的人少,就是这里的次序。诗篇八十九篇十九节可以讲明此意。以色列人已经是蒙拣选的,而由以色列人中又拣选出大来,这可见得救的是一班(蒙召的都得救),得胜的又是一班(合神心意的人)。跟羔羊的人,不只是蒙召被选,并且是忠心的。“忠心”是不顾自己,惟独体贴王心意的。

 

十七章十五节: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国、多方。

      这一节解释“水”的意义。因妓女是奥秘,是表号,是不按字面解的。我们若以基督为满足,就不会坐在众水上。如把圣徒的交通弄成公开与世界交通,就是坐在众水之上了。

      本书说女人坐在三个地方:

      (一)坐在兽上(3节)。就是说她与罗马帝国联合。

      (二)坐在七山上(9节)。是说她以罗马为中心。

      (三)坐在众水上(15节)。是说她的势力达于全世界。

      为甚么有时称她作“妓女”,又时又称她作“女人”呢?用女人一辞是指她与罗马的关系说的;而妓女则指她和基督之间的关系。说到政治方面的关系,她是个女人;说到宗教方面的关系,她是个妓女。

 

十七章十六节:你所看见的那十角与兽,必恨这淫妇,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

      十角和兽是恨妓女,不是恨女人。因女人──罗马城──是他们的国度(1718节)。但他们恨这妓女,是因这妓女在名称上还是属乎基督的。

      这兽在本书,一是指罗马:一是指敌基督。在此是指敌基督说的。我们已知道敌基督就是尼罗从死里复活。他从前在世时是最逼迫基督徒的,他复活了,岂容他的罗马变为属基督的,所以他的当务之急,就是除灭那大妓女。他恨大妓女的原因有下:

      (一)因妓女的行为太恶劣。世人的良心虽未蒙神光照,但他们也看不惯罗马教行为。如饼经神甫祝福过就真变成主的身体,圣经惟神甫能读,犯了罪要向神告解,异端裁判所把异教徒递送官刑,滥售赦罪符等。此外还有许多卑鄙和诡诈的作法,外教人都看不过。

      (二)因她的好。罗马教也有不少的真理:如神是三而一的神,耶稣是神的儿子,是童贞女生的。她也承认主的死、主的复活和主的升天等。她的名称,仍是属乎基督的,所以他们恨她。

      他们对付她的法子:

      1.使她冷落。“冷落”可译作“荒凉”;可能教皇所住的梵谛冈要变为荒凉之所。

      2.使她赤身。按字面解,大约使她在物质上损失;按灵意解,大约是揭露她的秘密。

      3.吃她的肉。按字面讲,就是吃她的肉;按灵意讲,也许是杀死她们的大人物,或是杀死那些罗马教徒。

      4.用火将她烧尽。按字面解就够了。

      地上的君王和她是好朋友,但见她遭难,不过为她悲哀叹息,并不出来帮助她(十八910)。第七位王也是她的朋友,但不过是暂时的,也不能帮助她(十七10),敌基督却成为她的大仇敌。

 

十七章十七节:因为神使诸王同心合意遵行祂的旨意,把自己的国给那兽,直等到神的话都应验了。

      这大约是在除掉妓女之后的事,此时,好像是敌基督的国降临的时候。

 

十七章十八节:你所看见的那女人,就是管辖地上众王的大城。

      女人在此是指罗马说的,因在约翰时,惟独罗马是管地上众王的大城。―― 倪柝声《启示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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