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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第十四章

 

4 亚伯兰救罗得而不取战利品 十四124

  在本书的绪论中,我们已说过第十二至廿五章的文体,是传统的英雄冒险故事的体裁。我们已看过这英雄就是亚伯兰,在受上主呼召时竟完全信赖的,就带着家人财物远离家乡亲人,冒险的到了迦南地;也冒险在埃及王那里获得许多财物的赏赐;并冒险任凭侄儿先择肥美的土地,却获上主应许赐迦南地永远为业,后裔且要多如地上的尘沙。这一章(十四章)他要冒更大的险,以极少的家丁,去追击那曾经战败五王的四王,并从他们手中夺回被掳的侄儿罗得,其后且受一位君王兼为至高 神的祭司之祝福;而其对所多玛王的说话,不但证明他与君王平起平坐,且在德性和身分上,显明竟高其一等。这个原在两河流域藉藉无名的人,因着这些和其后记述的冒险,已经声名大噪。这就开始应验上主对他的应许:我必叫你的名为大。

  一般学者多主张这段经文是外来文献,即从两河流域那边取来的。这种说法,一方面更证明我们认创世记为与两河流域有很大关联的看法;另一方面也证明亚伯拉罕为一位历史人物,而不是后人捏造的英雄冒险故事的汇编。

{\Section:TopicID=469}A 四王掳掠五王 十四112

{\Section:TopicID=470}十四1

  暗拉非作示拿王 暗拉非的原义是“诸神的守护者”的意思。明显的是两河流域的君王会使用的名字,而不是一种捏造的名字。早期的学者多把他说成是亚摩利人在巴比伦建立的第一朝之第六王罕摩拉比(Hammurabi)。但这说法须将现有希伯来文这名字的首字母由改为  ,末字母则由 L 改为 Y 。因此,这可能性并不甚大。示拿的原义是“二河”或“狮吼之地”的意思。所指的是巴比伦。如果暗拉非不是罕摩拉比,则这示拿王就可能是巴比伦地区中的一个小王国之王。这后者的说法可能性较大,因为罕摩拉比的武功甚大,征服了列国;而这里的四王,却不是由他作首领,乃由基大老玛为首领。

  亚略作以拉撒王 亚略的原义是“如狮子”的意思。以拉撒的原义是“神乃惩戒者”的意思。亚略的名写在努斯文件中显出是何利人。他可能是提拉撒(见王下十九12)的何利人的城邦之王。

  基大老玛作以拦王 基大老玛的原义是“满手稻捆”的意思。以拦却是“年代”或“隐藏”的意思。基大老玛确为以拦文,但在以拦王的名单中却找不着这名字。故此,他也可能是以拦一个城的君主名。

  提达作戈印王 提达的原义是“大首领”或“充满恐惧”的意思。戈印的原文为“列国”或“外邦”。故此,戈印大概不是地方名,而是提达的衔头。意思是他乃列邦的君主。为这原因,我们无法知道这地方在那里,故此也无法确定提达的年代。

{\Section:TopicID=471}十四2

  所多玛王比拉 比拉的原义是“毁灭”的意思。所多玛原在约但河平原,未毁灭前大概是在死海的南端(请参看十19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95,Name=1920})。

  蛾摩拉王比沙 比沙的原义是“罪恶之子”的意思。蛾摩拉未毁灭前亦在死海南端(请参看十19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395,Name=1920})。

  押玛王示纳 示纳的原义是“父亲之牙”的意思。押玛的原义为“堡垒”的意思,与前两城相邻,并同时遭天火所毁(申廿九23)。

  洗扁王善以别 善以别的原义是“高飞”或“翅膀”的意思。洗扁则为“瞪羚”的意思。与前三城为邻并同时被毁(申廿九23)。

  比拉就是琐珥 原文这比拉bela)与所多玛王比拉bera)为不同。这地名的原义是“在行恶中”的意思。琐珥乃“细小”之义(十九22)。

{\Section:TopicID=472}十四34

  这五王都在西订谷会合。西订谷就是盐海 他们会合的原因,是背叛了基大老玛,后者出兵要来惩罚。因此,这章圣经明显是关涉国际事务的一项报告文件。西订的原义是“陷”的意思。乃指死海为深陷之地。因这海的海平面比地中海的海平面要低下一千三百多英尺。死海早期称为西订谷,其后因海水只藉渗透和蒸发而消耗,并无出口可流出由约但河来的水分,以致矿物质积聚海内,使海水日咸而称为盐海。待咸度过大,水中生物无法再行生存后,才被称为死海。

{\Section:TopicID=473}十四57

  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 同盟的王明显的是指第一节的四个君王,而以基大老玛为首领。

  亚特律加宁 原义是“腓尼基之双角女神”的意思,即敬拜亚斯他录之地。在约但河东,原属利乏音人的一城。

  利乏音 原义是“巨人”或“强壮”的意思。大概原居住地为巴珊,即约但河东的北方,近黑门山之处。

  哈麦 原义是“热”的意思。地近盐海,可能属后来之亚扪人的地。

  苏西 原义是“显著”的意思。其人的居住地即在盐海附近。

  沙微基列亭 原义是“双城平原”的意思。地在约但河东,为日后属吕便支派的地方。

  以米 原义是“恐怖的人”的意思。为原居于约但河东,后来属摩押地的人,身材均极高大(申二10)。

  何利人 按希伯来文的原义是“穴居者”的意思。故此先一世纪的学者均认之为以东人。但近代学者因中东一带考古发现何利人原为两河流域一族,于主前约二十世纪进侵叙利亚和迦南,其中一部分留居西珥山区。因其名称 Hurrian 与希伯来文的穴居 Hor 相近,故有此误会。

  西珥 原义为“有毛的”或“崎岖的”。有几处地方有此名字。但此处所指的明显是日后被称为以东地之山。此山在亚拉伯东部,近盐海南端的地区。此山区多洞穴而与何利的希伯来文名称相符,故被称为何利人的西珥山。

  伊勒巴兰 可能是照七十士译本为“巴兰的橡树”之简写,而成了“巴兰的神”。巴兰的原义是“洞窟之地”或“满了洞穴”的意思。这地在巴兰旷野之东,西珥之西,为西方与迦南之间。用伊勒巴兰之名,也可能表示有一神坛在此。

  安密巴 原义是“审判之泉”的意思。此地就是加低斯。大概游牧民族有事断案,均来此泉水旁举行,因而有此名称。

  加低斯 原义是“圣的”或“分开”的意思。又名加低斯巴尼亚,位于巴兰的旷野中。

  亚玛力 原义是“谷中居民”或“好战者”的意思。地在加低斯巴尼亚附近(参看民十三29)。

  哈洗逊他玛 原义是“修剪棕树”的意思。一般学者都认为即是现今的安革蒂(Engedi,或译为隐基底)。这地方在盐海的西岸中部。

  亚摩利 原义是“山地居民”的意思。这族人于主前约二千五百年已居住迦南和叙利亚一带。故此旧约常将此族人和迦南人等同的称呼。

  这三节经文主要在说明基大老玛和其同盟的几个城邦君主,怎样在约但河谷的诸城背叛后,大举西掠和战败了多少城邦地区的报告记述。

{\Section:TopicID=474}十四89

  在西订谷摆阵,与他们交战 第23节说明约但河平原五城的君王会合,主要原因是他们在向基大老玛屈服十二年后,第十三年叛变,第十四年则有基大老玛和其盟邦君王出来,战败了第57节所述的各城邦后,现在已到了盐海边的隐基底。所以五王便在盐海南端摆阵,要与他们交战

{\Section:TopicID=475}十四1012

  西订谷有许多石漆坑 这石漆是沥青。希腊人称盐海为沥青湖。原因是这海面经常有沥青浮游。有些学者批评第10节为各国交战报告的戏谑语。其实,这是很严肃的纪实报告。

  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里的 这是和合本的误译。原文是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阵中。

  四王就把……所有的财物并一切的粮食,都掳掠去了 古代战争的主要目的,许多时候并不在争地,而在掳掠财物、粮食和人口。这就是会将战败之城邦夷平的主要原因。人口除用为本国奴工外,亦可作贩卖为奴之用。

  又把亚伯兰的侄儿罗得,和罗得的财物掳掠去了 这句话可明显的使我们看到和第十三章的关联。这就是何以五经编辑者会选用这外来文件安插在这里的原因。

{\Section:TopicID=476}十四112

  这段经文胪列了两河流域的四个城邦君主,在盐海南端五城诸王背叛后,出兵征讨,连连攻下约但河一带和巴兰旷野及西珥山诸城后,从盐海西岸的隐基底直趋南端的五城。五城君王列阵与之交战,却因所多玛王和蛾摩拉王逃阵掉进沥青坑中,而使其他三王也逃上山去。四王便掳掠了约但河平原五城的财物、粮食和人口。离开亚伯兰后的罗得既已迁进所多玛,故此他也连同财物为四王所掳掠。

{\Section:TopicID=477}B 亚伯兰救罗得 十四1316

{\Section:TopicID=478}十四13

  有一个逃出来的人,告诉希伯来人亚伯兰 这个逃出来的人,有可能是五王中的一位或其手下的人;但更可能的,乃是罗得的仆人或牧人之一。若果是前者,他们称亚伯兰希伯来人就不出奇。因为希伯来的原文,含有“过来”,就是指从幼发拉底河那边过来之人的意思。若果是罗得的人,就不会称亚伯兰为希伯来人。因为以色列人及其列祖,通常都不自称为希伯来人。惟有在向外人介绍自己的身世时(如四十15和四十三32),才会使用此词。另一方面,外人对以色列的列祖,却常会使用这词(如卅九14;出一1619,二6等),并且在使用的时候,含有一点轻蔑的意味。为这原因,我们说这第十四章并不是以色列本国人的文献,乃是五经编辑者选用了一篇外来的列国争战报告的文件,这词就可能是另一的证据。

  亚伯兰正住在亚摩利人幔利的橡树那里 请注意这里的幔利是人名;十三18幔利却是地名。为甚么不同?原因乃为这十四章是外来的文件,较为古远的;或可能竟是亚伯兰当世代的。那时幔利仍生存,在他住的地方有橡树亚伯兰就在他的橡树下支搭帐棚。十三18属游典。游典写作的时代是在主前约八百年,离亚伯兰的时代已将近千年。那时幔利早已去世,而他的橡树地就叫做幔利的橡树。所以幔利便是地名。我们不惮烦的这样解释,目的仍在证明第十四章为外来文件。外来文件既有亚伯兰是希伯来人,则亚伯兰的身世和其冒险故事,就必定有其基本的历史事实,而不是如有些学者所说的,是为五经作者虚构的故事。

  幔利和以实各,并亚乃都是弟兄,曾与亚伯兰联盟 幔利的原义是“能力”或“肥沃”的意思。以实各有“一桂葡萄”的含义。亚乃则是“年幼”或“发芽”的意思。他们三人有可能为血亲的兄弟,但亦可能是结盟的兄弟。中东地区在古代,很多这样结盟而当作兄弟称呼的支派或氏族同亚伯兰也曾这样在希伯仑和他们结。这可能就是希伯仑名字的由来(希伯仑的原义为“同”的意思)。

{\Section:TopicID=479}十四14

  亚伯兰听见他弟兄被掳去 这里原文的弟兄,和合本将其译为侄儿。在亲属上,和合本是对的;但在文义上,和合本却错了。因为原文用弟兄,是表明他们不但是亲属,也曾有结盟互作护卫的含义,正如上节的弟兄为同盟的可能含义一样。

  就率领他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古代的人敢于远行,一方面要有冒险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自己有武力。这武力,除了本身的强壮和练功之外,也要把家人精装训练。因此,亚伯兰会有家里生养的精练壮丁并不出奇,而当他去追赶掳掠其“弟兄”者时,和他有联盟关系的幔利、以实各、亚乃,以及他们的家丁要陪同亚伯兰去争战(参看24节),也不出奇。出奇的却在三百一十八这数字,和的这地名。的名称,在亚伯兰时代是还没有的,那地方原名叫拉亿,到士师时代才有的地名(参看士十八2729)。这意思就是说,这外来而且是早期的第十四章这文件,原来这节里的字可能就是拉亿。后人因怕读者不明拉亿在何处而将之改为。这修改的人,很可能是祭典的修订者,或是五经的编辑者。这两者都很着重数字,所以极可能是他们把这三百一十八人的数字加上的。理由很简单,四王和五王的兵员有多少,均无记载,而惟独亚伯兰的家丁有数字(他的联盟人的家丁亦无数字)。这数字从何而来?极有可能就是和这里15节的大马色有关之亚伯兰的管家大马色人以利以谢(十五2)。希伯来文的字母也是用来代表数字的。以利以谢的原文是 ~-ly--zr ,其字母所代表的数字是13010707200。将这以利以谢名字的希伯来文所代表的数字相加,就是三百一十八的原义是“伸冤”或“审判”的意思。因此,将拉亿(原义为“狮子”)改为,亦使故事更为动听和有趣。

{\Section:TopicID=480}十四1516

  便在夜间,自己同仆人分队杀败敌人 将亚伯兰家丁数字列出来的人,可能是特意要把亚伯兰的冒险故事,和上主吩咐他去拯救以色列人脱离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亚拉伯人的士师基甸之故事相联系。因为基甸就是在夜间,以三百人分作三队,而令敌人丧胆逃跑并互相击杀的(士七1523)。同样,这里是亚伯兰自己和仆人,在夜间分队杀败敌人,并没有借助同盟兄弟之力。

  又追到大马色左边的何把 大马色在近代的文件均译作大马士革。原义是“审判官”的意思。地在黑门山西面的肥沃高原上,向为叙利亚的首城。何把是“隐匿处”或“亲爱”的意思,在大马色北边偏西之处,所以经文指出为在大马色左边。因为两河流域和以色列人一样,定方向时是以面向东方作准则。

  将被掳掠的一切财物夺回来,连他侄儿罗得……也都夺回来 这表明亚伯兰的冒险成功了。能击败多国,又将五王掳掠的四王,竟被亚伯兰以极少的家丁杀败,并夺回一切财物罗得,由此可见亚伯兰的胆识与信心。

{\Section:TopicID=481}十四1316

  当罗得被掳掠的消息传到亚伯兰耳中以后,他就带着家中精练的壮丁去追赶掳掠人的四王,直到日后以色列北部的但城。和他同盟的三人也一起同往。亚伯兰于夜间将家丁分队击败了四王;四王闯经大马色北部的何把,想沿此路回两河流域,却再给亚伯兰追上而夺回了一切的财物和罗得。

{\Section:TopicID=482}C 麦基洗德的祝福与亚伯兰的清正 十四1724

{\Section:TopicID=483}十四1720

  沙微谷就是王谷 沙微的原义就是“山”的意思。这地方既是日后押沙龙曾在此立柱之处(撒下十八18),而此纪念的石柱仍在耶路撒冷东面欣嫩子谷的开头部位,则当年所多玛王出来迎接他的地方就是当时撒冷城的东边山谷。

  撒冷 原义是“平安”或“完美”的意思。是耶路撒冷的古名,也是耶路撒冷的简写(参看诗七十六2)。

  麦基洗德 原义是“仁义的王”或“公义的王”的意思(参看来七13)。

  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 这是“劳军”和“犒师”的举动。也是对得胜者的敬意,并有感谢的涵义,因为撒冷离五王和其他被四王掳劫之城邦并不很远。

  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 麦基洗德身兼君王和祭司,这在古代并不多见。他所敬拜的神称为“至高 神”,可能原只是撒冷城的人的神,后来以色列人因亚伯拉罕都对其祭司十输其一,所以就认这“至高 神”为上主的一个衔头(参看22节)。祭司一词,不但以色列人使用,外邦宗教亦使用(参看四十一45;王下十19等)。他们执掌教权,专职司祭。以色列人在未设立祭司制度以先,负责司祭的是家长、族长。自摩西设立祭司制度(出廿九章)以后,才由祭司专责圣所的工作。麦基洗德身兼君王祭司的职分,也使大卫王朝有此期望(诗一一○篇),但实际实践此种双重职分的,却是他的后裔耶稣基督(参看太廿二44;罗一34和来五至七章)。

  祝福 古代中东一带的人,认为话语是有能力的。故此,给人祝福就不是虚词,或静止的动词,而是满有活力、动力、效力,且是具体和有客观的存在的,并在祝福的话语发生后会不断的有作为的。不但人可以向人祝福,上主也会给人赐,而人亦可向 神祝福。不过,人向 神的祝福,中文通常就译为颂赞或称颂。

  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 这里所得的,明显是指战利品。至于十分之一的捐献,是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其一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以及其后的希腊罗马都有法律明文规定,人民要向王帝输其。以色列亦是如此(参看撒上八1018)。(二)其二是为圣殿的费用和维持祭司的所需,人民也当纳十分之一(参看廿八22;利廿七3032;玛三10等)。麦基洗德既是君王又是祭司,我们就无法分别亚伯兰十分之一是为那一职分。希伯来书的作者却解释为后者(参看来七410)。

{\Section:TopicID=484}十四2124

  所多玛王对亚伯兰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罢 所多玛王战败逃阵时跌落石漆坑(40节),保全性命后可能是逃到撒冷城暂避(17节)。在麦基洗德给亚伯兰犒师祝福后,他向亚伯兰要求得回所多玛人口。古代一城或一国的人口,在主权上说是属于君王的。故此他敢为此向亚伯兰作要求;但承认亚伯蔺战胜的主权,所以放弃要求归还财物

  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 神耶和华起誓 起誓也是说话。这话语也是和祝福(见19节对祝福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83,Name=十四1720})一样,是有效和会发生作用的。至高的 神耶和华这语句,表明亚伯兰接纳麦基洗德的神为他所信仰的神,并显示在他心目中:至高的 神,就是耶和华。后者就是他一向所敬奉的创造天地的上主。但他这样称呼的时候,明显就把至高的 神当作耶和华的一个衔头而使用。

  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兔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 在对麦基洗德所献的十分之一中,必有所多玛之物。这表明亚伯兰已认所多玛之物,为他的“收获”。在这些收获中,当然并不止是所多玛之物,而此经文亦不表明这所多玛王乃在代表平原五城的君王说话。这意思就是说,在所多玛王认回他的失物后,亚伯兰是大有所获的,因为那四王曾经掳掠很多城邑(见57节)。何以这文件强调亚伯兰不要所多玛之物?这是显明不单日后的以色列人厌恶所多玛的罪恶,连古代的外国人对所多玛的罪恶均极憎恨,所以记述亚伯兰不要这罪恶之城的物件,免得为这罪恶之城的人所感染,以及给他们夸耀为自己的财物而使亚伯兰富足。这是这文件记述亚伯兰的清正,和与罪恶誓不相沾的含义。一根线,一根鞋带,乃指极轻微和不值钱的东西。甚至这些,亚伯兰都不会要所多玛的!

  只有仆人所吃的,并与我同行的亚乃,以实各,幔利所应得的分,丁以任凭他们拿去 在行动的日子中,各人所用的,无法收回。同盟的各人及其手下,对战利品是有权分享的,亚伯兰不能替他们作主张以慷他人之慨。这也表明亚伯兰的义利分明和保障同盟者的利益。这也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文件所显出的法律精神。有关亚乃以实各幔利,请参看十四1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478,Name=十四13}

{\Section:TopicID=485}十四1724

  经过多日的追赶和乘夜出击,满载而归并可能为庆祝胜利而酩酊大醉的四王和其手下,不意受袭而为亚伯兰杀败后,在亚伯兰回归途经撒冷的东面山谷时,所多玛王出来迎接他。撒冷王兼为至高 神的祭司之麦基洗德也带着饼和酒出来犒师,认为亚伯兰的成功,是至高 神将敌人交在亚伯兰的手里,所以称颂至高的 神。亚伯兰就按古例将所得战利品的十分之一,捐献给这祭司。然后所多玛王来向亚伯兰要求给还人口,而让亚伯兰享有战利品中的财物。亚伯兰却因所多玛的邪恶,连其财物中极轻微之物都不要,免得与其罪恶有分,以致被讥为因罪恶的财物使他富足。但亚伯兰却为保障联盟者的利益,要他们得其应得之分,以及不能归还在行动中已吃用之物。──《中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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