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神要作元帅
(书五1-9,13-15)
今天要与各位思想第五章的真理,刚才读出的经文,是关于神要以色列人行割礼的事情;因为在旷野出生的以色列人,大都未受割礼。割礼是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要求以色列人必定要做的,而这种礼仪,是表示立约的证据,叫他们永远不会忘记他们的先祖是曾经与神立约,在创世记十七章便详细记载这割礼立约的背景。(书五9)耶和华对约书亚说:“我今日将埃及的羞辱从你们身上辊去了。”这次约书亚为以色列人行割礼。是与埃及的羞辱有关,若我照这经文与(西二11)所讲及,这割礼是把肉体的情欲除掉。这次割礼给以色列人属灵的意义,是要以色列人不再贪恋埃及给他们的一切的。“埃及”,是暗指“世界”,即属世的事物,人若贪恋那些,就无法参与这场属灵的战争,更无法与撒但和世界空中的掌权者争战。就算他们肯争战,也必是有能力,而且会妥协,并很容易与世俗为友。年老的使徒约翰在(约壹二15)提醒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在约书亚的时代,神要整个以色列的民族除去埃及的羞辱,更命令他们不再留恋那些事物,要他们一心的归向神,可能给他们争战的得胜。接续割礼的事件后,(在13-15)节是约书亚本人的亲身经历的事迹。
自从以色列人过了约但河后,约书亚的声名大振,在(书四14):“当那日,耶和华使约书亚在以色列人众人眼前尊大。在他平生的日子,百姓敬畏他,像从前敬畏摩西一样。”之后,神吩咐约书亚为以色列人行割礼,当他们痊愈后就要准备攻取重要的耶利哥城。(书五13):“约书亚靠近耶利哥的时候,举目观看。”他可能亲自视察耶利哥的形势,好谋算进攻的战略。“不料,有一个人手里有拔出来的刀,对面站立。”约书亚很有胆色地走近那人,问他说:“你是帮助我们呢?是帮助我们的敌人呢?”那人回答说:“不是的,我来是要作耶和华军队的元帅。”那人的回答是表明他的身份,他来你要作耶和华军队的元帅。约书亚一听到这句话,就俯伏在地下拜。究竟这手里拿刀的人是谁呢?圣经学者们有不同的解释,有些人认为他是神差派来的使者或天使长;有些则认为是神自己在肉身上显现。第一个说法是不对的,因为当约书亚知道祂的身份,就下跪拜祂,若果是天使的话,那么天使是不能接受人的跪拜的;而唯有神自己,方可成为人敬拜的对象。从这样看来,第二种说法是较合理。究竟在这个时候,神为甚么要向约书亚显现呢?其实神要约书亚知道一件事,虽然他是以色列人最高的元帅,可是实则是神,在以色列背后,真正是以色列人的最高元帅,或者我们会误解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后,便骄傲起来?但圣经没有显示出约书亚有这样的弱点。也许约书亚并没有自高自大,但神可能给以后读圣经的人,让他们知道,无论他们在人的眼中如何被人尊崇,有何等大的恩赐能力;他们都应服在神权柄之下,谦卑下拜。无论是约书亚或是任何的人,若要被神使用,我们一定要谦卑下来,并且承认神是我们的主,我们在他面前只不过是仆人而已。当他们有这种态度和认识时,我们方能被神更大使用。在保罗的身上,亦有同样的经历。(林后十二7)说:他自己身上有一根刺,是神给他的,免得他过于自高。虽然那刺是出于撒但的差役,却是神准许的。保罗有各种的恩赐,上过三层天,又得到神的启示,神也很使用他,但神却给他一根刺,使他能谦卑在神面前,继续被神使用。神在以色列人攻打迦南地的大城之前,特别要以色列人和约书亚知道,真正以色列人的元帅,是神自己,而不是约书亚。
根据(出十二41):“以色列人是耶和华的军队。”这个信息是你与我需要得着的。我们必须承认神是我们最高的权威,在我们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神自己;否则在任何的属灵争战中,都会失败。从这段经文中我们可以纠正一些错误的神观。或者有时我们祇看见神是我们的帮助者;我们需要,有困难就寻求神;没有需要的时候就远离神。这样我们不知不觉地做了主人,例如我们家里很多事要做时,就请一个菲佣来帮助,但她始终是工人,是个帮助者;我们不请她时,就要她辞工。因此我们不应单视神为我们的帮助者。我们可能用很多方法和其他的帮助而替代和忽略了神。这也许是现代人最大的问题!大家都听过阿拉丁神灯的神话:“当有需要时,就擦那神灯,有巨人出来,为擦他出来的主人做事,这样那巨人是有求必应的。”我们的神虽然是全能的神,我们不应有这样错误的思想,以免利用神,得罪神。耶稣基督不是那样的神,我们必须尊神为我们的主,我们的王。正确的观念应该如保罗所说的:“我是耶稣的仆人。”这里的“仆人”有“奴仆”的含意,意即无自己的主权,完全由神管理、支配,受着祂所指挥。神是我们的主宰,我们的前途及一切,都在祂手中,任凭祂的带领、指示。旧约圣经论及奴仆时,在(出廿一1-6):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就永远服事主人。”真正的奴仆是永远属于主人的,并且服事主人;连他的妻子和儿女,都是属于他的主人。今日如果我们真正认识我们在耶稣基督面前的身份,我们虽然是神的儿女,也是主人的奴仆。(罗马书六章及第八章),我们愿意将自由交给耶稣;好像旧约那个奴仆,十分敬爱他的主人,所以六年的工作完毕,第七年他应该可以离去。但那仆人愿意终身追随服事他的主人,主人便带他到审判官那里;用锥子穿他的耳朵,那奴仆就可以永远服事主人。今日我们就如这所说的奴仆,我们有自由可以犯罪,但因神那么爱我,并且拯救了我,我愿意将生命主权交出来,永远属于神。也许有人看过边云波弟兄所写的小册“献给无名的传道者”,内中写着:“是自己底手,甘心放下享受,是自己底脚,甘心到这道路上来奔跑。”每一个跟从耶稣的人,是自己甘心情愿放下那份自由,将我们的主权交给耶稣。
(罗十二1):“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祭品”是没有自己主权的,祭牲是主人所支配的;今日我们在神面前,就好像献上给神的祭品一样,将自己交给耶稣,这是基于神的大爱。在罗马书一1开始,神就表明祂伟大的救恩,神在基督耶稣里所做的一切,所以我们对祂的爱,应该有所回应。我们可以活生生行上祭坛,愿意被神收纳、带领、造就和使用我们;可是这个活祭亦可从祭坛走下来,神没有勉强我们这样做。这活祭还是一个意思,表示我们献上是有一个实质的,是一个献上的生活,用生活作为献上的基础,更是一种生命的见证。
我记得年青的时候,在香港社会福利处工作,虽然自己生长在一个基督教家庭,但只是传统地接受这种宗教信仰。有一日我不知为甚么有这种思想,我是否需要凡事依靠神?我自己不觉自问,为甚么一时间会那么宗教化?因为神离我实际上太远了!自己祇有一笑置之。但过了几个星期后,这个问题仍不断重复徘徊在我的思想里,我何必凡事依靠神,这是老人家的老生常谈。有甚么问题自己担当便是。结果有一次放工的时候,在黄大仙巴士站附近,为这个问题思想了个多小时,我觉得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被它再烦扰我。当时神给我看见自己十分不可靠,并且被很多事物所限制,神要我靠祂是要赐福给我,后来我领会依靠神不是以往的错误看法,甚么都不作!依靠神让神带领我们行一条正路;今日的青年人应该好自为之,否则很容易成为迷途的人。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是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止)我们的一生需要有神成为我们的引导者。若我们没有将我们的生命主权交出来时,神就不能带领我们的前路,否则我们就会成为浪子,受很大的痛苦和损失;后来我不单只凡事依靠神,并且要追求凡事荣耀神,讨神喜悦,这样才是跟从神的人。自从我那次决定顺服,凡事依靠神,神就是不断引导指引我,我的生命直到如今,也蒙神带领;三十年前那一天的决定,我到现在也没有后悔,耶稣时常与我同在,我不断经历神的大能大力,并且对神的旨意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罗十二2)跟着成为活祭的真理讲论后、指出:“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很多时我们希望寻求神的旨意却是模糊不清,是因为我们没有将生命的主权交给祂,过活祭的生活;其二是我们效法这个世界,没有心意更新而变化,导致我们不能明了神的旨意,今日的教会不能复兴,是因为很多信徒没有将生命的主权交给耶稣,很多人以为(罗十二1-2)是神对那些全职事奉者或神学生的教训,其实那段经文是给所有信徒的。“弟兄们”是指所有信主的人。我们不论是否参与事奉,或在社会中作见证,若要发挥更大的影响力;就必须正视生命主权的前题,我们必须肯交出主权给神。今天香港面对的问题,正是主权问题;这个问题影响每一个住在香港的人!我们有否尊主为大?我们很多属灵上的问题都在这关键性的主权问题上!
我们再看(书五14下-15):“约书亚就俯伏在地下拜,说:‘我主有甚么吩咐仆人。’耶和华军队的元帅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就照着行了。约书亚在经文中表现顺服的响应态度,从他响应中,可知道他对神完全的顺服:
(一)敬拜的态度
他俯服在地下拜。我们无论在甚么时候、环境中,我们为人都应存着对神的敬畏,因为我们是活在神面前。大卫说:“我将神摆在我的面前。”我们无论在哪里,都不能逃避神,我们应乐意亲近敬畏神,大卫的得胜秘诀就是有亲近和敬畏神的心态。保罗亦说:“你们或吃或喝,都要为荣耀神而作。”这是一种随时随地的心态,要面对神,一切的作事、讲话、思想有神的鉴察、审问!大卫在(诗十六2下)说:“你是我的主,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有一首诗就用这节圣经唱出来,使我们认识神的主权,当我们有成就时可归荣耀给神。另外有一节圣经是施洗约翰所讲的话:“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三20)
(二)寻求主的吩咐
“主有甚么吩咐仆人”,今日你有没有寻求主的吩咐?你有没有从灵修知道主的吩咐?我们要在神面前,等候神发施号令,就不会有太多的差错,做事亦不缺乏自信。我们有神的指引就会很安心和放胆做事,就算别人反对或轻视那些工作,我们亦能快乐地完成,并且能讨神喜悦。
(三)放弃权利、移交权柄
“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照着做了。为甚么要脱鞋呢?这里有深奥的意思。“脱鞋”意即放弃权利、移交权柄。请大家看(得四7-10):“从前,在以色列人中要定夺甚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路得和拿俄米是寡妇,回到犹太伯利恒,遇到波阿斯那个大财主,要求波阿斯尽近亲的本份,娶路得为妻而为其亲属留后代;但有一个人比波阿斯更亲的,所以那放弃娶路得之权利,方能让波阿斯娶路得。在城门口那亲属决定放弃权利,便脱鞋表示将权利移交波阿斯,去娶路得。元帅要约书亚脱鞋,因那地是圣的──是属神的。表示约书亚应将自己权利交给神。摩西在何烈山上见到异象,神亦吩咐他脱鞋,因他所站的地是圣的。神要求约书亚有一个行动的表示,要将权柄交给神。虽然他在以色列人的眼中是最伟大的领袖,拥有无上的权威,他却要服在神之下,受耶和华──神的指挥。
我认识一位念完博士学位的姊妹,她受感动要往台湾工业女中宣教,并且参加了台湾工业福音团契,为了解女工的生活和心态,她自己也当起女工来。在面试时,女工不能与上师握手,彼此的阶级分得很清楚,虽然她的家人很希望她留在美国,但她知道神带领她去那里服事那些女工,台湾的工业福音工作有很大的需要。这位姊妹真的将她的主权交出来,任由神的差遣指引;我曾经与她一同事奉,彼此为同工,觉得她非常好。
戴德生先生往中国宣教之前,曾经有一位未婚妻,不赞成他前来中国传道;后来他为了顺服神,于是彼此分手,他便独自来中国宣教。一个愿意将主权交托给神的人,必定有行动上的表现。我们必须在一切的抉择中,让神作主作王,交朋,婚姻等决定,您有没有在神的面前,等候祂说:“我主我神,有甚么吩咐我做呢?”我们是否愿意,如约书亚一样,按神的心意行事,给神更大的使用呢?── 刘承业《属灵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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