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雅歌第一章

 

牵开爱幔(一111

  一1是本书的题目,它指出作者为所罗门,及此歌是一首美奂绝伦的歌。“歌中的雅歌”原意是指“众歌中的歌”,是希伯来文常用的一种比较法,表示此歌的无可比拟。

  情到浓时,爱人的一切均是美好的,他的嘴唇、爱情、名字都使人向往(1)。第4节中出现的“我们”,多被指为此歌咏唱时的伴唱者,他们以羡慕者的心,唱出绿叶之歌。

  我们以新郎、新娘称呼书中男女主角。在荆途中,他们坚持,及后得成眷属。新娘并未因自己的肤色而自卑(5a),“基达”位于大马士革东南面,其居民所织住的帐棚以黑羊毛为材料;而“所罗门”的幔子则是瑰丽七彩,极尽花巧的。两者的并列,正好代表新娘深谙真美的内涵。同母的弟兄向她发怒(6a)的原因不大清楚,可能是新娘因爱情而忽略了葡萄园的工作(6b)。有解经家以为“我自己的葡萄园”是一种文字技巧的表达,实指她心灵的深处,无暇思索,因为作女儿的不会有属她的葡萄园。

  当她忙于工作的时候,她思慕她所爱的,而极力寻找。当新郎以赞美声音出现,织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法老车上套的骏马”(9)作为尊贵、荣美的表征,在所罗门统治下的以色列,马匹均由埃及而来(王上十28),故法老之马益显其骏美与雍容。

  全段经文的描述,拉开这个脍炙人口的爱情故事之幕幔。我们盼望读者在默想过程中,不但尝试体会男女间的爱情,更尝试将这种情意投于所信的主身上,不单对祂有无限的情爱,又确信祂以同样之爱情爱属祂的人。

思想 从男女间之爱情,如何引发我们对神人间爱情的联想?何种爱更持久,更令人刻骨铭心?

 

爱歌对唱(一12~二7

  这一段经文是新娘与新郎彼此称赞、对唱的曲词。

  “王”一词第二次出现(一412),而王与新郎是同一人。在新娘的心目中,新郎像一袋没药。没药来自南阿拉伯的一种树,是迦南地于主前十七至十四世纪开始普遍使用的香料。固体的没药常被随身携带,以散送清香(一13)。故此新娘形容她与新郎有极密切、不可分离的关系。而“隐·基底的凤仙花”是形容其美丽。隐·基底位于死海的西岸,那里百花齐放,是游人向往之地。在新娘心中,她的爱人是世上最美好的。

  新郎则以“白鸽眼”作为回报,鸽子眼代表温良与纯洁,在以色列民族中也是最秀美的。在新郎眼中,他的爱侣也是秀外慧中的。

  第一回对唱后,新娘再唱出赞美(一16a)。而一16下及一17,有人以为是新郎新娘的合唱,低唤他们羡慕共同的生活,拥有自己的家。爱中的欣赏是没有终止的,第二章继续他们的赞美声。──《新旧约辅读》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