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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第三十章

 

c耶和华日子来临(卅119

在本书论埃及的预言,都有确定的日期,只有本段没有提说。但是传信者的形式:“耶和华如此说”,有四次之多(261013节)。结语的形式:“这是主耶和华说的”在六、八、十二、十九节,可见分明有四个小段,有的却认为应分为三段,即一至九节,十至十二节以及十三至十九节。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十至十二节,是审判的宣告,“这是我耶和华说的。”(也在五1517,十七24,廿一22)。对句在此处也十分明显,除四节上外,还有十章一节下及十四节。耶和华的日子,宣告起来,又好似铁锤一般打击,为十分有力的信息。

十三至十九节,可比较弥迦书一章十至十五节,只是在地理的次序稍为混乱,但信息重点仍在审判。其实第五节也类似。

本章应与第七章相似,在第七章,耶和华的日子临到以色列,而此处是这日子临到埃及,不及第七章那么有力。在体裁方面,与廿九章九节下至十六节散文极为接近。看十三至十九节,日期似不在以色列被掳至巴比伦的那情景。但十至十二节大概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王仍在位的时候,大约在他三十七年之前。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人子阿,你要发预言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哀哉这日,你们应当哭号。”(12节)

这里有极典型的引言,并有传信者的形式。“主耶和华”在六、十节及十三节都再重复。

“应当哭号”在七十士译本是省略的,哭号的原因在下节给予解释。这是惊人的宣告,以赛亚书十三章六节:“你们要哀号,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这日来到,好像毁灭从全能者来到。”(参阅珥一15,在命令词,哭号呼喊,是特别有关耶和华的日子,番一11;珥一513)。

“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就是密云之日,列国受罚之期。”(3节)

耶和华的日子是可怕的日子,有密云(珥二2;番一15)。这是列国的日子(也在七712“时候”“日期”都是指这日子),列国受罚之期。列国争战与混乱的时候,神审判就来到了。神要公义地显现,云常指神的显现(出十九91618)。

在此处(19节),并未说明列国为耶和华刑罚的工具,但他们是在埃及一边,似助长埃及的威势,但是在那日子,都必归于无能为力了。

“必有刀剑临到埃及,在埃及被杀之人仆倒的时候,古实人就有痛苦,人民必被掳掠,基址必被拆毁。”(4节)

刀剑是神的刑罚,埃及与埃提阿伯对比,因为埃提阿伯(或衣索匹亚)曾统治埃及,所以二者成为同义。在本节第二次提到埃及,原来这用词为埃提阿伯。“被杀”这字与“痛苦”是近乎原音,有的就译为痛苦。在以赛亚书廿一章三节疼痛是指妇人产难之痛,在那鸿书二章十一节为“惊吓”。所以此处人们因痛苦而仆倒,也可作这样的解释。

这种惊恐的情景,传到古实,因为古实是在埃及的边境,是在南方毗邻的(廿九10)。“人民被掳掠”在七十士译本也省略的。国家的根基毁坏,在十三章十四节:拆平到地(参阅弥一6;啥三13及诗一三七7)。诗篇十一篇三节:根基若毁壤,义人还能作甚么呢?

“古实人、弗人、路德人、杂族的人民,并古巴人,以及同盟之地的人,都要与埃及人一同倒在刀下。”(5节)

古实是埃及的南邻,已在上节及廿九章十节提及(以后又在卅八5)。古实与弗同提,在卅八章五节及耶利米书四十六章九节。弗人与路德人同提在廿七章十节。弗人是含的后裔,埃及的兄弟。他们以后完全倚靠埃及。这些与埃及同盟的,杂族的人,可能都是埃及的附庸国,日后必因埃及一同沦亡。

有关弗人与路德人,在廿七章十节的批注中已经论述。根据古物记载的数据(Rassam Cylinder),在亚述巴尼伯进军埃及时,他们曾来协助埃及。当时还有海岛之民(Ionians and Carians "men of bronze")以船只前来协助。1弗人大概是从古利奈的吕波亚人。吕波亚人与古实人相提,在但以理十一章四十三节;历代志下十二章三节,十六章八节,在那鸿书三章九节,不仅与古实,也与弗及埃及一同提及。

关于杂族的人,在耶利米书五十章卅七节也提到,但他们似无争战之勇猛。他们只是杂族的人民(耶廿五20),外族的人,与埃及本地人有别。

同盟之地的人,有作为与埃及同盟的,也有作为巴勒士坦以色列人,因为“同盟”原为盟约或圣约,若是圣约之地是指以色列人了。2

“耶和华如此说,扶助埃及的,也必倾倒,埃及因势力而有的骄傲,必降低微,其中的人民从色弗尼塔起,必倒在刀下,这是主耶和华说的。”(6节)

本节只是重复上节的经义,一切帮助埃及的,必随埃及而沦亡,凡投靠埃及的,以为有势可仗,却与埃及一同降卑。色弗尼塔,正如廿九章十节,“塔”可译音为“密夺”,从密夺至色弗尼,自北至南,全都倒在刀下。

“埃及地在荒凉的国中,必成为荒凉。埃及城在荒废的城中,也变为荒废。”(7节)

这节几乎完全重复廿九章十二节,但在该节说明,荒废四十年,又将埃及四散在列邦。

希伯来文“埃及地”为阴性多数,但“埃及城”将“埃及”作阳性单数,似为不合理。七十士译本改为一律,较为明确。

“我在埃及中使火起,帮助埃及的,都被灭绝。那时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8节)

火与灭绝,是神刑罚外邦的方法,,可参阅阿摩司书一章四节,还有七、十、十二节以及二章二、五节。

认识的形式“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成为本段的结语,说明神公义的启示。

“到那日,必有使者坐船,从我面前出去,使安逸无虑的古实人惊惧,必有痛苦临到他们,好像埃及遭灾的日子一样。看哪,这事临近了。”(9节)

在那日,就是埃及遭灾的日子。可参阅以赛亚书九章四节:米甸的日子。这是耶和华的日子,降灾在埃及人身上。

有使者坐船从我面前出去,“坐船”在七十士译本与叙利亚译本作“迅速”。如果参考以赛亚书十八章二节,古实派使者坐船过去。顺尼罗河上游而去到埃及。但此处使者是从神而去的,带着审判的灾害,这就使古实惊惧。古实原来安逸无虑,以为埃及遭灾,还不会祸及他们,但他们是不可逃避的,于是就有极大的惊怕与恐惧。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藉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手,除灭埃及众人。”(10节)

自十至十二节与一至九节,正如廿六章七至十四节之于廿六章一至六节论推罗。推罗当时受尼布甲尼撒的威胁,现在埃及受同样的厄运。

尼布甲尼撒再成为耶和华审判的工具,除灭埃及众人,正如廿六章十三节,也可参考七章廿四节,十二章廿三节,廿三章廿七、四十八节,三十章十三节及卅四章廿五节。“除灭”原意为审判。在本书二十五次有此用语,其中有十六处就在这四章(廿九卅二),大多指埃及,可说明这重点。

埃及当时十分骄纵,自以为是强权,所以欺劫凌人,不可一世(廿九39),神不能漠视这样历史的实况,祂必须施以刑罚。

“他和随从他的人,就是列国中强暴的,必进来毁灭这地。他们必拔刀攻击埃及,使遍地有被杀的人。”(11节)

尼布甲尼撒的巴比伦,是列国中最凶暴的。这节可说是重复廿八章七节的话。

随从他的人,是指同国的人一同来侵略。拔刀攻击是战争的行动,可参考廿八章七节(又五212及十二14)。

“我必使江河干涸,将地卖在恶人的手中。我必藉外邦人的手,使这地和其中所有的,变为凄凉,这是我耶和华说的。”(12节)

江河是指尼罗河或尼罗河的支流。埃及人赖这江河为生,如果干涸,生计就完全失尽了。耶和华处理尼罗河,是最严重的刑罚。

将地卖给恶人,恶人与外邦人并列,甚至可译作罪恶的外邦人。埃及的土地丧失,一切财物都给了外邦中最坏的国家,可参考七章廿四节:列国中最恶的人。外邦人与恶人并列,在七章廿一节,十一章九节,廿八章七、十节,卅一章十二节等。

这一切必然发生,无可避免,是耶和华降下的刑罚,这是耶和华说的,必定实现。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毁灭偶像,从挪弗除灭神像。必不再有君王出自埃及地,我要使埃及地的人惧怕。”(13节)

自十三至十九节,审判必遍及四方。这是耶和华的作为,正如阿摩司书(一3568)及弥迦书(一1015)所论外邦的预言。此处有几句重复的话:“向……施行审判”(1419节),“使火起”(1415节),“必被掳掠”(1719节)。

在地名方面,十三、十四节为一组,十五、十六节为另一组,十七至十八节上又成一组。兹分别来论述。

十三节,首先要除灭的是偶像,因为偶像代表权威。君王也是象征权力的,同时必须除去。挪弗在三角洲(开罗)之南二十七公里,有历史的传统,纪念统一王国的英雄弥尼(Menes),他们膜拜造物主神明Ptah。这大城的势力除去,埃及的实力就全消失了。

“君王”实际是首领,首领原是出自埃及地,一旦失势,人民就感到惧怕,因为他们失去倚靠,就失去安全感。如果有仇敌来侵,他们无法抵抗,必定失败。审判来到,灾害中他们无处可以求救,无人可以拯救他们,他们必陷在危难之中。

“我必使巴忒罗荒凉,在琐安中使火起,向挪施行审判。”(14节)

巴忒罗在廿九章十四节已经提及,“荒凉”也在本章十二节指为审判。“使火起”在八节专指埃及,这同样的灾害必临到巴忒罗,巴忒罗其实是埃及的上端,是属于埃及的。琐安也是埃及。在尼罗河的三角洲东部,在希克索人(Hyksos)在埃及治理时,成为重要的地方。兰塞二世(Ramses II 12921225 B. C.)曾在该地建都。3后世的学者称之为“三角洲的维尼斯”。4有海洋贸易的重镇,也是埃及东边的防守城。

“挪”为挪亚们(鸿三8),也与埃及的关系密切,甚至为埃及的一部分,可能是亚历山大。5应该是埃及中部的首城与宗教中心天泊(Thebes),有亚扪神的敬拜,被称为神明天后。后世凭吊的是尼罗河西岸的陵墓之地。犹太人分散各地,不少定居在这地方。但以后它的重要性就失去。七十士译本作“调波利”(Diopolis)。6

“我必将我的忿怒倒在埃及的保障上,就是训上,并要剪除挪的众人。”(15节)

神将忿怒倾倒(七8,九8,十四18),并且剪除(十四813171921,十七17,廿一810),都是神审判的作为。

“训”,在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译本作“赛斯”(Sais),为埃及二十六朝代的首都,以后才搬至挪。以前这地是敬拜女神尼底(Nei)的中心。在波斯侵略的时候,因战败而失去自由,现在仍有遗迹可寻。那是在三角洲的东北角。这是埃及重要的保障,正如本节所记述的。7

“我必在埃及中使火起,训必大大痛苦,挪必被攻破,挪弗白日见仇敌。”(16节)

训必大大痛苦,原意为战兢恐惧,可参考第四节的涵义。挪城有破口,就被攻破,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仇敌可以长驱直入,施行杀戮掳掠。

“训”在七十士译本作色弗尼,那么廿九章十节及三十章六节,是埃及南方的边界。“挪弗白日见仇敌”,有的译为“城墙倒塌”,8七十士译本作“河水冲入”,用意在冲坏城基,完全损坏。9

“亚文和比伯实的少年人,必倒在刀下,这些城的人必被掳掠。”(17节)

“亚文”原名为“翁”,是埃及人拜太阳神的地方,希腊文译词为希里波利(Heliopolis),在开罗西北十公哩,只有极少的遗迹可寻。亚文距挪弗之南也只三十三公哩,为埃及南北分界之处。太阳神的名字为“雷”(Re),日出之神明。在高处建立圣所,石牌作为偶像,露天献祭膜拜。10

“比伯实”原意为“伯实之殿”,伯实为女神,形状似猫,在东三角洲之东南,节期时有成万的人自各地来,盛况非常。那是距开罗东南四十公里。11

少年人倒在刀下,在战争中被杀,女子们被掳,因为“这些”原来为阴性多数,可能指妇女。在下节特别提出女子被掳。

少年人不一定是战士,有人推测为祭司,或候选为祭司。12虽然这不为学者所赞同。

“我在答比匿折断埃及的诸轭,使他因势力而有的骄傲,在其中止息。那时日光必退去,至于这城必有密云遮蔽,其中的女子,必被掳掠。我必这样向埃及施行审判,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1819节)

答比匿就是犹大人因基大利被杀而逃难至此暂居之地,犹大人曾强迫耶利米与他们一同来避难,记载在耶利米书四十三章七节。地点是在埃及的北部,在主前第七世纪为通往叙利亚之重镇。

埃及的诸轭是指权力,埃及的权力已经丧失,他们无可骄傲,因为埃及的终局已经来到。

那时日光必退去,太阳神不再有什么力量来保护埃及,因为尼布甲尼撒节之胜利,直接来胁迫,战争好似密云一般遮蔽全城,使他们暗然无光。在耶利米书四十三章七至九节以及四十四章一节,都提到答比匿以及埃及其他的地方。其中的女子被掳掠,男子的命运必更悲惨。

从十三至十九节,三角洲的各地几乎都包括在内了。耶利米书四十六章十四节,先知提出警告:“你们要传扬在埃及,宣告在密夺,报告在挪弗、答比匿……”战争是无可避免的了。

终局来到,埃及在政治与宗教方面还有什么可以夸口的呢。向埃及宣告的信息,审判!当时除了巴比伦以外,埃及是最强盛的了。但是审判来到,灾难频仍,任何人力都不足以搭救埃及(68节)。在埃及的三角洲,任何角落都不能逃避神的审判。尼罗河干涸,目光褪色,密云遮掩一切的光亮。他们想逃脱的机会也都杜绝了。这是耶和华的日子(七章),向选民,也对万民。在祂的荣耀中,谁都必须认识耶和华的公义。

在全世界,无人可以逃避耶和华的面,必须面对。悔改归信,或顽梗拒绝,神已将自己启示出来,有谁可以逃脱呢?

 

1 F.K. Kienitz, Die politische Geschichte Aegyptens vom 7 bis zum 4 Jahrhundert vor der Zeitwende, 1953, 12.

2 J. Pedersen, Das Eid bei den Semiten, 1914, 42f. Martin Buber Israel and Palestines the History of an Idea, 1952.

3 J. von Beckerath, Tanis und Theben; historische Grundlagen der Ramessidenzeit im Agypten, Agyptologische Forschungen 16, 1951, 2831.

4 H. Kees, Das alte Agypten; eine Kleine landeskunde, 1955, 109115; Pierre Montet, Geographie de LEgypte ancienne, Premier&e Partie ToMehou La Basse E&gypte, 1957, 192199.

5 W. Zimmerli, Ezekiel II, 126, v. 4, note b.

6 Kees, op. cit., 162163.

7 W. Spiegelberg, "Der agyptische Name von Pelusium," Zeitschrfit fur Agyptische Sprache und Altertumskunde 4919118184.

8 J.W. Wever, Ezekiel, 231.

9 G.R. Driver, "Linguistic and Textual Problems Ezekiel," Biblia 191938 6069, 177.

10 W. Zimmerli, Ezekiel II, 134.

11 K. Baedeker, Egypt and the Sudan, 1914, 171f.

12 Pierre Motet, op. cit., 156160, G.A. Cooke,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Ezekiel, 1936 W. Zimmerli, Ezekiel, II, 134 反对。

 

d法老的膀臂受伤(卅2026

本段的结构与体裁,与廿九章十七至廿一节十分相似。耶和华的话直接临到先知,嘱咐他宣告审判的信息。廿二节“看哪”,与廿九章十九节相似,(“看哪”在此处中译词没有译出)。以认识的形式作结,也是二者相同。

在本段的主旨(21节),法老受伤不得医治,说明埃及的厄运无可挽救。神对埃及的宣判是最后的。

“十一年正月初七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20节)

这是约雅敬第十一年,应为主前五八七年四月二十九日。照列王纪下廿五章三节起,四月初九日城破,可见相距只三个月。犹大已十分危急,而先知还得要关注埃及的命运。这历史的肩负多么沉重。

“人子阿,我已打折埃及王法老的膀臂。没有敷药,也没有用布缠好,使他有力持刀。”(21节)

这里不会指法老尼哥,因为他在加基米施失败,是在六○五年。现在大概是照耶利米的报导,在卅七章五节。法老何弗拉(Hophra)原来答应来协助耶路撒冷,而在城危的时候立即撒兵。可能就在撒兵时遭尼布甲尼撒击败,大概是在五八八年。翌年初,犹大人再存希望,盼耶路撒冷可得解救。

以断臂的表象,说明力量的丧失。以色列从埃及出来,原是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廿32)。有时膀臂是指恶人的凶暴,首领的暴虐。此处可能指法老军事的力量。断臂的说法在诗篇十篇十五节;约伯记卅八章十五节;耶利米书四十八章廿五节。现在法老的膀臂打折,正如约伯记卅一章廿二节,“从羊矢骨折断”。

神对先知说:看我打折埃及王法老的膀臂。神打折之后,并无医治的行为。但是人们还是一味乐观,以为在新年就可恢复,迅速地有力持刀,其实并无可能。通常断臂后应把伤口包札,用布缠裹。这样臂力可以恢复,有紧握战刀的力量。但是这只算是妄想而已。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与埃及王法老为敌,必将他有力的膀臂,和已打折的膀臂,全行打断,使刀从他手中坠落。”(22节)

法老的双臂都必打折,神非但无意医治一只,连两只都打断。原来只有一臂受伤,另一臂还没有受伤,现在却是双臂都打断,再没有力量得以恢复。诗篇卅七章十七节:恶人的膀臂折断,也是多数,是指双臂。

法老想再持刀,也许他是左手便利的。这只是推测,因为他无论是左是右来持刀,仍无法对抗侵略家。

“我必将埃及人分散在列国,四散在列邦。”(23节)

分散是神的刑罚,聚拢却是祂的恩惠。但是此处除审判之外还有什么希望呢?

这种几乎完全重复二十章廿三节及廿九章十二节。在廿六节结语中再重复。 

“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将我的刀交在他手中,却要打断法老的膀臂,他就在巴比伦王面前唉哼,如同受死伤的人一样。”(24节)

巴比伦与埃及二者同为侵略者,但巴比伦却是神的刀,神刑罚的工具,埃及却不是,却是神刑罚的对象。神藉巴比伦刑罚以色列的犹大,也刑罚列国,埃及非但不能例外,甚至比其他国家还要严重。他们本身罪有应得,他们援助犹大,反而是破坏神的计划。事实上他们也没有实际帮助,只诱惑犹大反叛巴比伦,就叛了神的旨意。他们怎能逃罪呢?

所以法老是注定失败的,他的损伤决不能得医治,他如同受死伤的人,他实际是,因为他在神震怒之下。

在廿九章七节,已经说出折肩闪腰,混身受伤的惨状。埃及法老必败于巴比伦的权下,已是确定的事了。这是神的刑罚,不能变更。

“我必扶持巴比伦王的膀臂,法老的膀臂却要下垂。我将我的刀交在巴比伦王手中,他必举刀攻击埃及地。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将埃及人分散在列国,四散在列邦,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2526节)

膀臂是力量,神扶持巴比伦王,却不帮助埃及的法老,所以法老的膀臂下垂无力。巴比伦王的手有力举刀攻击法老,而法老却无力持刀,反攻无力,注定战败。可见耶和华是力量的源头,人力怎么拗得过神的权能呢?

这里都是一些重复话,反复道出神审判的信息。这是历史的见证,看出耶和华是历史的主,祂的手是坚强的,足以左右列国的命运。

在历史中看见人的膀臂似乎有力,最后仍得垂下。手臂有力,举起刀来,但终久无力攻击,只是虚张声势而已。这样的悲剧一直重复,屡见不鲜。历史是神的审判,人无法把握神的心意,也不明白审判的目的,但是神无非使人认识祂,明白祂的公义。神的权能才是人力之上,祂是一切能力的泉源!──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以西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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