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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属灵的与私意的解经

 

    人们在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喜欢挑出各种错误的见解作为比较,使人自愿接受他们的见解为最正确的。不少看来很客观而具学术性的研经,其实未必客观。按笔者观察现今神学训练方式来说,引述或批判别人著作时,作抽样检查式阅读的远较细心研读而正确批判的为多。

    在研读或解释《圣经》时,引用历史上的众神仆解经的例证,诚然可作为现今信徒的借镜或鉴戒。但历史上的人物既已作古,无法为自己的见解再作任何申述或辩解的。这样,后人引用或批评时,可能公正也可能不公正,甚至断章取义,舍长取短,加以批判。然后把今人中不合自己见解的,都列入被判为错误的历史先例之中,不容置辩。这种批判历史的方法,会无意中自以为已选择了最正确的见解。其实有可能是错觉,还该在神话语上多作自省功夫。

 

    释经学可轻易而不知不觉地左右了教会事奉的方向。被大多数人接受了的释经学之见解,可能会左右整个时代的教会在事奉与信仰上追求的心态与方向;其结果,可能影响无法计算的神的众仆人众儿女如何向神交帐……这真是非常严肃,令人战兢的问题啊!

 

一、灵意解经的困惑

 

    灵意解经就是按经文的上下文领悟其中的属灵意义的解经,不少解经家把灵意解经当作是随意的推理的解经(即被丑化的灵意解经),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按属灵意义领会的灵意解经,不是假设或虚构的事,或随意的象征,而是把历史的实事或灵界的实事之真正意义解明出来。

    按属灵意义的解经(简称灵意解经),实际上是指主耶稣和门徒们,引用被选记在旧约中的历史,按精义或灵意应用在新约的教训中。显明旧约历史有表明真理的属灵意义;又显示神启示的步骤,由影像到实体,由仪文与字句到精义与心灵。并且使读《圣经》的人,留心领悟《圣经》的精义(正意),用心灵诚实事奉神。脱离按仪文字句的表面事奉(罗七6)。

    自七十年代初期以来,华人教会与神学,对于按属灵意义解经引起相当大的混乱。有些人觉得《圣经》的确有很多丰富的灵意。而另外一些人很强烈攻击按属灵意义的解经,将这种解经看得象瘟疫一般可怕。还有一些基督徒觉得相当彷惶,不知自己是否已落在“灵意解经”,或随意象征的解经里。其实《圣经》中也有不少寓意的解经,特别在先知书与诗类经卷中。

    照笔者个人的领会,许多人把“私意”、“人意”、“任意”的解经当作属灵意义的解经。若有人将一段经文,不理会上下文或全句的实意,随意发挥;或凭私意加上很多空泛推敲的“亮光”。这一类的解经,就算一个稍有辨别能力的非基督徒,也能觉察出其中既无道又无理,怎算得是按灵意来领会的解经?

 

    但真正能影响教会在解经方面陷入歧途的,不是这些十分肤浅的一般人的亮光,倒是那些有高级学历而被教会以为可信任的人。这些人若不愿按正意分解,极可能把教会带向错误的路上去!

    对于《圣经》是否应按属灵意义领会,或是否有按灵意套用的问题,既受神学家们如此重视或轻视,最稳妥的途径,是不存偏见地直接回到《圣经》里,看看《圣经》是否有这样的解经。这正是本书完全偏重于用《圣经》实例,以说明释经原则之路向的缘故。

 

例解126: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林前二13——“并且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

    使徒保罗对哥林多人说:“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解释属灵的事”,绝不是用人意的想象、任意象征、假造的话,解释属灵的事。乃是谨慎的倚靠圣灵的教导,解释属灵的事。使徒保罗是当代“旧约权威”,他的学问是外邦的罗马高官所认同的。

    但他的观念中的倚靠圣灵,绝不是参考书加上理性与逻辑,就等于倚靠圣灵。他对以属世学问夸口的哥林多人,绝不敢用属世的学问一比高下,而是战兢的倚靠圣灵的教导,讲解属灵的事。

    整本《圣经》既是讲论属灵的事:神的创造与救赎;神为人所差来的救主,所成功的救法;神按他的美妙完善的旨意,将必完成永远完美之国度;……这些都不是属物质界的人的心思所能设计或想象出来的事,是属灵界的事,却必须向活在肉身中的人,按着神的时候,逐一启示给人的。在这启示的过程中,有好些属灵的事,必须用属灵的表达,又要用圣灵启导的悟性去领会。所以按属灵的意义领会《圣经》的话是必要的。例如:

 

例解127:神大怒盛满金碗

 

    启十六1——“我听见有大声音从殿中出来,向那七位天使说,你们去,把盛神大怒的七碗倒在地上。”

    启示录十六章倒七金碗之灾时,先有“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永永远远之神大怒的七个金碗给了那七位天使”(启十五7)。“金碗”是象征吗?上下文有《圣经》可作根据吗?没有。金碗就是金碗。或说七碗象征神的大怒,是则金碗所盛的“大怒”又象征什么?大怒就是大怒,不必象征什么。但大怒(或忿怒)是一种情绪,金碗是一种器皿。大怒怎能盛载在金碗里呢?

    注意:约翰在异象中见的金碗,是属灵境界中的金碗,是从天上殿中出来的四活物之一交给天使的,不是约翰从地上带上去的。从下文十六章的记载,可知天使所拿的“金碗”,确是可以盛载神的“大怒”的。而且各碗所盛的大怒倾倒时,能使世上发生不同的灾祸。而那些灾祸使天上的使者与地上的殉道者,一同发出赞美与称颂。(这称颂赞美当然不是现今从未为主受过苦的人所能明白的)。

    所以神的大怒盛在天上的金碗中,倒下而成灾祸,甚至能使某些污灵更加活跃,增强鬼魔最后害人的力量。这些都是纯属灵界的事,不是世人凭属世学问或理性所能明白的。我们只能接受灵界的实事,按灵意领悟了!

    这样,属灵意义之解经既是圣灵用他自己的智慧所表达的属灵的事,我们只能按圣灵所已显示的,领悟灵界的奥秘了。所以灵意的解经,绝非人间的私意或轻率的寓意之解经。

 

二、精义与“灵”

 

例解128:哥林多后书三章6节的“灵”

 

    林后三6——“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灵((((((()通常英文《圣经》用大写的”Spirit”来表示——指圣灵;但 (((((( 有时也指魔鬼的灵或人的灵,如祷告的灵,信心的灵……等,英文译本则用小写的”spirit”代表普通的用法。

    哥林多后书三章6节的“((((((”却不是指神、人、或鬼的灵,而是指律法、字句的灵。神、人、鬼有灵。文字话语怎么会有“灵”?所以中文和合本译作精意(精义)。N.I. V。英译本此字译作大草之”Spirit”——指圣灵,但N A.S B  美国新标准译本则译作小草之”spirit”——指上文之文字。所以这里的“((((((”是可以被译作“精义”或“灵”的。

    按上下文来看,这字用在文字方面的“灵”就是指它的“精义”。就如一篇文章的“灵魂”,那意思是指文句或文章的精髓。中文《辞海》“精义”即“至理”。就是最正确的真理和意义。所以本来“精义”是很适当的一个词,表示文章或语句中的精华正意。但有些描写或记述完全关乎属灵的事,仍只能称为属灵的意义才算最适合。

 

例解129:哥林多后书第三章“精意”的用法

 

    按哥林多后书三章16节这段经文来说,保罗已经在用精义(灵意)的讲法,因为:

 

1)林后三3——“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石版”明显是指旧约写十诫的石版。“乃是写在心版上”是按精义指圣灵将神的话放在信徒心中(参来八10)。注意:若按咬文嚼字原则的“心版”(心的版),我们体内那一部分是心版,可供圣灵写字?

 

2)保罗讲到他自己能承担新约的执事这职分,不是凭“字句”(林后三6),即不是凭旧约律法的字句。不凭“字句”这讲法是顺着上文所引“石版”所代表之律法的思路而说的。所谓凭着律法的精义(或灵),即律法所要讲明的那真正意义。根据律法,保罗是便雅悯支派的人(腓三5),不是利未人也不是祭司,根本不能事奉神。但按照律法的精义(灵意)所要讲明的,是基督和他的救赎。保罗既蒙基督的救赎,作了基督的奴仆,当然是可以事奉神,且可以作新约的执事了!

3)下文三章1218节引用摩西脸上蒙的帕子的事,是引用出埃及记卅四章2935节的事。当日摩西脸上发光,那光不是晒太阳的效果,是与神亲近的效果。不是寓意,是属灵的实在经历。以色列人不敢见摩西,以致摩西要用帕蒙在脸上,是实有的帕子。但他脸上的光则是神的荣耀的属灵作为。

 

    注意:保罗引用这事时,将摩西脸上的帕子,说成是以色列人心中的帕子。

    林后三1516——“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

    这不是灵意的用法吗?(那些丑化灵意的人很吃力的说那是象征、比喻、寓意、换喻……何必那么辛苦地拒绝《圣经》自己的解经法呢?)保罗明显是按“灵意”引用在那些不信的以色列人身上。他们心灵上蒙了“帕子”,以致看不出律法的总结是引人到基督跟前。他们的成见,使他们不能明白旧约的精义而不肯归向基督。(详参拙作《新约书信读经讲义》第三册《哥林多后书讲义》)

    此外,林后三18——“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象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保罗又把以色列人的帕子与摩西脸发光的事,应用在今日信徒身上。保罗是按圣灵的启示应用,还是咬文嚼字的应用?

    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三章一开始即按灵意贯通他全章的论题。所以我们要按上下文的用法,决定单字的意义;不是按单字的意义,否定全章的上下文,才较为稳妥。因此哥林多后书三章6节之“灵”应指文字的灵,即“精义”或“灵意”。

 

例解130:真割礼在乎灵

 

    罗二2829——“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

    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明说他后裔中的男丁,生下来第八天要受割礼,作为神与他立约的记号。于是“割礼”便成为犹太人是神选民的记号。但使徒保罗却在此指明,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仅在肉身上受割礼的,也不是真割礼。又说:“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在乎灵即在乎圣灵的工作,或是属于属灵的事,不是文字礼仪的事。

    割礼明明是旧约的一件历史事实,按字义与事实都是真的施行在男丁身上,从亚伯位罕以来,一直奉行的礼仪。连主耶稣和使徒保罗自己也都是生下来“第八天受割礼的”(路二21;腓三5)。怎么保罗竟说肉身的割礼不是真割礼?在歌罗西书保罗便把割礼的属灵意义解明:

    西二11——“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

    保罗把“割礼”按属灵意义应用在基督徒身上,指出“割礼”这仪式的属灵意义,是信徒在基督里受了脱离肉体情欲的割礼。这话按灵意与加拉太书五章24节相通,指信徒借信心已经把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了。

    这就是使徒保罗的“灵意解经”,也是《圣经》自己的释经法,不是人的解经法所能取代的。

 

例解131:这城的灵意叫所多玛

 

    启十一8——“他们的尸首就倒在大城里的街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之处。”

    本节中的“灵意”原文“(((((((((((”,是“灵”字的副词(adverb),与哥林多前书二章14节所用之“属灵的”完全相同,绝不是虚构或推测的亮光。不该将属灵的含义虚构化,然后指为人意解经;此举有先故意歪曲,然后又判为错误之嫌。

    “二见证人”作完见证后,殉道于“主钉十字架之处”,即耶路撒冷。但使徒约翰受感写启示录时,却说“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按字义,埃及就是埃及,所多玛就是所多玛。但按属灵的意义来说,把基督钉在十字架的耶路撒冷,在本质上与所多玛或埃及同样是敌挡神的城。二见证人之殉道,虽不能与主那稣为罪人受死相比,但他们忠心所作的见证,正如主耶稣是世界的光,世界却不接受他,不爱光倒爱黑暗。这世界虽有不同的时代及不同的城市,但在拒绝真光与逼害神的忠仆方面,自古至今是同样的喜欢黑暗,拒绝真光的。

    在此《圣经》不是把埃及、所多玛或耶路撒冷“寓意化”。乃是按属灵的观点来看,这些城都有共同的敌挡神的实质。所以按属灵的意义看是相通的。

    这种写法与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四章25节——“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是同一路线的解经法(详参拙作《加拉太书讲义》四章2131节解释)。西乃山是神宣布律法之处,怎么会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现在”指使徒写信时。因当时拘执律法而下明其意义的宗教领袖,只知道如何按律法仪文事奉神(只知作奴仆),不知如何凭恩典按心灵事奉神,而终于拒绝了基督,未能凭神应许作神儿女!所以说西乃山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按字义,西乃山与耶路撒冷绝不同类,但按灵意领会则是同类的。

 

三、不可喧宾夺主

 

例解132:私意不是灵意

 

    彼后一20——“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

    按照《圣经》,我们该劝勉信徒不要凭私意解经(彼后一20)。可惜不少人把私意或随意的解经看作是灵意的解经,有意无意地把按属灵意义领悟的方法“丑化”、“恶化”。这样做会使人下意识地以为凡带有属灵意义的解经就是曲解《圣经》,却轻轻地忽略了其它“私意”解经的危险。

    不论神学家怎么主张,如果按属灵意义或按精义引用《圣经》,是《圣经》本身的用法,是正意的解经。那就不只是个名词争论的问题了。要是《圣经》实际上有那种用法,而我们却把各种“私意”、“任意”的解经的错误都归入按属灵意义领会《圣经》之中,岂不等于间接否定《圣经》?结果,必然引起那些留心读《圣经》的人的惶惑与疑惧。另一方面却会使人不提防那些咬文嚼字而曲解《圣经》者的偏误。

    《圣经》是神的启示,虽然也用人间的语言文字,但其中主要的信息,却不是人间哲理,乃是神救赎之启示与永远国度的旨意。所论的都是属灵的事,所选记的人间历史与事例,也都朝向说明神对万有之最后完美旨意的实现。其中难免有些事的解释,有《圣经》独特的意义。

    我们研读《圣经》,应探索《圣经》怎样解释它所引用的事倒或道理,从而找出原则,助人了解。却不是、也不应凭人所定出的解经法作为标准,甚至否定了《圣经》自己的解释法。以免有喧宾夺主之嫌。

 

例解133:质疑基督时代之《圣经》

 

    上文己论及我们可否质疑基督时之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不是希伯来原文,所以新约引用的《圣经》应按旧约原文为准?在此谨再举例如下:

    第一比较:

    太一23——“‘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比较旧约:

    赛七14——“因此,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

    第二比较:

    太二56——“他们回答说,在犹大的伯利恒。因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阿,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比较旧约:

    弥五2——“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

    第三比较:

    徒七八2527——“他们彼此不合,就散了。未散以先,保罗说了一句话,说,圣灵借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比较旧约:

    赛六910——“他说,你去告诉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第四比较:

    路四1821——“‘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于是把书卷起来,交还执事,就坐下。会堂里的人都定睛看他。耶稣对他们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比较旧约:

    赛六十一12——“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报告耶和华的恩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以上所举数例中,新约使徒与主耶稣所用的经句,都与旧约的记载略有出入。我们可否因此认为:因为基督时代所通用的《圣经》是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不是旧约原文,不够权威性,因而否定许多新约引用旧约经文具有“解释”旧约之权威?思考这问题时应留意:

 

1)究竟谁有权否定基督与使徒所引用过的经文,认为基督和使徒因只留意读当时的希腊文译本之旧约,而可能不够准确的领会旧约《圣经》?

 

2)基督与使徒们都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主耶稣十二岁上圣殿坐在教师之间“一面听一面问”有关旧约的《圣经》。使徒中的保罗,更是著名拉比迦玛列的高材生(加一14  ;徒廿二3)。他们从小在希伯来圣经文化之熏陶中长大,对当时希腊文翻译之经节的领会,何以不能作为《圣经》较后的启示对较早的启示的最好批注?

 

3)就以现代一些华人,又在中国文化的熏陶长大的人来说,对二千年前的中国古文中的诗词、文章、学说……,也不容易准确的领会。这样,以二千年后的外邦人研读旧约,能比二千年前当代的希伯来人,对旧约《圣经》领悟更有权威吗?

 

4)除此以外,对于这本出于神的启示的著作,有谁比主耶稣与使徒们获得更多圣灵所指教的言语,明白其正意,“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

 

5)天主教会落在“黑暗时代”中,因为他们建立了一个“权威阶层”,只有教廷与神甫可以解释《圣经》。现今教会似乎想用另一种方式建立“权威阶层”,使人以为只有少数专家才可以明白《圣经》。任何近似的趋势都不是好现象。这类人从来都是属少数的,由某一阶层的人掌握了解《圣经》的权威,弊端就可能渐渐发生!大多数基督徒都不是具“《圣经》学术阶层”的人,难道他们不可能倚靠圣灵明白《圣经》吗?

例解134:如何按正意分解

 

    提后二15——“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私意解经,不单可能利用所谓的“灵意”,也可能利用字义。(见下文例解)所有蓄意曲解《圣经》来成就自己目的的人,可能利用任何一种解经原则来达到目的。

    解经的正确与否,不单是知识、学术,或所谓“严格解经原则”的问题;而且也是个人灵性的造诣,向神的态度与心志的问题。一个人如果傲慢、自私、贪图名利与虚荣,为肉体辩护,固执而自是,怕失去人的拥戴支持……,虽然很有学术修养,熟识《圣经》,知道解经的原则,还是可能凭私意解经。我们在神面前的心灵不柔和、不良善、不公正,也会影响我们解经的正确性。这就象一个开枪开得准的士兵,不一定就是好士兵,还得看他是为什么开枪?向谁开枪?他是否完全听命于元帅的军兵?

    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就象一个很熟练的木匠,一刀就能把一块木劈成正正的两半。这是知识加上造诣的效果。但还有一项重要的因素,就是必须是一个竭力要在神面前作蒙喜悦的人。解经的人若无心要作神喜悦的人,只求自己的利益和人的喜悦,纵使有丰富的知识、技巧,却仍可能不按正意而按私意强解,或巧妙的曲解《圣经》的。保持讨神喜悦心志,比较开枪准确之技巧更需“竭力”追求。

    在主耶稣时代,法利赛人中的教法师与文士,可说是旧约的解经家。现今时代的原文专家之中,没有谁可与当代的这等专家相比。主耶稣却责备他们如何凭私意曲解《圣经》,例如:

四、基督时代的私意解经

 

例解135:奉献与孝敬

 

    可七913——“又说,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人若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献的意思),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

    摩西宣布十诫时已明文说“当孝敬父母”。这孝敬的涵义,包括了肉身方面的奉养。

    法利赛人等虽然不敢正面否定“当孝敬父母”之明文,却可以凭《圣经》以外,他们“自己的遗传”,曲解了《圣经》的明文。所谓他们的遗传也就是他们那一帮人,多年来在宗教方面坐在受敬重的地位上,凭他们对《圣经》的“专业”学识和影响力所提出的主张,被多数人所依循,且成为传统的惯例。借这种“遗传权威”取代《圣经》的权威。

 

    这些法利赛人不是不明白《圣经》,而是:

    ①有私心,可能较偏重于使“圣殿”方面有较多收入。所以主张把应给父母的献给神,就可以毋须再给父母。

    ②要建立及保持他们对《圣经》见解的“权威”地位,这可使他们对任何自己想推行的信仰方面的主张时,都很容易找到根据。

    这正是他们拒绝主耶稣的主要原因。因主耶稣的解经,显然使他们的私意解经,显得有私心而轻重倒置。

    今日教会在推动某种我们认为重要的事工,要引用《圣经》为根据时,有可能会暂时搁置神学家严格的释经原则,而较牵强的解释所引用之经文。

 

例解136:指着坛上礼物起誓

 

    太廿三1622——“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你们这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这段经文明确的显示,主耶稣如何指出当代文士与法利赛人,在解经上的错误。他们虽有文字的知识。却没有属灵领悟力,所以未能分出轻重。

    旧约的会幕和燔祭坛(以及圣所和至圣所的一切圣物),都经过行洁净礼,并用圣所专用的圣膏油膏抹而成为圣(出廿九4344,三十全章)。分别为圣即归神所专用。所以“凡挨着坛的都成为圣”(出廿九37)。

    由于整个会幕与其中的圣物都已归神为圣,所以它们象征着神的同在与权威。但献在坛上的礼物却是人带来的,并非礼物使坛成圣,是坛使礼物成圣而蒙悦纳。所以当然是坛和殿比人所献给神的为大了!法利赛等人所以会发生误解,因太重视人的作为与礼物,而轻忽了神的尊荣与权能。他们太重视自己对《圣经》的学识,却忽视了倚靠圣灵的启导。

    大有学问,又受过旧约律法严谨的教导的使徒保罗说:“……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

    所以使徒保罗强调他是靠圣灵,“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

    事实证明,保罗确曾把许多隐藏在旧约的属灵的事解释出来。如上文所引例解:亚伯拉罕所等候那要使万国得福的后裔,就是基督(创廿二18;加三16);逾越节的羔羊指基督的受死赎罪(林前五78);以色列人吃吗哪,饮灵水也是指基督(林前十14);外邦人可以与犹太人同作神的后嗣是神的旨意(弗三16)。

 

    这些都是保罗的“灵意解经”。有谁比保罗更明白福音原理?他所传的福音就是从他对旧约《圣经》的领悟而解明出来的(参加四811

 

例解137:这人怎能明白经卷?

 

    主耶稣在世上时,他讲解《圣经》显然与当代的犹太人不同。他们却凭外貌轻视他,而对他的讲解发出疑问说:

    约七15——“犹太人就希奇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

    但他们显然没有基督所重视的圣灵的教导。正如他对门徒说:

    约十六13——“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

    倚靠神所赐注在我们心中的圣灵,就是可以明白《圣经》最重要的秘诀。

    主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们,可说是最好的旧约解经家了。上文他们对主耶稣的解经提出质疑:“这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约七15;参可六23;路四1620)就是怎能明白旧约的经卷的意思。他们希奇耶稣既未象他们那样受过“专业”训练,怎能明白旧约《圣经》?他们显然完全忽视真理之圣灵的启导。

    他们把他们所学的,当作唯一可明白《圣经》的正途。他们不但建立自己的权威,还想否定基督的权威。但事实上,不是耶稣不明白《圣经》,倒是那些法利赛人不明白《圣经》。(见下例)因为他们是凭人的知识研读《圣经》。主耶稣却有圣灵无限量的智慧,讲解神的启示(参约三34  )。

 

例解138:“主对我主说”

 

    太廿二4146——“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在此主耶稣所引诗篇一百一十篇1节的话,第一个“主”是神,第二个“主”是主耶稣。大卫既称基督为主,怎么可能又是他的子孙?这确是令人无法圆解的问题。为什么这些旧约专家们竟没有一个能回答主耶稣的问题?因为他们不明白这位基督要道成肉身,而成为大卫的子孙,所以大卫既称他为主,又是大卫的子孙。但这完全是人间以外的属灵启示,不是凭知识与推理所能理解。他们虽有丰富的专业学识,却没有虚心靠圣灵,所以无法明白在主耶稣看来非常简单的问题。基督从大卫的后裔道成肉身,完全是属灵的事,必须由圣灵指教才能明白。

    他们无法回答主耶稣的问题,又无法找到主耶稣对旧约《圣经》解释的任何错误。不单使他们找不到可指控基督的把柄,且使他们坐在摩西位置上的权威也大受震撼了!

    总之,因骄傲而倚靠自己理智的人,不能明白《圣经》。虚心倚靠真理圣灵的人,才能明白《圣经》。

 

五、应再三省思的金句

 

例解139:“仍是不知道”

 

    林前八23——“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1)基督徒最大的危险,就是在自己对神的话,或对神的事,有了若干程度的认识之后,在那种令他感到喜乐、甘美、满足的情形中,不知不觉的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体验了”许多别人未领略过的灵程。其实可能还是非常肤浅的,仍在开端阶段而不自知,且使人停在那个“开端”的阶段骄傲起来。使徒在此提醒我们,知识可能使人因骄傲反而陷于不自知!诚心爱神却是神所知道所重视的。

 

2)任何一个初信的基督徒,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必然爱慕神的话。他们都可能在若干程度上,按着并不准确的解经原则去读《圣经》,而且是按自己的感受和认为可以应用的读法去读《圣经》。无论是否合标准,他们因神的话受益却是事实。圣灵同样借着他们非常有限的知识,让他们从神的话语中得着喂养,渐渐长大。

    但过了不久,他们可能为现实生活或其它原因,不能经常抽出大部分时间读《圣经》,因而对《圣经》的造诣,始终停留在不很成熟的阶段。这种基督徒却占了华人教会中的绝大多数(也可能是全世界基督徒的大多数)。传道人要教导这大多数的人,也须用相当的时日与耐心。不是开一期释经学课程,就大功告成那么简单。

 

3)坦白的说,读完释经学,不就是已经会准确的明白或解释《圣经》。这完全是两回事。就象一个背熟了太极拳谱的人,并不就是已经精通太极拳。还有很远很远的路程要走呢!

    教会亟须勤读《圣经》的人去学习如何释经;却绝不需要不读《圣经》(或偶然翻读)的人去读释经学。这等人学了释经学之后,更大胆批判他们所一知半解的事。在一切事奉神的事上,在把真理的“知识”教导别人时,还必须教他存什么心态运用那种知识或方法。

 

4)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把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太十二7)慈爱的天父,不断用怜恤体谅的心,慢慢教导栽培我们,直到今日。使徒保罗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7

 

5)每个事奉神的人,都该小心珍惜神在我们生命中已经培植好的美好质素,例如:象基督本性的谦卑、柔和等;又小心提防魔鬼会把一些败坏我们灵命的坏质素灌注在我们的生命中,例如最象魔鬼本性的“骄傲”。

    每当我们打开心门学习一些新的知识或经历时,都可能不知不觉的,让谦卑从我们生命中溜走了,又让骄傲进入我们灵命的细胞中。“谦卑”溜走时是静悄悄的毫无感觉,骄傲进来时,也是静悄悄听不见脚步声的。学习释经学或研经法,都需要谨慎“提防”这种危险。── 陈终道《以经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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