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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教会的行政与管理

 

  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是只该让基督的权柄来管理。但是基督复活升到天上去,坐在神宝座的右边,而教会却是在地上,这个天与地的分隔,怎么可以使基督的权柄在教会中显出来呢?当然,我们从属灵的事实去领会,主虽是在天上,但祂却是在圣灵里住在我们的里面,祂还是活在我们当中作引导,作带领。这一方面是毫无疑问的,因为神在教会里所作的安排,一面是主在我们里面作主,另一方面也以祂的话在外面作教会的指引与管理。清心在主面前等候仰望祂的人,必定能从这两方面知道得清楚,前者是生命里的响应,后者是神话语的印证,使教会有把握的活在基督的权柄里。

  尽管近代的神学思潮在很隐秘的在贬低圣经的权威是导引教会的唯一根据,甚至是有不少称为纯正信仰的基督教领袖(不管是基要派、福音派或新福音派),也受了不信派的神学思想的影响,不自觉的吸收了那些不敬虔的人对圣经的心思,改变了对圣经的绝对态度,把圣经真理和基督教的传统混在一起,给基督徒迷糊了真理与传统的界线。真理是出于神的,不能有任何的改变的,谁都不会说“道成肉身”是信仰的传统,也不会说“信靠主得永生”,或“十字架的救赎是人得救的唯一方法”是传统,更不会说,“主的再来”与“教会被提”并“主在地上建立国度”是传统。若是“复活”与“新天新地”也给说成是传统,我们真不知道基督徒所相信的究竟有甚么真实的内容。我们承认许多人对圣经的解释不尽相同,解释不同并不能使真理可以和传统相提并论,正因为如此,圣灵才严肃的提醒作主工人的人,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19),人尽可以对圣经作各样不同的解释,但圣经真理的正意只有一个,因为主在教会中正在作着一个工作,要使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弗四13)。

  传统是出于人的,与神没有一点关系,真理是出于神的,虽然是人接受启示而记录下来的话,但这启示的源头是神自己。我们承认圣经是由历史的记载和一些信息的传讲所组成,但却是圣灵把这些话启示给人,虽然并不是圣经里每一句话都是真理,但圣经的整个记载显出了真理和属灵事物的原则,谁都不能因圣经成典的过程而把真理和原则说成是传统。传统既是出于人,那是可变的,可变的事物都没有属灵的意义和价值。神并不是要教会活在一种宗教气氛里,而是要教会活在真理里,真理就是绝对真实的事。在约翰福音四章中,主对那撒玛利亚妇人说,“时候将到,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山上的拜神是出于人的宗教行为,耶路撒冷(意在圣殿中)的拜神,是仪文的敬拜,虽是部分根据神的律法,但只有律法的外表,却失去律法的精意,所以主明明的说,这一些都要停止,因为人与神的关系要进入一个新的纪元,就是在心灵和诚实里敬拜神。主所说的“诚实”就是指“真理”或是“真实”而说的,人敬拜神的基础,一是从人心里出来的态度,另一是要根据真理,两样之中缺一都不是神所要的,也不是神所能接受的。不管人的主张说得如何天花乱坠,也不能改变神的定意,这就是真理的实际效用,指导人准确的在神的面光中活。

  接触到教地的生活与行政,我们不能不先把基督教对圣经的态度作严肃的澄清,模棱与含糊绝不能使神的教会得建立,因为基督的权柄不明确,神的儿女就无所适从。若不是基督的权柄藉着圣经显出来,就没有马丁路得的“因信称义”的真理重现,也没有受浸的真理显明。圣经的内容当然不只是“因信称义”和“受浸”,而是完整的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所以圣经所显明的基督的权柄也是完整的。父神是定意把一位完整的基督赐给我们,我们也就该完整的接受基督的权柄,照着基督的权柄的管理,活出那位完整的基督的见证,建立基督的身体。

管理教会的职事

  从使徒行传的记载中,圣灵把教会很自然的带进管理的安排里,执事和长老先后在教会中给显明出来。到了圣灵藉着保罗写下了提前和提多这两封书信的时候,教会的行政组织的形式就定型了。主没有把一个复杂的组织形式给教会,只是把这么简单的组织形式向教会启示,因为主要让教会在管理教会的职事上学习接受基督的权柄,不要人在教会中凭着人的所有和所能的去代替主,并且主也要藉着管理教会的职事使教会留心作好神所要作的,而不是去发展人所能作的,保守教会常站住见证的地位,不让教会注意工作过于注意主自己,看重宗教事业过于看重神的旨意。

  从教会在地上开始建立到提前和提多这两封书信写成,教会已经在地上经过了约三十年多一点点,这一段日子说长不算长,说短也不算短,但圣灵在教会中所作的带领,就是显明长老和执事这两种职事来管理教会,此外并没有甚么别的引导。到了第二世纪,人渐渐的偏离神的话,再发展到了天主教的形成时,基督教的组织越变越复杂,不但发展出高层的组织,以教区制度破坏了地方性的教会的独立性,又有圣品的制度来垄断地方教会的活动。从那段时候起,一直到如今,基督教是或多或少的仍旧在这种影响下,没有回到主所启示的教会管理的职事里。但是在教会历史的记录中,我们看每一个时期,都有很少数的神的儿女坚守着主给教会所启示的管理样式,那怕是在教会遭遇极大的难处的时候,这些神的儿女还是没有离开主所启示的真理。

  近代的基督教的组织形式,也是加进了许多人的安排,就是在外表像是在教会中有长老和执事,但实际的功用也和圣经的启示不完全相同。我们不要停留在名词的争持里,而要体会神在祂的教会中所作的启示的心意,只有在主所安排的最简单的组织形式中,神的儿女才能更好的活在基督的权柄里。教会的见证是藉着地方性的教会来显明的,所以教会的行政管理也是地方性的,长老和执事都是在地方教会里的,每一个地方教会都是独立的,在各自的地方仰望主的管理。所有超越地方教会范围的高层行政组织是与圣经的真理有抵触的,都是代替了基督的权柄的人为的组织。因此我们看教会的行政管理问题,不是单把它看作是一个单纯的组织形式问题,而是注意到它是一个基督的权柄在教会中显明的问题。

长老的功用

  提到长老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先要认清这是神在地方教会中所作的安排,藉着长老来执行基督的权柄,使教会在真理的保护下继续的向前行。其次,我们也要认定长老与监督是完全相同的职事,(天主教、东正教和部份的基督教也称监督为主教)并不是监督或主教的地位要比长老高。“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来了,保罗就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徒廿1728)“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多一57)这两处经文的记载,都明明的给我们看见,长老就是监督,监督就是长老,都是指着同一的职事说的。长老是表明属灵的认识与经历的丰富,监督是表明在教会的事奉上的照管,前者说出属灵生命的实况,后者是说出在工作上的管理。圣经从来没有给人有主教的观念,人偏离了神的话的结果,使长老和监督分了家,这些现象都不是在真理里的,都是不准确的偏歪。我们在认识长老的功用这个事实的时候,必定要澄清长老究竟是甚么,才不会给现存的一些制度所迷乱,因为在圣经的真理中,根本就没有主教、大主教,……这些事物。

  主在教会中安排长老来照管教会的属灵事务,教会在起初的时候,并没有专职的工人来带领的,使徒们建立了教会不久,就要继续的往前行,不会老是停留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保罗在以弗所停留的时间比较久,也不过是三年(参徒廿31)。那时所有的弟兄姊妹都可以说是初信的,工人与教会同在一起的时候,工人给教会许多的扶持,但工人离开那儿的时候,谁来照管教会呢?有一个事实,我们不该忽略的,那时候只有简单组织的教会,属灵的情形比起现今有较完整紧密组织的教会强多了。那时的教会不像现今的基督教,没有工人在一起的时候,就感到教会的事奉有难处。主的管理才是教会的倚靠,有工人在的时候,教会该依靠的是主,没有工人在的时候,教会的依靠仍然是主。而长老是主在教会中兴起来执行主的管理的人。

  “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五17)“人若不能照管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三5)这两处的经文给我们看见,主在教会中为长老的职事所作的定规,一是管理教会的行政,一是在教会中作属灵的带领。两者之中尤以作属灵的带领为主要。长老不是在教会中作老板,也不是作董事长,只会在教会中发号施令,而是在教会中显明主的心意,使教会在属灵的路上走得稳定,不受任何的打岔。“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显的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的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出于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13)这是对长老的功用最完美的描述,作长老的是要按着神的旨意,走在合主心意的路上,给教会作一个领路的人,也给教会作一个提供属灵的保护的人。

执事的功用

  在使徒行传的记载里,并没有明白的指明有关执事的这职事,但读经的人都接受,在第六章内所提到的那七位管理饭食的弟兄们是执事,也是在教会的历史中第一次显明出来的执事。执事也是和长老一样,是属于地方教会的范围的,一切有关执事的服事都是在地方教会中。长老的职事和执事的职事是教会管理上的分工,使教会内的各种服事有规划,有次序的实际执行。

  圣经中没有清楚的说明作执事的职事内容,但从“执事”这一个词的原文的意义看,“执事”就是“服侍的人”,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服务员”。比较在徒六章所记的那七位所作的服侍,我们可以这样说,“执事”就是在教会的一般事务上作安排和执行的人,他们职事的内容是处理教会里的日常事务。他们作为一个弟兄,当然在教会中也有属灵的事奉,像司提反,像腓利,他们在福音的事奉上是强有力的见证人,但他们在耶路撒冷教会中的主要服侍,是管理全教会的日常生活的分配,他们的服事一点也不触及教会的行政管理的内容,也不作教会在奔跑属灵路程的决策人,或作全教会的带领人,当然他们是弟兄们中的首领,但却不是长老。

  留意圣灵在教会中的引导,我们能清楚的看见,产生执事的首要目的,并不是在讲求工作效率的提高,而在承担一般事务的责任,不让一般性的事务,限制了使徒们和长老们在作主的见证上的专一的事奉。“我们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人,我们就派他管理这事。但我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六24)因此,执事的功用不是只为作好该作的事务,而在为长老们(当日是使徒们)预备专一在属灵的事奉上合宜的环境。

  如今在基督教中的执事,多半不是在作圣经上所显明的执事的服事,而是在作教会的掌权人或决策人。他们的工作重点是放在开执事会上,定规了事情,就交给雇请来的传道人和干事去作。这种情形和圣经中的作执事的服事完全不相称,这种习惯实在不足为法,要使教会得着建立,神的儿女必须回到圣经里去,照着真理而行,对主的话的加添或减少都是不合宜的。

职份的显明

  长老和执事在教会中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不是一个工作程序的问题,而是一个属灵的问题。有人以为根据徒六章安排管理饭食的弟兄们的例子,加上徒十五章为外邦人得救的问题而有的交通的历史,就可以定规了教会处理行政事务的原则是民主,所以教会是依据民主的原则来办理事务,因此,产生长老和执事也不例外。换一句话说,长老和执事是经过选的程序来产生。这完全是对教会认识不清楚的结论,因为教会的一切是根据基督的权柄,接受基督的权柄就不能让人意作主,所以民主的原则是与圣经的真理不相调和的。

  细看徒六章的记载,我们不难发现那七位弟兄的职份,不是民主选的结果,而是按所需的条件拣选(或作挑选)出来,再经使徒们接受而定规下来的。徒十五章的交通,范围只是限于使徒和长老,他们所定规的事,并不需要经过其它弟兄的认可,教会只是接受使徒和长老们的交通所定规的,因为教会承认长老和使徒们是在圣灵的引导下交通的。事实上,圣灵实在是在交通中作管理,所以他们写给外邦众教会的信是这样说,“因为圣灵和我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加在你们身上。”(徒十五28)教会的一切安排,全得要让主来管理,让基督的权柄显明。

  教会的职事是主自己给显明的,是根据主的呼召和祂给人的托付。主把照管教会的负担交给当地的教会中的一些弟兄和姊妹,圣灵也把恩赐分给他们,他们照着主所赐的,在神的儿女们的眼前,活出主的恩典,就是这样把主的拣选显明出来。保罗和巴拿巴经过了一段传福音的路程,在回去安提阿的路程上,“二人在各教会中选立了长老”(徒十四23)。在提前和提多书中,圣灵藉着保罗教导两位年青的工人,如何的在教会中设立长老。他们是根据甚么来设立呢?是根据神的拣选显明在弟兄们的身上。接受职事的弟兄在教会中就有了职份,这些有职份的弟兄们都有属灵的品格作印证。

品格的印证

  教会的职事主要不是为着工作,而是为着主的见证。因此每一个从主接受职份的人,不单是作一个服侍主的人,也同时是一个把主显明出来的人。虽然主对作长老的弟兄们的要求,要比作执事的人来得高,但所要求的原则都是一样。在提前三章里和提多书一章里,都清楚的记载着甚么样的人可以作长老,甚么样的人可以作执事,这些都是主自己所开列的条件,具备了这些条件,才有作长老(监督)或作执事的资格。这种资格在日常的生活中表现出来,而用时间来作考验,不叫有人的假冒混杂在当中。初信主的人“不可作监督”(提前三6),作执事的人“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提前三10)。这和现今的基督教让有钱有势的人作长老和执事,而不计较这些人的属灵光景,两相比较,就可以领会人偏离真道的事实了。

  一个人在主的手中接受职份以先,定规是先在他里面有很强烈的爱慕服事主的心思,因为属灵的事奉是在人的里面开始的。里面有了爱慕事奉主的心思,承认主是配得这样的尊贵的,挺自然的,在他的生活中一定满了事奉主的实际内容,用不着别人的劝勉、提醒,和催促,他自己就主动的竭力去作主所喜悦的工,正如经文上说的,“人若想得监督的职份,就是羡慕善工”(提前三1)。有了里面这样的爱慕,也就带出外面的美丽生活,因为生活的见证乃是服事主的基础,人的眼睛看不到主,但他们的眼睛却看见服事主的人,所以一个有服事主的职份的人,生活见证一定要强。不管是在自己的家中生活,或是在外人中生活,都要成为榜样,能带出属灵的权柄。在提前三章里所说到的,“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于接待远人,……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温和和,不争竞,不贪财,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要存清洁的良心,……不说谗言,……凡事忠心。”这些话正是指着生活的见证是人接受职份的印证之一。

  生活的见证固然要强,真理的持守也是极其重要,能持守真理是人接受职份的另一个印证。光是作一个人眼中的好人还不能显明主,必须要在真理中把主活出来,这才是一个真正服事主的人。要活在真理中,必须要先明白真理,也把真理教导人,与众人一同追求更深的进入真理。在持守真理上,不计较代价的去追求认识真理,也不惜付任何的代价去为真理站立。只有这样,才能叫人眼中的好人成为主的显明。提前三章说到这些接受职份的人,该是个“善于教导”,和“固守真道的奥秘”的人,原因乃是在此。

  在神家中的服事,是以生命和真理为基础的。徒六章里的那七位管理饭食的弟兄们,他们的服事的资格乃是“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3节)。这就更明确的说明,教会行政中的服事,重视人的属灵的光景过于注意人所具备的才干。归总的来说,品格印证了职份的显出,而职份的显出的实际,一是里面羡慕事奉主,其次是生活的见证,再次是真理的持守,然后就是属灵的榜样。是这样显出来的职份,才是显明基督的权柄的职份。

职份的终止

  在圣经的记录中,只有接受职份的开始,而没有职份的终止。这并不等于职位没有终止的时刻,只是说明了神给人的托付是以终身承受为原则,若不是有别的原因,神的儿女从神所接受的职份,一次从神的手中接过来,就终身不渝的在这职份上服事主。因为接受职份的人是神自己显明出来的,并不是由人的选所产生,因此在教会中,并没有改选接受职份的根据,人没有权柄去改变神的选召,不管是谁都不能改变神所定规的。

  在原则上,职份是终身接受的,但在下列的情形下,职份是要终止的。首先就是人的死亡。主不是把人限制在死的仪文里,祂要神的儿女都能显出功用,不能显明功用的,主是不会让这个人徒然挂上个虚衔。所以,人既然死了,职份也就自然的终止了。

  职份的范围是在各地的教会中,甲教会的职份不能在乙教会中使用。保罗和巴拿巴是在各教会中设立长老,保罗在上耶路撒冷的途中,所邀请来交通的是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们,腓立比的教会中有在他们中间的监督,彼得劝勉作长老的弟兄们,“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各地教会中的职份,都是由在当地常在一起的弟兄姊妹中间出来的,在当地的教会中服事神的众儿女。所以在甲教会有职份的弟兄,迁居到乙地去,离开了甲地的教会,他在甲地教会的职份就终止了。在乙地的教会若没有接受他在他们中间有职份,他就在乙教会中作弟兄,而不能把甲教会的职份转移到乙教会来。

  再有一种情形会使职份终止的,就是有职份的弟兄的属灵光景有了变化,不再和得职份的资格相称了,他的职份也就该终止。他本身固然应当自动的终止,其它的弟兄也可以劝使他终止他的职份,但是有一定的程序。“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五1920)若是与职份的资格不相称,他本人若是敬畏神的,他就该自动终止他的职份,他自己若不自动终止,教会也该根据有足够见证的书面控告,去终止那人的职份。

  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因着健康的情况,使人不能实际的执行职事,为着教会能正常的显出属灵的功能,这人是可以向教会提出终止他的职份,让神所显明的弟兄来接替他的职份。在旧约的利未人,他们在会幕里的服事有这样的条例,“到了五十岁要停工退任,不再办事,只要在会幕里和他们的弟兄一同伺候谨守所吩咐的,不再办事了。”(民八2326),在新约的教会虽没有这类的定规,但这原则是可参考的。人的身体机能的衰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适当的时间从职份上退下来是十分合宜的,只用属灵的生命来陪伴并扶持弟兄们,这是十分美的事。

姊妹在教会中的地位

  接触到教会的职份,不能不提到姊妹在教会中的地位问题。有一些弟兄没有看清神的心意,完全的限制姊妹在属灵的事奉上有份,这是太过了,结果使教会的功能给痪瘫了。因为一般说来,姊妹在教会中常是占总人数的一半或一半以上,姊妹们若不能摸事奉的事,教会就成了一个在属灵的事上患了半身不遂的病。另外有一些人,依着世界的风气,强调女权,或是因无知而忽视姊妹在教会中该站的地位,这又是不及了。

  不让姊妹讲道并不是圣经的真理,只是人的误解,人若以为主不让姊妹讲道,当然也不会让姊妹在教会中有服侍的职份。但主的意思并不是这样,姊妹是可以讲道或祷告,问题是在姊妹蒙头的事上,姊妹在教会中蒙了头,讲道和祷告都没有任何的限制。姊妹也可以在会中交通,只是不可以在聚会中窃窃私语,当然这种情形,就是弟兄也不允许这样作。若是姊妹在教会中不能有属灵的活动,主就不会使用抹大拉的马利亚去向众门徒传话,也不会使用百居拉在教会中造就神的儿女。我们细读林前十一章上半章,就能更清楚的知道主的心意。姊妹在教会中的地位不是平等不平等的问题,而是先后的次序问题,在圣经的真理中没有平等不平等的问题,只有先后的次序问题,因为主是不偏待人的神,在神的眼中,人都是一样的。

  在教会中所该注意的,一是基督的权柄,二是属灵的次序。基督的权柄是显明祂是教会的主,一切都是根据祂,也要表明祂。至于属灵的次序,那是人接受基督权柄的实际操练。“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林前十一3)这就是属灵的次序。主与父是同等的(参腓二6),但主承认父是在祂的前面,这是次序的问题,也是顺服权柄的问题,藉着守住地位,或是说,藉着接受次序的安排,承认主在教会中的地位,接受主在教会中的权柄。

  归总来说,姊妹在教会中是大有功用的,是教会所不能忽视的,但姊妹在教会中有该守的地位,有该守的次序。主在教会中作这样的安排,是要让教会去操练实际的活在基督是教会的头的功课中,所以姊妹在教会中该学习隐藏自己,不在教会中作出头的事,而让弟兄在教会中执行主的权柄。在管理教会的职事中,长老是照管神的家的,是在神的家中作带领的,因此,姊妹不宜作长老。事实上,在圣经的真理里,女执事是有的,女长老却是没有的。所以姊妹在教会中的地位,实际是叫全教会学习活在基督的权柄下的功课,因为主在教会中作了这样的次序的安排。

各教会第一次设立管理教会的职份

  在使徒行传的记录中,圣灵藉着使徒的手在各地建立了教会,当各处的教会第一次设立管理教会的职份时,都是使徒们在经办的,或是照着使徒的安排,在各城设立长老(参多一章)。这是很自然的事,因为使徒们的属灵观察力比较强,容易看出主在神儿女中的选召。所以各地教会第一次设立长老多是由神的工人作发起的。在第一批长老设立了以后,教会若再增设或补设管理教会的职份时,那就是已经作长老的弟兄们所该负的责任了,终止一个人的职份也是如此,假若在第一次设立职份时,没有在该地作工建立教会的神的工人在,那就由该作长老的弟兄在教会中作个宣告就可以了,以后再有设立时,已经作长老的弟兄们就得给接受职份的人按手。

  教会成为神的见证,并不是根据一个“健全的组织”,所以设立管理教会的职份是大事,但不能说是急事。保罗把提多留在革哩底,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当保罗离开革哩底的时候,还看不见神所显明的弟兄们,他并不为了设立而设立,所以他先离开那里,而让提多留下,等到神把弟兄们显出来了,然后再给他们设立。这是圣灵的管理和带领。为了设立而设立,那只是把不够条件的人填上去,结果反给教会带来了难处,这也是历史的教训,人要走在神的前头,不但没有成全神的见证,反倒伤害了教会作为神的见证的形像。神没有在教会中显明祂的选召,就不必急于设立职份,就让那些爱慕主,又在弟兄们中间作首领的人,作为教会的负责弟兄,暂时的照管着教会,直到主把祂的选召显明出来,才好正式的设立职份。主是教会的主,祂是照着祂看为最美的作在教会的身上,神的儿女随着祂的引导往前行就是美事了。

职事的执行

  职分只是说出一个作工的地位,若是这职份没有带出有属灵份量的功用,这职份是空虚的。所以一个有职份的人必须是一个成就职事的执行人。属灵职事的执行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一切都要根据神。这一个原则活得好,职事就会成就得好,这个原则活得不对,职事定规是成就不来的。保罗在神面前的心意是十分可钦佩的,“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廿24)这个心意就是绝对的根据主,看重主过于看重自己。

  职事的执行就是在教会中显明基督的权柄,只有看重主的人,才能让基督的权柄显明。基督的权柄并不是空洞的,而是十分实在的,藉着圣灵在人里面所作的印记,加上神的话在外面的指引,基督的权柄是很具体的显在教会里面的。所以职事的执行是从有职份的弟兄们身上开始的。

先是有职份的弟兄们服在主的权柄下

  在神的家中所要的是属灵的权柄,而不是组织系统而来的权柄。组织的权柄是随着组织的变动而起变化的,组织一不存在,权柄就化为乌有。但属灵的权柄就不一样,有没有组织的存在对它都不发生影响,因为这权柄是从生命中出来的,是住在人里面的基督在教会中显出来。人所遇见的不是权力,而是叫人从心里服下来的能力,因为人所遇见的并不是人,而是遇见主的自己,叫人不得不完全的服下来。这才是属灵的权柄。

  在基督教中,多是只有组织的权力,而欠缺属灵的权柄。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很可能只有一个,就是那些在教会中有职份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甚么是基督的权柄,更不用说去顺服主的权柄。一个不知道服在主的权柄下生活的人,怎么可以在教会中作为权柄呢?属灵的权柄是活出来的,不先活在主的权柄下,就不能活出权柄来,因为主的权柄在他的身上给堵住了,没有路让主的生命能力流出来。这正是彼得所劝勉作长老的弟兄们的话,“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所以职事能发生效用,是先要从接受职份的人开始,让主的生命能力在教会中可以显出来。

后是带同众人一同服在主的权柄下

  有职份的弟兄们服在主的权柄下活着,主的生命能力就在教会中有了运行的路,这个生命能力的运行,会带动神的众儿女爱慕追求活在主的权柄下。这样一来,职事的功能就成全了,全教会就在基督的管理下,在地上作主的见证。

  基督的权柄藉着有职份的弟兄显出来,神的儿女就会看见甚么是权柄,他们定然乐意去学习顺服权柄,主在教会中的运行就不会给堵住。人的难处就是不认识次序,都喜欢自己作头,但当他们真正的接触到主生命的能力,他们知道了主的权柄,认识了属灵的次序,他们就十分乐意的让主来作他们的管理,在实际的操练上,众人都从心里去学习“你们年幼的,也要顺服年长的。就是你们众人,也都要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彼前五5)。是对年长的顺服也好,是众人彼此顺服也好,神的儿女必须要明白,这样的学习活在基督的管理下,是我们唯一的路。若不是这样的学习,在教会中就没有基督的权柄,教会也就不能显出是主在地上的见证。

  在学习顺服主的权柄上使人最受困扰的,就是人的眼睛所看见的是人顺服人,年长的也是人,顺服年长的就是顺服人。人受这个困扰的现象是普遍的,但却是十分愚昧的。我们必须要认明,我们尊重人,但我们并不是顺服任何人,我们的顺服在眼见中好像是顺服人,但事实上,我们是顺服从人身上所显出来的主。当教会进入了这个学习顺服的功课里,教会的行政管理就走上了正轨,管理教会的职事的执行就成全了。

两件不能轻忽的事

  在教会的行政管理上,若是只注意组织和组织的功能,教会很容易落在注意工作而不注意主的见证的危险里。我们千万不能忘记,主所交托给教会的,是要教会成为主的见证。把工作代替见证,便使教会失去在神计划中的地位,不能显出教会该有的功用,这是作神儿女的人绝不能掉以轻心的。当然在显出教会的见证的学习和持守中,有好些事都需要用向着神的绝对的心意去作,并不是仅有在这里所提的两件事。但因为这两件事是神的儿女最普遍容易出毛病,造成教会受亏损的,所以特别在这里提出来,让神的儿女们一同儆醒。

教会的财务

  这里所要提的并不是如何处理教会财务的方法问题,而是着重在教会的财政来源的问题,这是管理教会行政的弟兄们一定要加以留意的。处理教会的一切问题,都不能忘记教会是主的见证,主是教会的负责人,也是供应教会一切需要的主。在财政的问题上,我们不是把眼睛放在教会的需要有多大,而是要先留心教会是否在作主所要作的,主在地上有许多的管家,只要是作主所要作的事,主一定差遣祂的管家给教会作及时的供应。

  教会的财源,只能从接受神儿女甘心乐意的奉献去得着,不是出于乐意的,即使是教会的需用很紧急,也不该接受。神儿女所作的奉献是交给主,教会是从主手中接过来的,主不会接受出于勉强的交出,教会也就不能接受主所不接受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建造会幕的时候,主给摩西的吩咐是这样,“你告诉以色列人当为我送礼物来,凡甘心乐意的,你们就可以收下归我。”(出廿五2)这是神作事的法则之一,祂不要勉强人,祂要人自己情愿。圣灵对教会印证神儿女作财物的奉献也是如此,“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悦的。”(林后九7)又说,“照着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献给主。”(林后八5)然后才能作财物的奉献。

  主是丰富的,教会有需要,就只该去告诉主,学习在信心里支取主的丰富。主在地上差遣门徒出去时,所吩咐他们的,就是不要带着钱银,甚么都不必带,只要带着信心出去就够了。近代的人太讲现实,但是教会却不该跟着这种风气走,总该在信心中取用丰富的主。用各种人想出来的办法去收集所需要的,虽然需要得到解决,但不能显明是神所作的,因为在地上许多不是信主的人,也用他们的方法作成功大事业。所以教会不是从事情的成败去看问题,而是要从显出神的见证这一点来决定教会该如何作。

  教会向财务公司借款是很不合宜的,虽然人可以找出许多的理由为教会借款来辩护,但只要自问一下,“我们的神是否贫穷到一个地步,非要让祂的教会向世界借款,才能解决缺欠?”承认祂是主的人,就用信心去等候,看祂为自己的名作事。没有看见主的作为的人,只好求助于人,事情是可以作成了,但神的见证却丢掉了。

  不信主的人所给的一定不能接受,神的话显明了一个原则,“他们是为着主的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约叁7)所以即使是不信的人很乐意,也是不能接受的。特别是接受政权的资助,更是万万不能碰的。教会的历史直到今天还是不住的证明这一件事,政权的资助,不管是明明的,或是变相的,结果都是败坏了教会,伤害了神的儿女。

  教会除了用信心仰望主的供给以外,再没有别一个方法是正确的,任何人的方法都不能说是对的。过去有些弟兄要想藉着做生意赚钱来帮助教会,心意也许可以说是好的,但方法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对,结果是败坏了自己,也叫教会受亏损。所以管理教会行政的弟兄们,一定要持守着信心的原则,不要伸出人的手来,总要记得,野地里的百合花,和天空的麻雀,神都在记念它们,祂怎会叫作为祂自己的见证的教会,得不着祂所该得的呢!

工人与教会

  提到工人与教会,这又是一个很不简单的问题。工人与教会的关系不正常,教会就得不着造就,教会常常发生重大的难处,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工人与教会的关系不和谐。说得更具体一点,工人与教会出了问题,事实上就是工人与在教会中有职份的弟兄们出问题。这样的问题在使徒的日子也有发生的,但不会发展到使神儿女受伤的地步,因为那时作工人的弟兄们都是直接向主负责的,并不受教会的调度,而今天许多在基督教中作传道工作的人,却成了教会的雇工,教会成了雇主,这样离开真道的制度,使教会常常因着人的愚昧而发生严重的难处。

  我们回到圣经里去看,工人是主所呼召出来为建立教会而专一作工的人,他们不是只为一个地方的教会作工,所以他们不会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过教会的生活,一般说来,他们都不会在一处地方的教会接受管理教会的职份如同保罗停留在以弗所三年之久,他也没有作以弗所教会的长老,所以工人与管理教会的职份的界线很明显,使徒就是使徒,长老就是长老,使徒不插手在教会的行政,教会的行政都是长老去执行。以后,使徒在事奉上的流动性没有那么大了,他们比较长久的停留在一处地方的教会,成了当地教会的一位弟兄,因而也作了当地教会的长老,像晚年的彼得和约翰就是这样,他们一面继续作主的工人,一面在当地的教会中作长老。像这样的情形,产生难处的机会也不会很大。在初期的教会中,圣灵的带领很明显,腓利从作执事到作工人,彼得和约翰,还有提摩太……他们从作工人到作当地教会的长老。

  一个身兼工人和长老的人,在本地教会的行政中,不会有难处,但是到了别处的教会,若不知道守住界线,那就要发生难处。教会的行政是长老负责,工人不要去干预,长老们作得不合宜,作工人的应当向他们有交通和劝勉,但不能越过界线去强制长老们跟随他的劝勉,长老们能接受自然是美事,他们若不肯接受,作工人的就把他们交给主,让主自己去管理,千万不要插手去干预地方教会的行政。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责备,对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们的劝勉就是个好榜样。责备和劝勉都该作,就是不能作强行的干预。作工人的千万要记得,教会是主的,不是作工人的,所以不要强行出头代替了主。保罗作得对,所以他得着对他原来怀有敌意的哥林多教会归向了主。

  教会对工人要有尊重,因为作工人的是主选召出来作祂的工的。主把祂的工交托给工人,是主看中了他,教会也要学习接受主的选召而敬重主的工人。所以教会不该把工人看作雇工,把自己看作是雇主,只有主才是工人的主,主也是教会的主。加拉太的众教会当日所活出来的真是美事,保罗为他们作见证说,“你们为我身体的缘故受试炼,没有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那时你们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眼睛剜出来给我,也都情愿。”(加四1415)这实在是太美了!

  教会与工人的关系和谐正常,教会一定得造就。因着弟兄们的同心,主在教会中可以自由的运行,把祂的丰满的恩典显在教会中,因为主在教会中真正的执行了祂的主权。── 王国显《这家是永生神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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