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拾贰 信徒殉道之经历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

 

 有位医生与一位传道人谈话,医生说道:‘以先生之聪明才智,又精通科学,如何也信古代的神话呢?’传道人回答说,‘譬如先生由经验上认识某种西药,能以医治某种病症,先生本人曾服此药得愈,又给其它病人服用,亦皆因此药得愈,如此你能信此药确为某种病之特效药么?’医生说,‘这是自然的呀!’传道人说,‘鄙人信仰基督耶稣也是由经验而来,从前照样不能相信,并有多种疑难不能解决,一旦蒙神光照,开我心眼,得明救主代赎深恩,遂即信而归主,从此变为新人,满心快乐。我深知信主才有此种果效,绝非幻想;而且鄙人所经验者,与古信徒所经验者又是完全一样;不但如此,就是在我以后之信耶稣者,亦是一样的经历,岂不如你所信之特效药同样可靠么?’
人之本性,没有不贪生怕死,也没有不喜高官重禄之理;但有一些信从耶稣的人,竟以世人所藐视之基督为至宝,宁可放弃属地享受,甘受贫苦的生活。若有人迫其离道,宁死不从。他们情愿遭受危险、困乏,乐意放弃家财,忍受鞭打、极刑,不稍动摇。我们只要在历代为耶稣殉道的圣徒事迹上一看,便不能不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
以下略述几件事实为证:
基督徒第一次遭受屠杀,是在纪元后六十七年,当时罗马帝国第六位皇帝名叫尼罗,他治国残暴无道,一次命令下属在罗马城中放火,自己却登高瞭望。城中火光冲天,房屋倾颓,百姓扶老携幼,争相逃难,哭声震天,死亡枕藉。尼罗一面观看,一面弹琴唱歌,引为乐事;那场大火,连烧了九日九夜,民怨沸腾。尼罗看见形势不利,便把纵火之罪赖在基督徒身上:一面藉此自饰其过,一面借题发挥再干一次残暴行为,想出种种残暴方法屠杀基督信徒。有的在人身上套着兽皮,用线缝紧,然后给恶犬抢夺撕裂,直到气绝。有的在人身上套着涂蜡的衣衫,缚在车轮上面,用火焚烧,人随车轮转动,成为火球,以博一粲。这次屠之殉道者,最著名的就有保罗和彼得二人。有个女子雷伊丝受刑之时,人先用沸滚的沥青浇在她的头上,然后用火烧死。她的母亲和姊妹,也被同样方法处死。可是在她们临刑之际,却有一个行刑官名叫白锡里地受了感化。照例在刑官执行职务以前应先宣誓,可是白氏这时拒绝宣誓说,我不能用罗马偶像的名字宣誓,因为我已经改信基督了。在场的众人初听那话,惊愕不能置信,那位刑官照样再
说一遍,于是被拖到法官面前,在狱中关了一个时期,以后也被斩殉道。
主后三百零四年,摩里德尼亚的执事提摩太,结婚未过三周,就被逮捕至提佩斯总督亚瑞安纳面前,总督知道提摩太藏着圣经,当即下令把圣经交出焚毁。可是他回答道:‘要是我有子女的话,我情愿把他们交出来牺牲,却不愿与神的言语分离。’总督一听此语,勃然大怒,令人用烧红的铁棒把他的眼睛挖去,并说,‘你现在不能看书了,圣经对你也无用了。’这种刑罚不能使他屈服。于是总督又命人把他倒吊起来,用布塞口,头上缚着重物,以为这样可以使他屈服。此时他的新婚妻子摩拉,不忍见他受这样苦刑,婉言劝他表示屈服。可是当他口中所塞之物取去之后,非但不依从妻子的劝告,反而痛责她误解爱情,并且宣誓称他业已准备为主捐躯;他的新婚妻子大受感动,决定效法他的忠贞勇敢,共同进退。总督欲使提摩太之妻子改变宗旨,命人施以毒刑,结果无效,然后和提摩太并排钉死在十字架上。
你若读过弗克斯的殉道史,就看见信耶稣的人如何受难受苦,其中可以题起几件事实:玻雷卡是一个教会的监督,他们把他拿住,因他已经八十六岁,不忍将他处死;他们对他特别宽待,只要他说一声‘我不认识拿撒勒人耶稣’,就可释放。但他回答说,‘我不能否认耶稣,我已经服事祂多年,祂从没有亏待过我,我怎能爱惜这个身体而否认祂呢?’他们把他抬到火里去烧,当他下半身已经烧枯的时候,他还说,‘感谢神,我今天有机会能彀在这里被人烧,用我的性命来见证主。’
另外还有一个姊妹,他们叫她只要向亚底米(就是以弗所城的偶像)鞠躬,就可以被释放。她怎样说呢?她说,‘你们叫我拣选基督,还是拣选亚底米呢?第一次我拣选了基督,现在我还是拣选基督。’结果她也被杀了。朋友们!你读了上述几件事实,就可看出信徒宁可舍去性命忍受惨痛,也不肯否认耶稣为其救主。朋友!谁不怕苦,谁不怕死?但在这里有一位比名利更可爱,比生命更宝贵,就是耶稣基督。信祂的人虽然遭遇最惨痛的酷刑,却毫不退后。他们只要否认耶稣一次,即刻可以释放,并不要作甚么难为的事情;但是他们绝不为生存而不信耶稣,反使不信的人因他们从容殉道,看见他们所盼望的又真又实,因而接受耶稣为其救主。朋友们!我们只要仔细思想,便可承认耶稣不是常人,乃是永生神的儿子。

 

基督教阿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