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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时代的转移

 

  撒玛利亚人

 

    撒玛利亚在大卫作以色列王的时候,原是以色列国的一个城市。后来到了第三代罗波安作王的时候,才分裂成为北方的以色列国,及南方的犹大国两个国家。而北方的以色列国以撒玛利亚城作为首都。以色列国在公元前七百二十一年亡于亚述。以色列人从本地被掳到亚述。亚述王从巴比伦,古他,亚瓦,哈玛,和西法瓦音迁移人来安置在撒玛利亚的城邑,从此北方成为混合民族的地方,所以从那时起撒玛利亚就成为古代北方的以色列国一带的统称,不再是仅指撒玛利亚城;而那地方的居民则统称为撒玛利亚人。犹太人因撒玛利亚有种族混合之嫌,所以不肯承认他们是以色列民之一。

    当尼希米把波斯国统治下的一批犹太人,自被掳之地带回返国时,撒玛利亚人欲助他们建耶路撒冷圣城,但被犹太人拒绝之后,他们就设计妨害修城工程。从此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彼此仇视,互不来往。犹太人认为撒玛利亚人是外邦人,不是神的选民,与犹太教无分无关。而撒玛利亚人则在当地的山另立拜神的中心。

 

  撒玛利亚妇人

 

    在本章所提的妇人是一个伦理道德下贱的人,她曾经和五个人同居过,而现在同居的也不是她的丈夫。她不祇是犹太人眼中的罪人,就是在撒玛利亚人当中,也是被众人蔑视,不屑与她来往。所以她只好趁日正当中,炎热无人外出的午正时,出城打水。表面上看来是耶稣因走路困乏,坐在井旁等候有人打水给祂喝,其实是无所不知的救主,怜悯了这个被众人唾弃的下流女人,赐给她有得救的机会。

 

    救主的渴(约四6

 

    耶稣渴了,要水喝,说出祂渴望要得着罪人。罪人若不悔改,相信神,救主就没有满足,不能解渴。

 

    罪人的渴(约四715

 

    在这世上人人都感觉不足,感觉饥渴,人生满了饥渴,渴望得着满足止渴。他们以为金钱、学问、地位,能够满足他们的饥渴。像撒玛利亚妇人这样下贱的人,以为丈夫能够使她满足,止渴。于是她在男人中寻求满足,已经换了五个男人,但是第六个仍然不能满足她的渴。因为她不认识她自己真正的需要到底是甚么,所以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二12)。

 

    需要认识神的恩赐就是祂儿子耶稣基督(约三1015

 

    耶稣对打水的妇人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给我水喝的是谁,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给了你活水”(约四10)。人所求的都是现实的、看得见的、属世的、物质的。世人不是顾念不见的,都是顾念所见的,然而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才是永远的(参照林后四18)。所见的水,喝了或许能暂时止渴,但是喝了还要再渴,永得不着满足。神所要赐的水,要在信者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这活水不是别的,乃是圣灵(参照约七3839)。主就是那灵(林后三17),是赐人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罗八2),是永生(约三151636,五2440,六40475463;罗五21,六23;约壹三25,五111320)。而神的儿子就是圣灵,就是永生。

    我们所求的都是神以外的,属物质的东西。但是神的恩赐是祂自己,神在祂儿子里面,把自己当作恩赐赐给人。所以我们需要蒙祂启示照明我们心中的眼睛,使我们真知道神的恩召和恩赐是神的爱子(赛九6;约三16;罗八32),而那一位道成肉身的人子,耶稣就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我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1,十七3;约壹五1013)。祂是生命的源头,是乐河的水(诗三十六89),是真正能填满人生虚空的救主。

 

  时代的转移(请参照拙作《读经拾遗》──时代的转移一至十页)

 

    神曾借着先知耶利米预言说:“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耶三十一3134)。旧约就是律法,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而新约就是里面的律法,就是真理的圣灵,生命之灵,是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参照约一17,十四1726,十六13;罗八2;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神虽然早已应许了,但是神有祂豫定的时候,神也必须应验经卷上所预言的每一句话(请参照拙作《默想救恩》2740页),所以必须等到“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加四4),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稣。

 

    祂来了,新约的时代已开始了

 

  “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约四23),就是提醒撒玛利亚妇人,时代正在转移,从旧约时代转移到新约时代、从影儿转到形体,而站在她面前的正是能解决她一切问题的主。

 

    要从物质的需求,转到里面的需求

 

    “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四1314)。无论是井里的水,或是一个妇人从五个男人转到第六个男人,都是人想要以物质来补足人生的渴,人生需求的写照。但那些东西永远不能充实人生。惟有得到主所赐的水,圣灵,生命水,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生的虚空,使人生得着充实,永远不再渴。

 

    从宗教的敬拜,转到灵和实际里的敬拜

 

    “你们拜父,也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123)。

    犹太人照着律法的规定,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就是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申十六6,十二51114),敬拜神;撒玛利亚人则不被犹太人认同是神的选民,所以他们就在撒玛利亚的山上,另立敬拜神的地方;当然这是错误。但无论在何地,旧约的圣殿祇是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基督的身体才是真圣殿(约二1921),而教会是祂的身体,是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二2122;参照彼前二15;林前六19,三16)。在新约的时代,因着基督的救赎,神是住在圣徒的灵里(约壹四13;彼前一11;西三4,一27;弗一1314;加四6;林后十三5,四7;林前六1719,三16;罗八9101116;约二十22,十六13,十四1626),所以若不用人的灵,和灵里的实际,就拜不着神。

 

 

    放下人的争扎努力,享受生命之灵的供应

 

    撒玛利亚妇人原来所依靠的,是祖宗雅各留给他们的井和打水的器具。这些所代表的是人的争扎努力。但是一个堕落的人,无法胜过肢体中犯罪的律。人能立志为善,只是行出来由不得自己(罗七1823)。所以应该转向神,信靠神,享受生命的供应。只有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才能释放人脱离罪和死的律(罗八2)。信者接受生命的活水之后,只要随从灵而行,就能作到从前所作不到的;使律法的义,成就在随从灵的人身上(罗八4)。因为那放在人这个瓦器里的宝贝(圣灵),能显明莫大的能力(林后四7);过去有所不能,今后靠着那加给力量者,凡事都能作(腓四13)。

 

  撒玛利亚妇人的反应(约四2842

 

    最有效的福音

 

    “那妇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里去,对众人说,你们来看,有一个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么”(约四29)。

    当撒玛利亚妇人听见耶稣说,这位和她说话的就是基督之后,她相信了。她本来是来打水的,但她把素来所依靠的水罐子都留下,往城里去,把她所得、所经历的救恩,毫无保留、毫无掩饰的见证出来。通常最下流的人,作见不得人之事的人,最会遮盖自己的缺点。原先她怕耶稣看不起她。她不愿意耶稣摸她的丑事,赶快转移话题,大言不惭地和耶稣谈先知,谈宗教,她是不折不扣,一个不真的人。但自从得救以后,她完全变了。她变为一个用心灵和诚实拜神的人。她不再掩饰自己,把神的救恩如何临到一个像她这样被众人所蔑视、所唾弃的罪人身上的经过,原原本本见证出来了。这样的福音是最真实、最有效的福音。这样的福音会给圣灵有作工的机会。

    最好的福音,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二4)。信者往往因为顾到自己的脸皮,不肯丢脸,不肯诚实,反而用智慧委婉的言语,用高言大智讲道,讲那些连自己都不甚清楚,缺少经历的‘人生的奥秘’,‘神永远的经纶’,‘高质量的福音’等等,讲者没有实感,听者更摸不着边际,得不到该有的福音果子。我们都该从撒玛利亚妇人学习传福音的诀窍。

 

    撒玛利亚人的反应

 

    “那城里有好些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因为那妇人作见证说,祂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于是撒玛利亚人来见耶稣,求祂在那里住下;祂便在那里住了两天。因耶稣的话,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对妇人说,现在我们信,不是因为你的话,是我们亲自听见了,知道这真是救世主”(约四3942)。

    我们的见证越真,就越有说服力,叫听见的人肯到主面前去得生命(约五3940)。真实的见证就是传达基督的话,所作所为(罗十17),这样的话,给圣灵作工的机会,叫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徒二37),肯悔改相信。我们诚实的见证,经过圣灵的感动,等于主对世人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作见证是撒种,圣灵的感动就是收割。

 

  信心的果效(约四4654

 

    有一个大臣,为他垂死的儿子求医。他以为若是趁着他的孩子还没有死就下去,就有可能得医治。人起初的信心是小的,以为人若死了,就不可能再得医治,人有生与死的界线,但在神没有这个限制,在神看来,人都是活的(路二十38),祂是复活,祂是生命;信祂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神也没有空间距离的限制。神的话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来四12),因为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一37)。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来十一3),因为祂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三十三9)。经过和主的对话,大臣的信心就加增了。他信耶稣所说的话,就回去了,那结果是,他的儿子活了。不是神能不能的问题,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是人能不能相信的问题。信心是取用神大能的钥匙,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黄共明《约翰福音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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